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市实施细那么(以下简称实施细那么),进一步推进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实施细那么的根本精神,结合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增强干部执政理念、提高干部执政能力为重点,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为把我县建设成为陕西综合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县级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第三条本细那么适用于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县委组织部主管,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为议事机构,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部署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纪检委、县政法委、县委党校、县政府办公室、县经发局、县人劳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成员单位组成。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成员。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干教办副主任担任。第六条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第2页共5页委干教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其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对应科室承担。县委干教办主任由县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担任,另设专职副主任一名。第七条县级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分工是: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效劳、催促检查、制度标准。组织科级干部、优秀后备干部及县委序列公务员的培训等;县纪检委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县政法委负责全县政法干部的教育培训;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民主党派干部的培训;人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