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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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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实施 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1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法(民生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xx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合,参合率90%以上。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参合农民总受益率18%以上,住院补偿比例达48%以上,次均住院费用增幅低于cpi指数。新农合基金历年滚存结余(不含家庭帐户和门诊统筹切块资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含2023%风险金)。完成20xx年中央补助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二、资金筹集 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2023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人均40元,省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每人30元,各县(区)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每人2023元,参合农民每人缴20元。 三、统一补偿模式和标准 从20xx年开始,各县(区)全部实行住院统筹结合门诊统筹模式:住院补偿+慢性病补偿+门诊统筹。 (一)起付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为2023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为300元;县外协议医疗机构为500元,县外非协议医疗机构为600元。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一年内因患不同疾病,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屡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级别的医院连续转诊住院,只计算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屡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 (二)封顶线。住院补偿实际所得封顶线原那么上提高为8万元,以每位参合农民年内实际获得住院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三)补偿比例。乡镇级(或一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为70%;县(区)级(或二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为65%;县(区)外协议医疗机构分段设定补偿比例,2023000元以下的为55%,2023000元及以上的为65%;县(区)外非协议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相应低2023个百分点。 (四)保底补偿。在县(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起付线的病例,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30%。即在按补偿方案测算后,如果农民实际补偿所得金额与医疗总费用之比低于保底补偿比例,那么按照保底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四、推进门诊统筹 各地要加快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与标准化村卫生室,大力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与信息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行门诊统筹。科学合理设计门诊统筹补偿方案,门诊统筹基金按提取风险基金后的20%比例予以安排,单次门诊费用的补偿比例可提高到30%(但最高不得超过35%),单次门诊费用的补偿封顶额不超过15元,严格实行“按比例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分担共付机制,适当限定门诊就诊次数。 五、简化就医与补偿流程 参合农民在县域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参合证书和身份证明即时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域范围外就诊,履行简单方便的转诊手续或者实行住院转诊备案制度,具体由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规定。对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比例。从20xx年起,县域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与xx级公立定点医院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出院即时结报;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出院即时结报试点,逐步推行即时结报。鼓励各统筹地区与本地农民工集中就诊的外省医院签定医疗效劳与即时结报协议,实现跨省外出务工农民在打工地就近看病,即时办理报销补偿。对无法认定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在提供当次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下,可参照保底补偿比例报销其可补偿的医药费用。 六、加强经办机构建设 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建设。标准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与工作经费。严禁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的负担。开展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政策水平及效劳能力。改善管理经办机构根本条件。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his必须与同级新农合平台联网运行。尽快普及乡镇卫生院his和村卫生室门诊管理软件,并实现与县级新农合管理平台联网。应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作为医疗机构申请住院或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新农合磁卡就诊证,方便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转院)的补偿和结算。 七、标准基金使用管理 各县区财政、卫生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xx)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xx)1号)等有关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支出户实行定期对账。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暂行方法的通知(财库(20xx)33号)规定,实行新农合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级新农合财政社保专户,县级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通过县级财政特设专户支付到县级财政社保专户。标准新农合基金支出申报、审核程序,推进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填写用款申请书,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偿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经办机构支出户或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报销材料审核,防止持假票据骗取新农合报销款。 八、强化医疗效劳监管 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效劳协议,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xx、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和考核活动。对遵守协议、行为标准、医疗质优价廉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和医疗效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定点资格。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新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九、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加强农村药品xx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标准药品供销渠道,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管理,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跟标采购,鼓励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配送药品。 十、实行目标管理 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开展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是民生重点工程,将新农合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并建立奖惩清楚的考核机制。xx卫生局组织开展新农合工作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县、区进行重点管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开展。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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