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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质量的几点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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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提高 干部 选拔 任用 提名 质量 思考
关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质量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同志指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也是减少和防止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地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程度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是,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在干部任用各环节中,当前只有考察对象的初始提名没有正规的集体行为,权力运作空间相对较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是存 在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据调查统计,我县65.12的干部群众认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环节标准化、民主化程度不够,缺乏“阳光作业〞。如何提高干部选拔提名环节的民主化程度和民主质量,已经成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研讨和思考。 一、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民主提名的主要实践 干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初一个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说,谁拥有初始提名权,谁就拥有提拔干部的权力。长期以来,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一般掌握在领导层或领导层的某个权威领导手中,因此标准初始提名也是标准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县围绕扩大干部选拔提名环节的民主程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按照“整体推进、单项突破〞的思路,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推荐式提名。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署名制度。2022年、2022年相继出台了XX县区干部推荐工作暂行方法(试行)和中共XX县区委关于在全委会内试行领导干部人选“署名推荐制度〞的意见,对推荐者和被推荐者的范围与根本条件,推荐的方式、程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准了领导干部的荐人行为,提高了推荐人选的公认程度、公开程度和责任意识。二是实行了群团部门推荐干部制度。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统战等单位的部门优势,对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人选,按照目标要求,由相关部门按程序产生,以3:1以上的比例书面向组织部门推荐,拓宽了荐人的渠道,保证了推荐质量。近两年,群团部门累计推荐后备干部人选47人,已提拔使用的13人。三是探索试行了“缺额公开、定向推荐〞方法。在班子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时,将缺额职位、人选要求等向干部群众公开,并进行定向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今年上半年在辉埠镇XX县区环保局进行了青石镇镇长XX县区环保局党组成员拟任人选的定向推荐,从辉埠镇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根据推荐情况产生了2名考察对象,从环保局2023名中层干部中产生1名考察对象。 2、竞岗式提名。为了扩大民主,我县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1994年,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县首次在全县开展了“双推双考〞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试点,1998年、1999年、2022年和2022年共拿出23个副科级领导岗位,分别采用“双推双考〞、“一推双考〞等方式,相继选拔了1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4名女乡镇长助理,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进一步拓宽了知人用人的视野,增强了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二是推行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1997年,竞争上岗作为又一种选贤任能方式,在我县机关中层开始试行,我县制定出台了XX县区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那么;1998年出台了关于县级机关中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按照“双向选择、自愿择岗、竞争上岗〞的方法,逐步在一些条件成熟的部门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1999年全面推开。2022年,结合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假设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全县机关部门都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目前,竞争上岗已成为我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轮换的一种根本形式。 3、“民推竞选〞式提名。今年9月,我县以“民推竞选〞的方式产生了龙绕乡党委书记、芳村镇镇长和阁底乡乡长3名乡镇党政正职。在“民推竞选〞过程中,改革候选人提名人选产生方法,由常规的组织提名转变为干部群众推荐提名,把最初的干部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在报名环节采用自荐报名的形式,不安排组织推荐,让干部选拔从传统意义上的“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从被动接受挑选到主动迎接挑战,公正公平地开展有序竞争。为了保证干部推荐提名的质量,我们安排了多轮民主推荐,并认真分析和研究确定了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人员范围。在每一轮民主推荐会上,县委都把职位的要求明白地告知干部群众,把人选的根本情况详细介绍给群众,让他们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自主推荐。并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为扩大民主,我们把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目标乡镇的县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首轮民主推荐大会,县委委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政协常委、县纪委领导成员,曾 担任过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各乡镇党政正职及各部门、民主党派、工商联、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共228人参加了推荐,从82名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中,每个职位各确定8名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紧接着召开的县委全委扩大会议,45名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及不是委员的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民主推荐,每个职位各产生了4名候选人推荐人选,作为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 接下来,县委常委会又根据考察情况,对每个职位的4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各产生了3名提交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的人员名单。县委全委会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安排每个职位的候选人推荐人选作自我介绍,然后由县委委员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从高到低差额产生了每个职位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乡镇人代会或乡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民主推荐提名,将干部任用由等额提名变为差额提名,由“少数人选人〞变为“多数人选人〞,打破了干部提名环节暗箱式、神秘化操作的传统方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干部任用监督关口前移,从机制上确保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二、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提名存在的问题与困惑 其一:群众民主参与意识不够强,较难形成浓烈的竞争气氛。近几年,通过实施公开选拔、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举措,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化程度不断深入,但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仍有一局部人片面地认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是组织上考虑的事情,所谓扩大民主,只是走走过场而已。表现为:在后备干部推荐中,存在“与己无关〞思想,有交“白卷〞现象;在竞争上岗中,存在“与世无争〞思想,局部干部既不自身积极参与竞争,又不推荐别人参与;在民主推荐中,存在“无所谓〞思想,缺乏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或应付了事,或不负责地投“关系票〞、“感情票〞。在公开选拔中,参与者也往往顾虑重重:一怕给单位领导留下“好高骛远、不安心工作〞的坏印象;二怕竞争失利,面子难下;三是怕有伤情面,想竞争但又不好意思参与。凡此种种心理,迫使有的参与者放弃竞争。 其二:衡量标准不够科学,使民主的“度〞难以把握。条例规定: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这里,“得票数〞不是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的情况综合考虑。但问题在于,取消了标准的唯一性,往往就取消了标准确实定性,导致了提名的弹性和随意性,使得领导干部履行提名权力时有了较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也就为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让多少群众参与推荐,在多大范围内公开,才算民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推竞选,每个职位至少要有多少人参与竞争,才能符合竞争要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群众公认。等等,其“度〞和“量〞都较难把握。 其三。程序不够标准,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情况是“先提名、后民主〞,也就是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所在地区、单位就具体人选征求意见(这时大多是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和考察一并进行)。此外,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标准,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多种多样、形态各异。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公开的,也有隐蔽的;有的是组织行为,有的是个人行为;有的是正式的书面推荐,有的是领导者的口头推荐或授意;有的是出于公心、举贤荐能,有的那么是考虑一己私利,说情、打招呼,竭力推荐部下或身边的工作人员等等。毋庸讳言,“暗箱操作〞在干部提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其四。提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察失误责任比较难追究。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权力主体也即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制约提名责任落实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推荐出现失察失误却无人负责、无法追究。 其五:“民推竞选〞工作还不够标准,在更广的层次上推广有一定的困难。我县这次开展的“民推竞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作为常山历史上首次探索尝试,其成效和导向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它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探索和完善的地方:首先是程序比较复杂。从准备阶段到正式提名,大大小小 六、七个环节,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推荐提名的人数多,或每年开展次数过多,将对组织部门、广阔干部的正常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民主推荐提名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过于注重推荐得票。民主推荐提名,每一轮推荐都是严格按照得票上下进行淘汰的,使推荐票成为反映民意的唯一标准。这样做,一方面,会引导一些干部工作中进一步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会引导局部干部,尤其是过于要求进步的干部,过于考虑人缘,工作上怕得罪人,做老好人。三是有一定的职位局限性。民推竞选的岗位,就县一级来说,一般应是正科级领导岗位或局部热点岗位为宜,层次太低,不但本钱上不太合算,而且因参选同志知名度不高,相互不太了解有可能影响到民推竞选的准确性。 三、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提名的对策与思考 (一)在认识上,要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以营造一种浓烈的民主参与气氛。首先,要注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基层民主是干部工作民主的根底,在年度后备干部推荐、评先选优等过程中要引导他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其次,要切实提高广阔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注意做到三个“正确引导〞:一要正确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无所谓〞思想,明确民主参与的目的和意义;二要正确引导群众克服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的思想,激发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三要正确引导群众克服与世无争的惰性思想,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再次,要进一步促进民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拔任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气氛。 (二)在方法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竭力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以表达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要把公开选拔作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主攻方向,大力地加以总结和推广。主要是要根据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有方案地开展公开选拔活动,对于科技、教育、卫生、财政等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在某一岗位专业性后备干部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把这一岗位上的职位拿出来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提名考察人选。同时,在公开选拔中,要注意放宽门槛,对身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做到能宽那么宽,尽可能扩大参与面,确保选拔出真正的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人选。二要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要把竞争上岗工作运用到中层干部的日常选配工作中,使竞争上岗成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县有相当数量的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老化现象严重,后备力量严重缺乏,鉴于当前机关部门竞职人数缺乏的实际,在竞争上岗的参与对象和方式方法上需要进行研究和创新。要在标准和完善聘任制的根底上实行“全员竞进〞,出现空缺的岗位原那么上每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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