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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解读
乡村
公路
条例
解读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
解读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
一、立法背景
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作为农村的根底性、公益性设备,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注重农村公路建立,自2022年启动农村公路建立以来,不断将农村公路建立列为为民办实事考核目的之一,农村公路建立、治理、养护已成为农民群众消费生活中最根本、最迫切、惠及面最广的实事。尽管我省农村公路建立呈现良好的开展态势,但农村公路建立、治理、养护等方面矛盾和征询题也越来越突出
因此,制订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根本上标准我省农村公路的建立、养护和治理,十分必要。
二、条例按照
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平安保护条例、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湖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交通部农村公路建立治理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公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施行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开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参考湖北、河南、山东、黑龙江等省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制定。
三、立法过程
从2023年10月开始,我厅即着手进展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起草预备工作。2023年3月,我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法规处牵头, 法规处、农村公路建立处、省公路局抽调专人组成的撰写及预备工作组。工作组起草了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随后屡次赴市州进展专题调研,组织专题座谈会,征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对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建议。2023年年初,我厅将屡次修正并经厅务会通过的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建议稿)上报省人民政府。省法制办屡次赴市州专题调研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并组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直单位参加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会。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建议稿)通过屡次修正完善,于10月30日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构成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并报送至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屡次赴省内外开展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调研工作。为加强乡道、村道的治理工作,省人大将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名称修正为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条例于11月29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条例共25条。规定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的规划、建立、养护和治理。条例所称乡村公路,包括乡道和村道及其桥梁、隧道和渡口,详细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由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的乡村公路建立、养护协调机构,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详细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建立、养护工作,并指导、催促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建立、养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至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并实行统一治理,专款专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乡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的范围为建筑操纵区,并向社会公告。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详细情况,确定村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保护用地,自公路保护用地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建筑操纵区,并向村民公告。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村道的日常治理工作,可以将村道的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中有关村道治理的内容不得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违犯条例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