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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市扶持社会福利企业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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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扶持 社会福利 企业 新编
XX市扶持社会福利企业 XX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研究制定全市社会福利生产开展规划。 (二)负责对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行政审批、发证、变更、终止等事项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和年检认证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各项扶持保护政策。 (五)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维护社会福利企业中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社会福利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福利企业的行业标准,搞好经营管理,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效劳。 (七)审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减免车辆养路费手续。 XX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方法 文号:哈尔滨人民政府发[1994]6号发文单位: 公布日期:1994-05-12执行日期:1994-06-01 XX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方法 文号:哈尔滨人民政府发[1994]6号发文单位: 公布日期:1994-05-12执行日期:1994-06-01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开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社会福利企业,是指为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 质的特殊企业。 本方法所称残疾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残疾者。 第四条鼓励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对社会福利企业实行保护和扶持政策。 第五条社会福利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民政、工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本方法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和银行应当密切配合。 第七条社会福利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安置残疾人员(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员计算)到达生产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以上; (二)非生产人员的比例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二; (三)生产经营工程符合市场需求,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经营; (四)平安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 第八条具备本方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书和残疾人在指定医院的体检表,到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第九条社会福利企业合并、分立、迁移、歇业,应当经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社会福利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后,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财务通那么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一条社会福利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享受减免税照顾。 第十二条银行对社会福利企业应当优先贷款。贷款利率,按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规定的优惠利率执行。 第十三条社会福利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厂房和职工住宅,免交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建设费。 第十四条城镇社会福利企业新增用电,收费标准为每千瓦一千三百元。 乡镇社会福利企业新增用电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法,按XX市开展乡镇企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社会福利企业免交的税金,百分之六上缴区、县(市)民政部门,百分之四上缴市民政部门,作为市和区、县(市)社会福利企业开展基金。市社会福利企业开展基金,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代收代缴。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企业的主办单位,可从社会福利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三十,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企业的新建、改建、技术改造工程和新产品试制。 第十七条区、县(市)民政部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社会福利企业收取管理费,并从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百分之十五上缴市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机构,用于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和正常管理经费开支。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由市审计部门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十八条社会福利企业的税后利润,由企业自主支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社会福利企业摊派各种费用。 第十九条社会福利企业应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企业承担局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残疾职工承担局部,在企业公益金中列支;非残疾职工承担局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市、区、县(市)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制订社会福利企业开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核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并会同税务部门进行年检认定。 (四)管理和指导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提供效劳。 (五)负责查处违反本方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方法的社会福利企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对违反本方法向社会福利企业滥摊派的,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分。 第二十三条社会福利企业兼并亏损和微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到达规定的比例,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按本方法规定享受减免税照顾。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待遇,参照本方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一九九o年七月十二日发布的XX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方法同时废止。 XX市人民政府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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