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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冷冻
保鲜库
管理制度
冷冻保鲜库管理制度
一、总那么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了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标准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平安及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本制度规定,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那么,及时编制财务方案,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根据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执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那么,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效劳。
二、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方案、信贷方案,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本钱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催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本钱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三、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2022元,超过局部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支报账管理
第十三条社内非生产性开支202300以下由理事长审批,202300元以上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事前与理事会商议,事后向监事会说明事由。生产性开支5000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超过5000元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本社办公用品的购置须报经理事长批准后才能购置。本社采购生产资料必须经理事长批准必须要二人以上才能采购。
第十五条凡本社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一律自理,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就餐,须经理事长同意。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的需经理事长同意。第十六条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要报财务登记,否那么不能报销补助。
五、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八条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二十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一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标准的账目。
六、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平安与完整。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前方可核销。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集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六条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方案,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
七、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那么,保障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九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
八、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但凡本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九、处分方法
第三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存帐外款项或将合作社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分的。
第三十四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消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合作社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合作社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合作社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十、附那么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水果种植专合社议事规那么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根底上,根据其内容,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或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决定事务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水果种植专合社生产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方案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个阶段生产方案,由成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方案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成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成员的生产本钱。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平安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绿色食品基地、绿色食品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效劳
合作社管理人员(或者成员代表)统一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和效劳。
资产管理制度
1、有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方案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帐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确实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帐帐、帐卡、帐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社现金、各种存款、帐目、支票和印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帐目保管要平安完整,不得缺失。本礼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那么,各项支出必须由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劳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二篇:冷库(保鲜库)租赁合同冷库(保鲜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新疆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开发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出租方将位于XX县区广东工业园区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冷库(保鲜库)租赁给承租方作为仓储(商品)使用。
2、租赁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承租方需继续租赁冷库(保鲜库),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提前30天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出租方所出租的冷库(保鲜库)为间,面积为:平方米,租金为元/平方米/日(如需发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期限的全部费用,并缴纳元保证金。
4、承租方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责任。对出租方带来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5、出租方不得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承租方违反本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商品冷藏按---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如承租方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必须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
7、出租方对冷库(保鲜库)的温度质量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8、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