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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培育
农村
创业
致富
带头人
实施方案
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
XX县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
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是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根据省扶贫办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X开办发(20XX)X号)等精神,为切实做好XX县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全县64个贫困村每村培育2-5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其他行政村(社区)每村培育1-2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全县范围内创立就业扶贫车间15个以上(县级5个,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以上)。带动4000户以上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长期稳定增收。
遴选培育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开展产业、就地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等途径进行带贫益贫的,要与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建立稳定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与已开展同类产业的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达100%,不断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与有产业开展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100%,不断提高开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与具备土地入股和资金入股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100%,不断创新增收路径;与具备就近就地就业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签订就业协议(合同)达100%,不断激发其内生动,增强“造血〞功能。
二、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律,围绕脱贫攻坚村级施工图,确定致富带头人现有产业、创业致富的主要方向和开展产业的主要内容;根据个人意愿,鼓励和引导培育对象提升创业技能、拓展农产品销售、特色产业订单开展和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新型主体在带贫益贫示范带动作用,把村“两委〞班子培育成为创业致富带头人,帮助农村培育更多“领头雁〞。
(二)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各类资金、政策统筹力度,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根据创业需求和创业工程,实施分类指导、分级效劳,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指导效劳体系,形成长效的带贫益贫合力。
(三)坚持创新机制。尊重创业规律,优化创业环境,积极为致富带头人创造条件。帮助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解决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效劳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建立相关带动鼓励机制,充分释放创业者的内在活力。
三、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择
(一)选择条件。农村致富带头人应具备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带着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乐于带动群众创业致富、有一定的经济根底和经营能力,具有领办村级产业工程能力的人才,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家等。经确定为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应带动5户以上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
(二)选择程序。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选择,按照广泛宣传、鼓励发动,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根本程序是:
1.村级推荐。在广泛宣传发动的根底上,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两委〞(含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集体讨论推荐,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在村内进行公示。
2.乡镇审核。乡镇根据各村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填写考察意见和建议,在乡镇进行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上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级审定。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扶贫办、县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确定并颁发创业致富带头人证书。
(三)培养数量。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数量应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原那么上每个贫困村培养2-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其他行政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村培养1-2名创业致富带头人。
四、突出抓好“五项工程〞
(一)就地培育工程。在广泛宣传发动、摸底排查的根底上,根据产业形态、规模大小、带动能力等指标,从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家中优选,分类确定一批外乡人才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重点扶持和培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二)返乡创业工程。县、乡(镇)、村三级分别根据脱贫攻坚工程库、路线图、施工图,深入挖掘本辖区自然和社会资源,落实产业开展、金融效劳、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发开工作,吸引本地外出创业人员回乡开展。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人员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选回乡创业。充分利用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在思想观念、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回乡领办、创办、合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通过先进理念、实体经济、技术、资金工程、入股托管、务工就业等方式带动,帮助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
(三)支持回流工程。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根底、产业开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等,在脱贫攻坚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农村领办创办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离岗后保存人事关系、保存根本待遇,开发乡村、乡土、乡韵、乡俗潜在价值,开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拓展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增收致富空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人才引入工程。积极引进一批上海市和其他东部兴旺地区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到我县投资兴业、开展生产、吸纳就业,帮助我县培育一批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开展产业的新型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帮助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通过开展产业、转移就业,增收脱贫致富。同时,借助上海等兴旺地区的人才和市场优势,帮助我县培育一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沪滇扶贫协作优势,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对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支持,组织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到上海等沿海兴旺地区观摩践学,开拓思路,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扶贫办)
(五)培训育才工程
1.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县产业布局和农村人才状况,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把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纳入培训方案,同时根据农村需求情况和可行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2.抓好实训基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按产业类型、规模和带贫益贫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开拓思路。各相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建立1个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3.加强典型案例教学。相关部门要深入总结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4.培训经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经费主要从各级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援滇资金中进行安排。(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五、建立带贫益贫机制
(一)创业经营带贫。采取鼓励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内党员主动参与、贫困群众自愿参与的产业扶贫模式,通过订单农业、来料加工、牲畜托管、股份合作、产销对接等方式,与贫困人口建立紧密的长期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带富能力强、吸纳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劳动力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引导支持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参与致富带头人创业工程经营,到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基地接受技术指导和技能实训,拓展自选产业工程或参与创业致富带头人已有工程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参与产业开展实现脱贫致富。
(二)创业工程用工带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农村领办创办产业工程,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和贫困边缘人口稳定就业并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增加收入。
(三)资产收益扶贫。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工程,在取得收益前要对其长期利益保障作出制度安排。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乡镇利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电商、乡村旅游等工程形成的资产,全部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投入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资产收益主要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增加建档立卡人口和贫困边缘户人口务工收入,或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救助因灾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
(四)开展就业扶贫车间带贫。按照“一乡两特、一村一品〞的产业开展格局,因地制宜,依托乡镇、村资源条件和产业根底,利用闲置校舍、旧厂房、旧村室、仓库、农家庭院、村民空闲房舍,采取“企业+党支部+〞、“企业+订单+〞、“合作社+〞“公司+基地+〞等模式,以传统手工业、特色产品加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支撑,创立“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产业基地式〞“订单式〞等形式的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促进家庭稳定增收。
六、政策支持
(一)财政资金奖补政策
1.资金来源。奖补资金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列支。
2.奖补工程。根据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的工程规模、带贫益贫效果、产业效益等,给予奖补。利用财政工程专项资金,以主体形式组织建档立卡人口共同开展产业的(对2022-2023年已扶持过同类工程的不予奖补),不列入奖补对象。
3.奖补对象。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长期劳务用工、订单农业、订单加工业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增收的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小微企业主等新型农业主体。
4.奖补标准。
(1)按照带动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增收5户以上(含5户)30户以下、30(含30户)-50户、50户(含50户)以上等划分奖补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
(2)对集中流转土地超过500亩、入股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超过100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以奖代补50万元。
(3)对龙头企业,每带动一户(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最高可给予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4)金融扶持。对带动10-20户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开展产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按照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由县财政给予10-20万元贷款额度全额贴息(县级财政资金)补助(享受财政贴息补助不得与同类奖补工程重合)。
5.奖补条件。
(1)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方式带贫益贫的,每年每户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增收3000元以上(提供协议或合同、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
(2)以订单农业、订单加工业方式带贫益贫的,每年收购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农产品5000元以上;收购产品价格要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时不得压级、压价(提供协议或合同、收购结算票据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
(3)以劳务用工带贫益贫的,吸纳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提供协议或合同、务工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
(4)对吸纳5人(含5人)以上建档立卡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扶贫车间,县人社局根据关于印发XX县就业创业扶贫补贴政策实施细那么的通知(祥政办发(2022)54号)及XX县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方法(暂行)(祥人社(2022)54号)的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贴。
6.奖补方式和时间范围。奖补对象在2022-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