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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道路交通
事故
处理
程序
新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23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那么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 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23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那么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范文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臵)并立即打“122〞 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23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那么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
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范文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未在事故现场报案,事后请求处理
图
需要延期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检验、签定完成门批准
的3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案
书的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
员进行相关检验、签定
需要进行相关检验、签定
20日内
3日内
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案件性质和管辖。属于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填写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登记表;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告知当事人,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相关部门2023日内
5日内
接到报案后立即勘查现场
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经核查无法证明事实存在
2日内
经核查事故事实存在的
5日内
对弃车逃逸无车主车辆或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不领取车辆的
将检验签定结果复印件交当事人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023日内收到认定书2023日内
当事人有异议3日内提出申请
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处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逃逸事故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办案单位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
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签定。
调解期限为2023日;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2023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经登报后2023日内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录在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调解,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调解过程中放弃的调解终结损失之日起;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开始;因伤致残的,从签定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制作调解书达成协议重新检验、签定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签定完成。
范文四: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流程图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流程图
发生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警察赶赴现场。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
2、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及时抽血化验;
3、对当事人生理、人体损害、尸体、车辆及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以及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
4、当事人对上述检验,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5、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交警部门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6、检验、鉴定完毕,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当事人自行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和伤残鉴定。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发现有人缘受伤的,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初步了解案情。对于路外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参照交通事故处理,需要移送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确定是否为道路交通事故
因抢救书上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书面通知。
确定管辖、受案、现场勘查、调查
作出事故认定,根据违法事实对当事人作出处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关机关。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和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按规定作出复核结论后,宣布复核结论;责令重新作出认定的,办案单位重新调查,重新制作认定书,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起诉。
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一致调解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组织调解
调解未达成协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达成协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范文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流程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流程图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财产损失1、造成人员轻微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疾病原题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仅造成财产损失
进行必要的现场拍照或标划后,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
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路外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参照交通事故处理。
判断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理
固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