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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XX
开展
文明
交通
卫生
主题
普法
活动
实施方案
2022年XX县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主题普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普法工作要求,推进我县法治、德治及创文结合建设,提升全县公民的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保障未成年人在交通卫生领域的生命健康,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主题普法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管理、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广泛开展交通规则、文明卫生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XX、文明XX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以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倡导和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行为中,遵守交通和卫生管理规范,讲文明讲卫生,推动公民养成守法文明的行为习惯,做守法文明负责公民,不断提升公民在法治信仰、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行为上的综合法治素养。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主题普法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年底结束。
四、工作措施
主题普法活动以全民参与构建全民普法工作格局,加强社会力量普法,各普法责任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围绕主题、结合职责,通过“线上”融合媒体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党的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齐上阵,形成强大社会效应。
(一)开展文明交通普法宣传。加大对《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违反交通管理案例视频的警戒性宣传教育,通过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荧屏播放宣传。重点抓好面向学校学生普法,通过“政府+学校+家庭”模式或者“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法律进校园”活动。
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车;不骑“故障车”,骑车不带人;不搭乘非正规校车,乘车时在指定地点侯车,上车时自觉排队,守“先下后上”规则,乘车不抢座,头手不伸出窗外;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及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走,走人行横道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边走路边看手机,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学生家长驾车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行驶,不驾驶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接送学生,驾电动自行车要有牌证、戴头盔、限2人、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行;驾车时按规定鸣喇叭、使用无光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员超载、不非法营运,不酒驾醉驾、不乱停乱放;驾驶机动车时车上人员要系安全带,行经人行横道、积水和学校路段,减速让行;服从交警、学校安保人员、交通志愿者的指挥,监督并制止不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及不满16周岁孩子驾电动车上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文明办,各镇,其他有关普法责任单位)。
(二)开展文明卫生普法宣传。结合我县创文巩卫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不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违法摆摊经营;共享车辆整齐摆放;生活垃圾分类在指定位置投放;建筑垃圾按规定及时清运,不得丢弃、遗撒,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按规定排放污水,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开展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环保专场宣讲活动,不乱贴牛皮癣广告,不乱随意高空抛物、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即时清理外出宠物粪便,不在街道两侧堆放物料以及其他不文明卫生行为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得到明显遏制。(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明办,各镇,其他有关普法责任单位)
(三)加强文明公益普法宣传。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按照《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X宣通﹝2020﹞25号)的要求,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充分发挥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优势,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地刊播、发送文明交通、文明卫生公益法治宣传信息(广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守法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科工贸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XX日报驻XX记者站、各电信运营商,各镇,其他有关普法责任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任务导向,突出重要性。各镇各普法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这次主题普法活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主题普法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创文硬指标刚要求,认真筹划、制定措施、精心组织,着力提升公民“讲文明、尚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行为准则的思维方式,使守法文明成为人民群众的良好习惯,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性。要针对普法工作存在
的短板不足,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保障人财物普法资源。要针对公民日常在主题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普法、面对面、背靠背普法,使公民真正受到教育,自觉改变陋习,努力牢人民法治信仰、强群众法治观念、正公民法治行为,确保公民日常行为习惯持续向好。
(三)坚持效果导向,突出实效性。各普法责任单位既要发挥自身优势,也要通力协作,注重普法方式创新,将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声势规模,瞄准老百姓对文明、安全、生命健康等方面的法治需求,源源不断地向他们传播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方面的法治知识,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入脑入心,确保主题普法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公民法治素养既得到质的提升,亦助力创文活动,达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
请本通知具体明确的普法责任单位于8月、11月底形成工作总结,连同开展佐证材料(通知文件、视频照片、报道信息等)报县普法办。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等领域的有关部门依职能开展主题普法,不用报送工作总结。各有关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开展普法活动的有关情况,纳入2022年度绩效普法专项考核及普法履职评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