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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环保局
农村
环境
工作计划
环保局农村环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会和2023年全省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省、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全国、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为载体,以“百千工程〞、“康居工程〞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注重特色、创新亮点的原那么,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根底设施建设,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平安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态示范创立。力争XX县区根本到达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6个以上。继续做好已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复查工作,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到达20230%。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立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立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完成整治村建设413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详见关于下达市2023年度生态创立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生态办(2023)4号)、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院桥、金清、平桥、横溪、白塔、健跳等6座中心镇污水处理厂根本建成。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2023年,方案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31个,其中,椒江26个村、黄岩48个村、路桥25个村、临海60个村、温岭50个村、玉环27个村、天台65个村、仙居70个村、三门60个村。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黄岩、温岭两地确保完成国家中央资金补助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农业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以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相关工作方案。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建设,坚持以城带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按照“三有〞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定,稳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成果,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到达98%以上,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的行政村覆盖率到达20230%。进一步加快城市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成临海垃圾燃烧发电和玉环垃圾燃烧发电工程并交付使用,全面解决城乡环卫一体化带来的生活垃圾出路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年度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根底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完成临海牛头山水库、温岭湖漫水库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藻类监测预警,确保各级合格标准化饮用水源地水质根本达标。完成重点饮用水源地重要工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高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平安水平和能力。继续推进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28.39万农村人口饮水平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水利、卫生等部门关于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相关的工作方案等。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畜禽养殖准入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大力开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加快生态养殖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完成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141家,建设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示范点9个,新建生态养殖场11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年度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面积和使用强度。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95万亩(次),确保有机商品肥推广使用量比上一年提高5%,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80万亩(次)。切实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到达73%,秸秆综合利用率到达77%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30个、绿色食品认证数12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年度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七)农村土壤污染防治。部署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全面开展土壤重点污染场地排查,确定土壤污染隐患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以根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平安性划分,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平安。加强农村重点区域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深化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及时调整用途,严格防范农产品平安隐患。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23年到达农用地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方案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河沟治理方案190公里。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稳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成果,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河道办、市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出台的清水河道建设和水环境整治有关方案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九)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农村建设工程环境准入门槛,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鼓励农村开展低消耗、轻污染、高产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实现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环境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环境隐患排查处置,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依法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确保农村地区环境平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详见2023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农村工业污染整治有关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对今年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尽快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根底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保护等设施运行管理的财政扶持。各部门要利用好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政策,组织各地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三)强化考核,保障进度。深化完善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全面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目标体系,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督导制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评比奖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农村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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