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通知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区司法局与区青教办研究决定成立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一、机构职能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站属于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区青教办,负责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事宜。二、援助对象根据?大连市区法律援助方法?的规定,符合以下2条件者可获得法律援助:〔一〕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的未年人;〔二〕未成年人非诉讼案件需要法律帮助的;〔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没有聘请辩护人的。三、受理程序〔一〕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时,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区青教办申请,经区青教办审核,符合援助条件的,报区法律援助中心确认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效劳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二〕遇有未成年人涉法的特殊情况需要法律援助时,区青教办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协作办理法律3援助事宜。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站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未尽事宜,由区青教办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