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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责任书
精选
新编
平安生产责任书精选范文五篇
(一)
一、全面落实消防平安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那么,要在系统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消防平安责任。将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行业工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加强对下属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考评,切实催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加大与消防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消防平安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火灾预防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火灾形势相对稳定,确保全市各局属部门不发生有较大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要逐级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拟订各局属部门有关消防平安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平安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设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建立平安工作督查督导制度。
四、完善应急救援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平安生产预警系统;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配合市政府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及联动调用方式数据库。
五、加强消防平安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中的有关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定期对商场、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平安工作组织专项检查;依法实施民用爆破器材平安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加强消防平安宣传教育。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方法宣贯工作。市商务局大力开展平安生产和平安消防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市场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平安常识的教育培训;组织本系统所辖单位积极开展四个能力(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达标建设,标准消防平安管理。
七、市商务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本目标责任书,市人民政府将在年底依据此责任书检查考核市商务局本年度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平安生产责任书
(二)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XX省商务厅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商法规[2023]3号)的要求,贯彻落实平安生产工作,县商务局与县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场(芷江县和平肉食品)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县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活动必须接受县商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县定点屠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4)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5)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6)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三、县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持有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肉品品质检验检疫证书。
四、县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加强卫生管理,依照食品卫生法规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建立健全卫生消毒制度。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到达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处理病猪和病猪产品不影响人体、动物健康和污染环境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县定点屠宰场采购或者代宰的生猪,必须有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必须做到所有无检疫合格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场屠宰,待宰的生猪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六、县定点屠宰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制度。必须做好生猪宰前检验,发现病猪和伤残猪,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前方可放行出场,检验印章加盖要清晰完整,便于识别与稽查,更换印章颜色要及时报告屠宰办;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肉品检验检疫结果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县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出场销售。必须认真如实登记每日检验检疫出场及开票生猪宰杀头数,敬业爱岗,加强值班力度,严禁缺岗脱班,杜绝因无值班人员而未经检验检疫及未开票生猪肉品出场。
七、县定点屠宰场必须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及相关制度。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必须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要张贴上墙。
八、县定点屠宰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到达要求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1)未建立生猪进场检查制度和肉品出场台帐管理制度;
(2)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肉品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能满足检验需要;
(4)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肉品质量平安承诺书;
(5)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6)不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7)定点屠宰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投资入股定点屠宰场;
(8)有其它违规行为被举报投诉查实。
九、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有以下行为,由县商务局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分:
(1)出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2)屠宰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3)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4)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
(5)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情节严重的,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定点屠宰资格。造成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构成犯罪的,要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制定定点屠宰场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平安生产管理及用电管理专人,平安操作机械化屠宰及无害化燃烧设备,确保不发生大的平安生产事故。
十一、场内各位员工及家属不参加黄、赌、毒,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立平安社区。
十二、场内各位员工及家属配合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等,配合县里各项平安生产中心工作。
县商务局(盖章)(盖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
平安生产责任书
(三)
一、责任单位:
xx市商务局
二、工作范围:
1、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工作
2、外经外贸协调管理工作
3、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4、市场整顿标准工作
5、流通业开展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6、餐饮效劳业标准、协调管理工作
7、成品油市场、酒类市场、调味品市场、畜禽定点屠宰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8、典当和报废机动车拆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9、特许行业监督管理和商贸流通业平安生产工作
2023、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开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开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开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2、负责指导商贸效劳业和社区商业开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开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开展。
3、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标准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研究拟订全市标准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效劳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藏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典当、拍卖等特种商品及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酒类、调味品生产流通及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组织协调工作。
5、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方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6、拟订和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效劳业出口和效劳业外包开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效劳贸易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投资管理方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效劳工作,配合商务部、商务厅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2023、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上级商务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平安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开展合作业务。
12、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3、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现代物流开展规划;拟订推动现代物流业开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协调解决物流产业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物流业的开展;负责全市重点物流工程和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工作;收集物流业开展的相关数据,对物流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我市物流企业档案数据库;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4、指导监督以XX县区名义在境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拟订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方法。
15、负责全市商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