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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区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3
年县区
发展
城乡
客运
一体化
实施方案
XX县区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
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开展提升农村群众出行质量
XX县区客运管理处裴文雅
。本文就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开展一体化的要求,构建相互衔接、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道路客运效劳体系,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客运统筹开展提出几点意见。
城乡道路客运是联系城乡、效劳居民出行的重要纽带,是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开展的重要根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开展,实现城乡道路客运资源共享、政策协调、衔接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劳优质,是实践科学开展观、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开展战略、落实中央“三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开展方式、提升行业可持续开展能力、发挥行业比较优势的迫切需要,对推进城乡道路客运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开展一体化的要求,构建相互衔接、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道路客运效劳体系,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客运统筹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根本需求为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开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开展理念,将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开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工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和市场互动的组合作用,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平安、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效劳。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开展取得重要突破,城乡道路客运开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效劳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效劳质量显著改善,可持续开展能力明显增强。具体目标包括:一是根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平安高效的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二是建设一个管理标准、效劳优质、衔接顺畅、方便灵活的城际客运系统,有效衔接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及其他客运方式,不断稳固道路客运的保障能力、竞争优势及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三是根本建成能力充分、方便快捷、平安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XX县区主要乡镇。四是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行稳定、平安标准、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系统,实现全国乡镇通班车率到达100%,建制村通班车率到达92%,100%的中心镇建成客运站、候车亭或招呼站;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力争实现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到达30%以上。
(三)根本原那么。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城乡联动,有序衔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将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效劳纳入政府公共效劳范围,加大公共财政、土地等公共资源保障力度,不断满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根本公共效劳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开展条件和需求特征,探索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开展模式和推进路径,不搞“齐步走〞和“一刀切〞。选择有一定工作根底的地区分批开展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根底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标准,在全行业推广应用,逐步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开展长效推进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开展。在普通公路上,人员往来比较频繁的毗邻城市之间以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为主,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县域内特别是乡镇以下地区以农村客运线网优化为主,并积极推进公交化改造;在高速公路上,以开展班线客运直达运输为主。注重整合城乡道路客运企业、线路、场站等资源,提高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强化市场监管,标准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城乡客运统筹开展规划
1.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城乡客运统筹开展规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统筹开展的战略部署,打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二元分割格局,从实际需要出发,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城乡客运统筹开展规划,有关内容应纳入城市及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规划编制要立足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优化客运网络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城乡客运线网;稳步拓展和延伸城市公交网络,支持和鼓励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提高城市公交线网覆盖面;改进客运组织模式,有序推进县乡客运和毗邻地区线路的公交化改造,促进运输效劳标准化、标准化;大力实施农村客运通达攻坚工程,优化调整农村客运网络,加快开展镇村公交;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站点设施,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客运网络有效衔接和融合,实现城乡客运线网结构全覆盖;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以及镇与镇、县与县、市与市毗邻地区客运线网的设置和衔接。
2.编制完善农村公路根底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依据“十二五〞城乡客运统筹开展规划,编制完善农村公路根底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完善路网布局,提高路网技术标准和平安保障。“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6000座,为全省镇村公交和城乡客运开展提供良好的根底条件。
(二)加快完善城乡客运根底设施建设和管理
1.积极改善农村公路通车条件。对乡镇通往行政村的现有农村公路和桥梁,不符合客运班车平安通行条件的,要纳入“十二五〞规划加快改造,力争2023年前完成。加快建设通往集中居住点等重要节点的农村公路,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继续实施撤渡建桥,开展水上客运,切实改善岛屿村群众的出行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新建公路安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同步验收。
2.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要求,在新建或改建农村公路时,加强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3年,全省农村乡镇客运站达700个,占乡镇总数的70%,开通镇村公交的沿线行政村设置招呼站或候车亭。同时,结合客运线网规划,优化城乡客运场站布局和衔接,主动对接地铁、铁路、机场等其他运输网络,积极改善换乘设施,方便群众出行。
3.强化城乡客运根底设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不断完善站场配套设施和效劳功能,确保已建成的农村客运站及时投入使用,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县、乡政府的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亭)等根底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提高根底设施的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调整城乡客运经营结构
1.优化城乡客运经营结构。各地要大力倡导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营、员工化管理,积极推进城乡客运经营主体整合,通过收购、兼并或入股等形式,实施标准的公司化改造;打破地域垄断,积极引入规模大、有实力的客运企业,促进本区域内城乡客运资源整合;对区域内存在线路重复、经营中容易发生矛盾的相关客运企业,积极引导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造、兼并。
2.创新城乡客运组织模式。对县(市)XX县区至乡(镇)的线路,有条件的可选用公交车型,实行公交化的运营模式。对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的线路,通过新辟、改线、延伸等手段,因地制宜实行多样化的运营模式,不断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和效劳范围。对路况条件、客源等不适宜公交车型的,要按照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选用适用车辆。
(四)不断加大对城乡客运统筹开展的扶持力度
1.建立标准的城乡客运本钱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鼓励实行城乡客运低票价政策,落实经济补贴、补偿。对城乡客运企业的本钱和费用进行评估,核定企业合理运营本钱。对不能完全通过价格补偿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给予合理补贴。对城乡客运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警察、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偿。对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等,地方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2.加大对城乡客运根底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扶持力度。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快改造不符合客运班车通车条件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完善安保设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规划内的工程给予专项补助。
3.加大对镇村公交开展的推进力度。加快建立镇村公交开展扶持政策,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开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市)为单位、乡镇为单元对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所有乡镇开通镇村公交、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县(市)给予一次性奖励,重点用于新增、更新节能环保车型等,具体补助和奖励资金可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镇村公交营运车辆可参照城市公交标准申请燃油补贴。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情况、企业经营机制、效劳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等,具体实施方法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订。
4.加大对根底设施用地的保障力度。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要对纳入城乡规划的客运枢纽、换乘场站、乡镇客运站、保养场、停车场、首末站、调度中心等根底设施,优先保障场站用地。对经规划确定并依法取得的城乡客运根底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挤占,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五)切实加强城乡客运效劳与管理
1.加强城乡客运标准化管理。完善城乡客运效劳网络,拓展效劳范围,提高效劳水平,延长效劳时间,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简化许可程序,改造毗邻地区城乡客运线路,引导城市间公交线路相互融合、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城市毗邻地区城乡居民的出行问题。加快优化城乡结合部线路设置,加大线网密度,建设换乘站点,标准市场秩序,统筹考虑城市公交与班线客运资源整合,防止无序竞争。
2.建立健全城乡客运效劳质量标准和质量考评体系。高度重视城乡客运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定期组织效劳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城乡客运效劳质量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各项资金补贴的依据,并与客运线路招投标及企业开展扶持政策等挂钩,催促企业标准管理。
3.加快城乡客运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智能化调度系统和ic卡系统,建立城乡客运效劳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应急反响机制,发挥科技手段在经营行为监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效劳质量。大力推进新能源、新技术车型在城乡客运的应用,积极与省内汽车制造企业合作研究开发标准化的镇村公交车型。
4.确保城乡客运平安开展。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平安管理规定,强化经营者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平安意识和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科学核定车辆载客数和时速,合理划定车辆停靠点,科学指导设置交通平安设施。在城乡道路条件满足通行平安的情况下,允许投入有站立乘员席的公交车型从事城乡客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加快城乡客运统筹开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开展“十二五〞规划,将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把加快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开展作为效劳民生的“惠民工程〞抓实抓好,为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效劳向农村延伸提供根底支撑,让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开展成果。各地要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开展列为各级政府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任务,将城乡客运开展指标纳入城乡一体化、科学开展评价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