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和谐
民生
理念
构建
财政
转移
支付
制度
以和谐民生理念构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5篇
第一篇:以和谐民生理念构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和谐民生理念构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我国的税收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都必须以和谐民生为目标。即,符合法治建设精神,表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构建符合法治精神以及和谐民生理念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意在为该制度提供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制化制度,改变以往以“政策〞为主导的“人治〞,促进和谐社会与人民生活幸福、谋求更快更好的经济开展。关键字:和谐民生财政支付转移法治精神正文: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财政转移支付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主要是指上下级预算主体之间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的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局部。根据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模是不对称,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
新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开展。即,1950—1979年“统收统支〞体制下,1980—1993年的“分灶吃饭体制,〞以及1994年至今的“分税制〞体制。客观来说,分税制下,中国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欠兴旺地区社会经济的开展,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全国公共效劳水平的均等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问题也是存在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事权尚未明确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难以确定标准的收支概念。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却不够清晰。这不不仅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而且还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效劳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效劳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
(二)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税收返还实际上是对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与公共效劳均等化的目标毫无联系,致使西部许多地区由于财政均等能力缺乏长期无法实现财政平衡,逐步拉大了地区差距。财政补助由于缺乏科学依据,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常常出现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问题,明显有失公平。由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开展水平相差很大、开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异,致使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均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随意性大
在分税制国家里,有条件拨款(专项补助)的范围一般都限定在具有明显的外溢性、需要两级或多级政府共同分摊其本钱费用的某些根底性工程和公益事业工程内,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一般都有根底设施建设法规或单项事业开展法规作依据。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专项拨款范围太宽,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预算支出科目,并且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同时,不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亦无相应的根底设施建设法规和单项事业法规可依,难免出现资金使用的分散、浪费和低效率。
(四)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法律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还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规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客观上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作的民主性和标准性。另外,财政转移支付的决定与支付缺乏明确的程序标准。使支付对象、资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方面都带有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对财政转移支付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的认定和处分缺少全面、明确的规定。
二、财政支付转移制度的改革方向
正如本文标题所说,在和谐民生的思想前提下进行财政支付转移制度的改革才是符合法治社会以及文明社会的正确道路。财政支付转移制度是调整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政府间财政支出关系的法律制度,对于解决各地财力不平衡,以及逐步实现公共效劳均等化都有着独特的作用。因此,以和谐民生的理念构建符合本文指出现行税制的弊端制约了和谐民生的设想,人口老龄化问题、社会保障问题、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问题、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等等的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都在日益严峻。述民生问题的存在客观上说明了现行税制设计的弊端和滞后已严重制约了和谐民生。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法治的作用非常重要,经济法更是应该肩负起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而其中,首先,财政法制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在本质上就是用法律标准来调整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也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制约,使其到达动态和谐。其次,财政转移支付法可以有针对性的消除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例如,区域经济的协调开展、社会收入的公平分配、公共效劳体系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实立,等等,这些具体问题,都需要财政转移支付法直接或间接的发挥作用来解决。再次,财政转移支付本身就表达了财政民主精神,即,政府依法按照民众意愿,通过民主程序,运用民主方式来理政府之财。现代法治国家都十分重视和强调财政的民主根底,确立了“人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对重大财政事项的决定权〞这一核心原那么。财政转移支付法强调程序化、透明化,保证了人民能够更好的行使财政指出决策权,这是对财政民主尤其是财政支出民主的最明显落实。
但是,在转移支付制度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规定,一旦发现挪用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将酌情扣减下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这无疑是属于一种法律责任的规定,却无法归入任何一种传统法律责任形式,比方,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但如果没有责任要承担,这种协议就不会产生约束效果。要解决这一困境,就需要我们在法律责任形式上加以创新。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具体用途、监督形式、处分规那么等,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
其次,纵观兴旺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无一不是以中央拥有较大财力为根底的。如美国联邦政府掌握了全国财力的60%,日本中央政府集中了6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掌握了70%。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名义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上升到50%以上,但由于大量的税收返还,中央财政实际可支配财力增量打了折扣。许多问题(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的有效解决,也都有政府财力缺乏的制约。因此,扩大转移规模,减少财政转移支付中间环节,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基数法,缺乏用“因素法〞核定财政收支的数据和经验,加上对统计资料的不重视,使得根底性数据残缺不全、可信度低。今后也应当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增强民众的信心,构建良好的政府信用形象。
三、财政税收制度与民生的广泛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但是税收也是必不可少的。没有税收,国家就没有财政这个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税收的合理在一定意义上表达为总体税负适当、税率设置科学,也就是不能杀鸡取卵、寅吃卯粮;而税收公平是指纳税人之间税负公允,即消除经济特权,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又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缓解收入差距,表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
中国的财政目的是增进社会福利,实现经济社会所追求的经济福利和效用最大化。这是中国的财政制度的根本原那么。人民的钱还是要用在人民身上。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财力支持。不断深化税制改革,形成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制度安排。完善税收政策,积极助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在促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兴旺国家和大多数开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超过合理限度。在当下的中国,占社会20%的富人,拥有的财富占国民财富的60%,甚至更多。而对其他80%的人来说,教育、医疗、住房,“新三座大山〞是生活中每天都不能不面对的现实。当今阶段国内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贫富差距之大,并且有拉大的趋势。如何动用税收杠杆来尽可能的到达一个公平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是如今政府的主要议题之一。
从经济总体来说,税收与经济开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关于税收对经济开展的作用,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可以肯定的是——税收对一个国家来说的经济效益巨大。税收在经济方面有税收的收入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可以在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上发挥该有的效果。税收对劳动供给者、居民储蓄者、投资、社会公平分配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并且将各种具体的制度都结合和谐民生的背景加以考虑,从广阔人民的利益出发,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刘剑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5月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徐阳光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23年3月宪政与中国财政民主刘剑文载于税务研究202223第4期
第二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关于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邱益中(202223)认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及实现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和特定政策目标时,所普遍采用一种财政再分配制度。上海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是伴随着上海财税体制改革实践同步进行的。张宪法(2023)认为对于转移支付中的假设干内容,包括政府支出责任、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规模、估算方法等均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规定,甚至计算转移支付的一些技术性比例也用法律形式加以明确规定,而在我国对于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存在许多的问题和漏洞,财政转移支付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法律约束、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田发、黄燕(202223)提出了转移支付对控制行政本钱的软约束,以及资金下达存在时间滞后问题,目前,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一般要在当年的11~12月份才能确定,影响预算安排的严肃性,造成区县财政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只能将估算的金额纳入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要隔年才能计算出区县准确的转移支付资金金额,影响全区的财力预测和区县财政调整预算的安排,削弱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杨聪杰(2023)认为分税制最突出的弊端就是导致了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间差距的日益扩大。其中转移支付制度的薄弱和不标准那么是导致地区间差距拉大的因素之一。转移支付是为了实现均等化目标,而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推行的结果却与均等化的目标形成了冲突。我们必须借助国家财政的二次分配职能,建立科学标准的转移支付制度并加大规模和力度,尽量缩小区域财力差距,为新一轮的财税改革做好先决条件。统筹区域开展。XX省XX县区财政局(202223)认为"十二五"规划中提出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调整财政体制和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正是为地方摆脱土地财政而提出的解决路径。上海财政局(202223)近日发布的XX省财政改革和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适当提高与效劳业和制造业开展密切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适当降低与土地、房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调整优化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分配方法。上海财政局(202223)在上海深化市区(县)两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研究中那么指出,方案经济下一些财政介入的一般性、经营性领域的事项患有严重的“政府依赖症〞,目前仍然处于政府财政的给养之下;一些对社会经济开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产业或企业,财政在其开展初期给予适当的输血是完全必要的,但当其造血机制形成后,政府财政支出退出的步伐那么相对缓慢;再加上一些原由财政全额承担的社会事业工程,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