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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作
安排
制度
工作预安排制度
为进一步规XX县区政府各项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预见性、方案性和超前性,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强化催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新修订的XX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的规定和要求,县政府决定实行工作预安排制度。
一、工作预安排范围
县政府领导同志在一周拟开展的主要工作方案和安排、每季度的重点工作,县长碰头会安排的重点工作,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的重点工作。
二、工作预安排方式
(一)县政府领导周工作预安排。县政府领导同志下一周的工作方案和安排,由个人提出,相关科室于上周五下午送县政府调研室,调研室汇总后,在周一上午印送县政府各位领导同志、县政府办各位负责同志XX县区政府督查室。
(二)县政府领导季工作预安排。县政府领导同志每季度的重点工作,由个人提出,经县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全县执行。
(三)县长碰头会(县长工作例会)重点工作预安排。县长碰头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由县政府调研室整理,及时印送县政府各位领导同志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督查室。
(四)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县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房产局、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月工作预安排。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个月的重点工作,由个人提出,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于上月底送县政府调研室,由调研室汇总后于下个月初印发全县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县政府各位领导同志、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工作预安排制度,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认真抓好周、月、季工作方案XX县区长碰头会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和进度要求,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县政府办公室各负责同志要积极协助县政府领导制订好工作方案,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县政府领导同志如在本周内有其他临时工作任务,需要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科室及时通报给县政府调研室,由调研室将有关领导工作方案调整情况通报给县政府各位领导同志、县政府办各位负责同志XX县区政府督查室。
(四)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工作预安排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反响工作,于每周一上午将上周预安排工作落实情况汇总送县政府领导、办公室负责同志。
XX县区林业局主要工作预安销号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办实事、抓落实、促开展的良好工作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预安销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主要工作预安销号是指上级部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预安主要工作,要明确标准,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定期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预安销号。以下事项适用本制度:(1)履行职责中的全局性事项:主要是指职责范围内带有全局性的重点事项;(2)领导预安的重要事项:主要是指上级督办件和局党委书记、局长预安的重要工作;(3)排查出来的事项:主要是指影响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隐患等;(4)其他重要事项。第三条贯彻执行本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1)坚持工作限期落实销号;(2)坚持责任分解到岗到人;(3)坚持绩效考评奖优罚劣;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黄丰桥国有林场、局属各基层单位。
第二章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五条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主要工作逐月预安销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成立主要工作预安销号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林任组长,副局长郭海云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股、监察室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要工作预安销号工作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负责人)为责任人,抓好主要工作预安销号的督查与落实,并安排专人逐月抓好汇总、报送等工作。第六条完善工作制度。要坚持凡事预那么立,不预那么废的工作态度,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量化、责任到人;逐季考核、奖罚清楚;按季通报、年终兑现管理,严格执行工作完成情况与责任人的绩酬挂钩制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主动谋事、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进农户、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的效劳意识。第七条健全相关台帐。要设置专簿,建立健全预安销号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并对预安的每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工作动态,月末编制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在每月20日前向县局反响月工作进展情况。第八条坚持逐月预安销号。各单位要逐月召开工作会议,围绕局中心工作、交办工作、信访突出问题和目标管理,对近期的主要工作作出方案和安排,并明确标准,责任到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主要工作预安情况,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限期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具体事项,按工作标准和要求予以办理。第九条标准预安销号程序。各单位必须在每月末对月份主要工作的预安与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好月份主要工作预安表或销号审批表,经领导签署预安销号意见后,在每月20日前交局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整理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再统一上报县委督查室。第十条搞好季度情况汇报。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要写出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事由、工作过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解决方法、工作结果等办理情况),统一交局办公室汇总建档。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听取各分管领导汇报各线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然后对每项工作进行集中讲评,并将相关情况向全系统通报。
第三章鼓励约束机制
第十一条实行奖罚清楚。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主要工作预安事项,严格执行考核记分。单位迟办每例扣1分,未办每例扣5分;将个人工作津贴的50%与每月预安销号工作挂钩,50%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具体评先评优方法依照局绩效考核细那么执行。属于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奖励:(1)对预安销号工作成效显著,被县评为先进的,除县奖励外,县局对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主要承办人员各奖励资金200元。(2)在县工作抽查和考核排名前3名的,或受到通报表扬的,对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主要承办人各奖励资金200元。(3)因工作突出,被县局评为预安销号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的,给予先进单位600元奖励,给予先进个人200元奖励。属于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处分:(1)对因工作不到位,没按时完成预安销号工作的,每一项扣发单位负责人(含股室)和责任人工作津贴50元。(2)在县抽查和考核中,被排名后3名,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对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主要承办人每项扣发工作津贴200元。第十二条严格责任追究。对预安的主要工作不能及时落实销号并无特殊原因的,主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必须向局党委汇报情况、说明原因;对三次预安无特殊原因仍不能完成或年度内不能销号和销号弄虚作假的,要在全系统内通报,并按县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三条坚持自下而上预,自上而下安,上下结合销的原那么,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本制度。各基层单位、局机关股室必须依照本制度,按时预安,明确标准,限期完成,做到一事一落实、一事一销号。对预安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组织专门班子具体抓,并将工作落实销号情况及时上交局办公室。
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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