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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
中国
广西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具有重要桥头堡地位。如何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围绕效劳广西、辐射东盟,打造广西法律效劳业的品牌,开展壮大东盟法律效劳队伍、创新东盟法律效劳方式、提高法律效劳质量、是广西法律效劳业亟需突破的瓶颈。
一、广西法律效劳业开展现状
(一)涉外法律业不断开展,但规模仍有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效劳业的意见中指出,法律效劳业要着眼于适应构建对外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效劳国家重大开展战略。2023年底,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外侨办、商务厅、法制办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效劳业的实施意见,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为东盟企业“走进来〞提供法律效劳、为广西外事工作提供法律效劳、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效劳。
目前广西拥有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钦州和凭祥保税区等重大工程,广西涉外法律效劳业尝试建立一个可以充分利用各国和各地区法律效劳资源。据统计,截止2023年底,全区共有39家律师事务所在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66个境外分支(代表处)。广西涉外法律效劳虽然不断的开展,多家律所与东盟国家签订合作协议,但开展的规模仍然有待扩展,面向东盟国家的法律效劳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仍然有限,效劳能力赶不上中国-东盟经济开展的速度,很大一局部在相关涉外法律效劳领域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致使大量需求外包流失,无法满足广西日益增长的法律效劳需求。
(二)法律效劳体系根本形成,但层次与结构尚不尽合理
广西打造自治区、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效劳工作平台,广西法律效劳体系根本形成,但层次与结构不尽合理问题较为突出。广西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效劳创新形式,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效劳能力和水平, 2023年上半年,民生工程法律效劳供应量大幅度提高,法律咨询同比增加32%、法律援助同比增加13%、人民调解同比增加15%、公证效劳同比增加20%、律师效劳同比增加21%,但对广西企业与东盟国家企业的效劳供应却出现了明显的供不应求的紧缺局面。就广西法律效劳人员而言,广西法律效劳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精通东盟小语种和东盟法律的仅占极小局部,大局部法律效劳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无法满足中国-东盟的贸易往来需求,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而言,获得的法律效劳覆盖面明显缺乏;就法律效劳对象而言,不同层次人群对法律效劳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如何精准施策,需要法律效劳的“个性化〞。
(三)广西东盟法律效劳朝专业化开展,但尚处于开拓探索阶段
近年来,广西非常重视东盟法律效劳人才的培养,东盟法律效劳领域有效扩展,一改 “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旧模式,挖掘法律效劳产品多样化、尽可能的满足中国-东盟深入开展。由于种种原因原因,东盟成员国社会制度、法律法規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甚是复杂,对东盟成员国的法律进行解读,需要法律效劳人员有深厚的语言功底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东盟各国大局部都是使用本国的小语种,语言障碍使得法律的援引适用成为突出问题。目前,共享的东盟国家法律数据库以及东盟国家贸易往来的案例数据库并未形成,中文与东盟国家小语种的语言文字翻译参考素材相对匮乏。 从东盟各国的历史文化、政治制度以及语言特色,建立中国和东盟各国共享的法律数据库及贸易案例数据库短期内难以实现。由于复合型东盟法律知识和东盟实务经验的缺乏,广西法律效劳人员在国际业务的经验、法律效劳的技能、外语的应用程度等处于明显劣势。根据广西律师协会的调研,目前广西有丰富涉外效劳经验、精通东盟小语种、通晓东盟国家法律规那么、熟悉东盟国家司法程序的律师凤毛麟角,缺乏百人。广西现有的东盟法律效劳水平,尚缺乏以满足与中国—东盟贸易往来所需。
二、广西法律效劳业开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广西在中国-东盟经济开展的时代浪潮中崭露头角,广西与东盟各国在文化、经济、交流上有着更广泛而深刻的合作,必然会刺激法律业务的增长,推动广西法律效劳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带动法律效劳业的开展。对于广西法律效劳而言,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大势所趋。
(一)对非诉、涉外、“互联网+法律效劳〞等高端现代的法律效劳领域做出创新调整
广西法律效劳业在中国-东盟深入往来过程中将会刺激更多的新型业务增加,对广西的法律效劳业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广西与东盟合作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开展趋势,广西法律效劳业的业务量也会连连攀升。广西目前最常见的线下效劳模式中,无论是东盟企业非诉案件、涉外案件等均存在法律效劳供求信息不对称、信息断层化的缺陷,导致现有法律效劳资源无法被充分利用。广西正在逐步尝试将“互联网+法律效劳〞模式就是把专业的法律效劳作为线上产品展现在群众的视野里,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东盟法律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在实战中推动司法程序、贸易争端、司法协助等领域立法
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国家无论是司法协助、互市投资还是深度合作,都呈现迅速攀升和纵深推进的趋势。目前,在跨区域跨境联合办理涉外案件时,经常出现仅送达文书就耗时一年多的时间,司法效率效率有待提高,面临中国-东盟合作平台不断深入,必须重视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与交流、提升司法效率,否那么将影响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往来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搭建高精专人才整合和法律资源共享平台
涉外案件更强调团队协作,通过梯阶式律师团队有效整合,提高法律效劳总体效能。中国-东盟国家的法律效劳涉及东盟国家差异化、贸易与投资规那么、金融平台打造等诸多领域,对法律效劳人员的要求较高,在法律效劳类型中属于“高要求、精细化、专业化〞范畴,应加快培育涉外法律效劳人才,整合精通东盟小语种人才、熟悉东盟法律及贸易规那么的人才和资源共享平台。
三、广西法律效劳业开展的策略
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大力开展广西法律效劳,必须根据广西区域定位,精准施策解决问题,拉动内需,带动外延,提高广西法律效劳供給能力,优化法律效劳职业环境,逐步建立起数量充足、覆盖广泛、功能完善、效劳标准、管理科学的现代化法律效劳体系,为中国-东盟开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效劳和法律保障。
(一)以品牌战略推进规模化开展
以品牌战略鼓励和引导广西法律效劳走规模化、专业化开展之路,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法律效劳事务所,形成多专业、多层次的团体效劳优势,努力拓涉东盟法律效劳市场。2023年初,广西律师代表团出访泰国、缅甸,推动广西法律涉外效劳向深度和广度开展。截止到2023年4月,广西有35家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12加律师事务所签订业务战略合作协议,使中国-东盟法律效劳合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在新的机制中谋求双赢,打造业务联盟,共同推进广西法律效劳品牌。同时,注重打破行业壁垒,加强经验共享,注重东盟实务研究,树立法律效劳品牌,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做大做强,为中国-东盟深入开展保驾护航。例如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主攻越南,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主攻马来西亚,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
(二)以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化开展
对精通东盟小语种、擅长东盟法律规那么、熟悉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效劳人才进行储藏和培养,对广西与东盟法律效劳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沟通渠道,组织合作与交流活动。例如广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基地于2023年底在广西民族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力求培养精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东盟国家法律适用的定向法律人才;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开设民商法和经济法方向,依托广西“东盟国家门户〞的地理位置以及财经优势资源,法学和东盟商务投资学的结合,培养“精法律,国际化〞的复合型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学法学人才。
(三)以创新形式推进特色化开展
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广西法律效劳的新形式,依托于中国-东盟信息港,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广西涉外法律效劳模式创新,培育开展中国-东盟涉外法律效劳网络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法律效劳双带动,建立法律效劳新常态。例如目前国内做得不错的“去东盟平台〞——TOASEAN ,接受客户总包委托,作为国际直接投资工程或国际贸易工程的总效劳商,整合平台内优质的东盟国家律师和中国律师,组建效劳团队,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的法律效劳,对受托事项的效劳质量、效劳流程、效劳方案、效劳时限和效劳费用全面负责。借助互联网,让法律效劳变得简单方便、公开透明,以创新形式提供涉外法律领域高端智库。
(四)以法治中国标准法律效劳市场
广西法律效劳业在中国-东盟有序运行中至关重要,必须不断提高广西法律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进而标准法律效劳市场。高校是培养法学之才的重要基地,效劳工作者唯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为民、务实、清廉,做到真实的“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法律效劳才能真正为市场效劳。高校的教育必须注重把十九大提倡的新时代精神和法治育人贯彻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之中,使法治育人潜移默化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现人的素质的法治化。把法律效劳当作市场产业做大做强,随时为广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廉价的法律效劳,建立有责任、有信仰的法律生态系统。(作者单位为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
[工程] 本文为广西财经学院校级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23C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