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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建设情况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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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建设 情况 汇报 材料
乡风文明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一、乡风文明建设的现状 (一)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及村容村貌改造情况。一是我县农牧区在人居环境改善方面,以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加强农牧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全县11个乡镇中已有5个乡镇(恰卜恰镇、倒淌河镇、龙羊峡镇、黑马河镇、塘格木镇)建设垃圾处理厂,配置垃圾转运车辆17台,可服务周边村庄38个,各乡镇定期组织环卫人员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理各类垃圾,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二是为确保全县环境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中,县各督导整改组现场督导127次,召开专题会议53次,走访群众452人次,组织干部群众29568人次,调运各类机621辆台,清理清运垃圾62245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4.41万平方米,依法拆除帐篷4645顶。特别是对恰卜恰河道内部分企业污水直排,存在水污染的隐患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共查处大小排污口150个,投资632.79万元,将河道内的所有污水管网都纳入市政管网,并对沿河污染严重、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恰卜恰河道周边的环境卫生迅速的有了好转。三是自2014年我县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年以来,共实施建设项目村庄33个,四年来实施项目村涉及户数为7997户,受益人口31492人,建设项目涉及住房、院墙大门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级后续产业发展、村民综合服务活动中心、群众文化广场等内容,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目前,全县还有66个村未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其中26个村未实施任何项目,40个村实施了“千村建设”“百企联百村”“年度重点推进村”等项目。计划2019年--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二)农牧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我县现有乡镇文化站11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97处,其中,新建66处,提升改造19处,资源整合12处;每村建设文化活动室100平米,室外文化广场600平米;行政村农(牧)家书屋99个,总投资346275.6元,其中:农家书屋46个,每个书屋投资3547.2元;牧家书屋45个,每个书屋投资3438.3元;寺院8个,每个书屋投资3547.2元,每个书屋配备90至105余本书籍、3000余册书刊。二是投资37.5万元,对廿地乡羊让村等14个贫困村实施文化扶贫工作,发放服装、演出道具、乐器、音响、手拉杆移动音响、海尔55寸电视机。同时,本着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办,群众乐”的原则,以大力挖掘地方优秀文化资源为目的,进一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全力打造“共舞和谐”文化品牌。三是积极开展青海省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干部和文艺骨干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设立培训基地4处,分别为:石乃亥乡“格萨尔”说唱培训基地、沙珠玉乡下卡力岗非物质是文化遗产安多“则柔”培训基地、黑马河乡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基地、切吉乡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基地。四是每年春节暨藏历年期间在各乡镇、社区、行政村演出50余台(节目200余个)文艺汇演;“新春下基层·服务暖人心”专题演出每年20余场;在青海湖广场、香巴拉广场组织开展“百姓大舞台”活动40余场;完成农牧区公益电影放映1200场;积极配合县政府及卫生、科技、消防、公安、环保、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编排专题文艺节目,开展公益性文艺宣传活动。 (三)破除歪风陋习情况。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破除歪风陋习的宣传,大力倡导厉行节俭的新风尚。围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主干道、群众聚集地,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灯箱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内容,教育启发群众自觉革除陈规陋习、主动践行文明新风。二是与评优树模相结合,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总结挖掘移风易俗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群众。同时,结合“三严三实”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农村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严格监督,让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群众树立标杆,县纪委对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家中红白事情,进行备案。三是将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融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清明、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文明祭祀、家庭团圆、敬老孝亲等活动,以科学、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取代陈规陋习。 (四)核心价值观融入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动员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县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暨“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推进会、首届“共和好人”、每届“最美共和人”表彰暨颁奖大会等会议上,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就做好“文明共和”建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作了详细安排,为保障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营造核心价值观宣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短信平台、户外广告、LED显示屏、书籍、宣传册等载体,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等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团结奋进、不懈奋斗,形成推进共和改革发展的巨大合力。 (五)培育优良家风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在培育优良家风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依托“妇女之家”,深化“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文明家风。每年举办“最美家庭”表彰大会,表彰“最美家庭”81户,启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播放“孝亲敬老”、“民族团结”、“廉洁自律”、“教子有方”等11户优秀典型“最美家庭”专题片,以先进引领后进,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二是在城中社区“儿童之家”开展了以“品味书香进儿童之家”为主题的亲子阅读活动,17户家庭、9名老师及儿童教育工作者参活动,提升“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妇女儿童、促进和谐文明的能力水平;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欢乐五月天,献礼母亲节”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理解母亲、热爱母亲、孝敬母亲的良好的风尚;三是围绕“妇女之家”平台,给各乡镇妇联和各学校发放《家庭教育读本》1920本,配合各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班6期,参与人数达1687人,扎扎实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和推进工作。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突出兜底保障作用。去年入冬以来,共落实一次性补贴586.12万元,其中为2237户4354名城镇低保户落实补贴174.2万元,为4740户13192名农村低保户落实补贴395.76万元。二是全面排查城乡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017年,为全县377户382名特困人员发放补贴11.46万元,为103名优抚对象落实补贴4.74万元。三是完善县、乡临时救助大平台,加大调查核实力度,规范审批程序,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共为全县692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70.3万元。及时为务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寻亲不遇、被偷被骗人员送去棉被、棉衣、棉鞋、大米、食用油等过冬物资,价值共计6.1万元。四是严格要求养老机构和代养人员以高标准做好对老人的身心检查、政策宣讲、慰问等工作,守护好老人生活起居,让困难老人感受党的温暖。为74名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购置棉被、棉衣等过冬物资共计13.7万多元。五是县总工会为742户下岗困难职工筹集送温暖、帮扶资金137.94万元。五是县红十字会对50名病患者发放救助资金共10万元,对因病、因灾困难干部群众发放“博爱一日捐”捐款25.5万元,对100户生活困难户送去米、面、油、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时,按照省州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对全县543户以及湖东种羊场20家农户、12名优抚对象、60户贫困僧侣和部分贫困户、残疾户、受灾户、作为重点慰问对象进行走访慰问。 (七)精神文明创建情况。一是不断丰富宣传教育载体,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投入12万元设置大型宣传标语2面、宣传栏6个、活动展板500余块,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利用宣传橱窗、楼宇电视、LED电子屏播发公益广告2500余条;利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清明节“缅怀先烈、感恩思源”、“感恩母亲节”、“博爱一日捐”、法治宣传教育、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文明风尚。二是相继开展了首届“共和好人”、第二、三届“最美共和人”、“五星级文明示范户”和“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表彰奖励了115名典范。2017年我县被国家文明委复审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三是在学校深入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礼节礼仪教育,大力培养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品德。2017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四是以“五大”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17年,我县被中央文明委复审命名为“全国文明村镇”、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全县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文明单位”10个;州级“文明单位”16个,“文明村”1个,“文明学校”12个,“先进个人”4个;县级“文明单位”13个,“文明学校”3个,“文明乡镇”4个,文明站所、村、社区6个,“先进个人”3个。 (八)村规民约制定及开展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全县99个村、14个社区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具体内容来看,共涉及村级环境保护、村级团结稳定、村民行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民主决策管理等。从调查情况看,一是多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都制定了关于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维护环境卫生等条款,这些条款有力促进了乡风文明、美化环境的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提高了群众素质,为乡村振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多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都规定了要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力发展生产,做到科技致富。在其倡导下,农牧民群众学习和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技致富的劲头持续增强,自身综合能力得到提升,村民互帮互助,共同奔向小康之路。三是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了对村(社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监督,将村(居)务管理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增加了村(居)务的透明度,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同时畅通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沟通的渠道,使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四是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由于其乡土性、地域性、自发性、内控性,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降低了农村治理成本,提高了农村管理运行效率。如,塘格木镇华塘村曾是个告状多、派性重、班子散的“后进村”,2014年,乡党委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引导村民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实现由“乱”变“治”,从“后进村”逐步晋位升级的转变。 (九)农牧区法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强化对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开展法治培训6场400余人次。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举办各类法治宣传讲座、培训班、文化活动共394场次,参与群众人数达4.3万人次,悬挂横幅282条,制作展板134块,发放宣传物品9.6万余件,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突出抓好宪法宣传,积极开展了以“增强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主题的“七个一”宪法日活动,宪法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县委统战民宗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讲5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53份,悬挂标语横幅35条。二是进一步完善共和县依法治县工作联络员制度,组建联络员队伍,开通依法治县工作QQ群和共和县依法治县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强化了依法治县对外宣传工作。强化县法学会工作,改选、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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