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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普法
工作
现状
思考
我区农村普法工作现状与思考
xx区是个农业大区,农村人口占近70%,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我区普法工作的重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区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中央“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根底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广阔农村正处在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开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六个五年普法教育,在广阔农村,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逐步提高,法治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够做到懂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法治宣传的形式也从过去单一的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到现在的集中学法、网络普法、旁听庭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法律效劳、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群众依法明辨是非的能力显著提高,动辄打人或械斗的情况发生的少了;二是农民群众遇事“找法〞的逐渐增多,在涉及经济或民事关系时,能够按照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三是主人翁意识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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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以来开展了依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立工作,也抓了一批试点村,但总体而言,表现为力度不大,亮点不多,覆盖面不广,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地方依然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书面材料里,贴在大墙上。有些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对“四民主、两公开〞的内容了解不深,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也知之甚少。在日常工作中,仍然习惯于由村主要干部说了算,有些村民或村民代表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不到位,对村委会的决策性工作仅表达在有所参与而已。
三、做好新时期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
做不好农村普法工作,就实现不了全民守法。“法律六进〞是我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阔农民群众,而广阔农民群众也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开展农村普法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为此,针对农村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要强化乡镇、村干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让他们理解农民懂法不仅不会给管理带来难度,相反更有利于基层政府和村依法开展工作。要加强普法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普法骨干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和法律效劳活动,破解农民学法难题,扩大教育覆盖面,消除“死角〞和“盲区〞。要把农村普法工作列入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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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发挥“普法宣讲团〞、村民法制学校、法制电影等有效载体在农村普法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要搭建效劳平台,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流动普法学校,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效劳工作者等深入农村、深入工地开展送法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四〕讲求实效,紧密联系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普法。要加强对土地承包、土地确权、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解决好农民群众“有理赢不了官司〞的问题;要加强对消费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阔农民群众了解懂得如何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假,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要加强对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分、禁毒、婚姻家庭、方案生育、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及老年人权益保障、信访、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标准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抓好农村普法各项工作落实。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宣传与落实的关系。普法的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领导者、法律工作者和宣传者。乡镇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这是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关键因素。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会自觉学法、守法,到达普法的要求和目的。其次,要正确处理一般教育和重点加强的关系。在普法教育的对象、内容上要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在时间、人员上要有保证。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普法实践要突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的法律知识普及和落实,让人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要突出重点村、重点人群、重点年龄层次的宣传教育,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普法效果;要突出重点时段、传统节日等时机的宣传教育,打好预防针,防范于未然。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专门抓与综合抓的关系。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专业化。要结合日常工作,把普法教育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宣传中普法,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第二篇:农村普法现状调查农村普法现状调查
实践地点:XX省XX县区两峪乡实践人员:马栋实践时间:2023.8近年来,“普法下乡〞的呼声在全国各地一直是此起彼伏,随着社会经济开展水平的提高,国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在我国农村和一些偏远地区,法律知识仍需普及,法律意识仍需提高。在今年暑假,我跟随XX县区普法工作组进入两峪乡,通过法律宣传和调查,深入地了解了我国农村的普法现状。本文就当今农村的法律普及现状及如何改善这一现状,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
调查情况:
1、调查地点两峪乡概况:
两峪乡乡政府驻两峪,人口11253人,面积157平方千米。辖11个村委会:两峪、长冲、麻坪、长河、东湾、胡家台、程岐、百庙沟、枫香坪、芭桃、王家坡。人口成分以农民为主。农民人均收入4000余元。
2、雪野镇普法落实情况:
①“普法下乡,效劳农民〞宣传活动。在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在两峪乡的长冲、麻坪、长河、东湾等地开展了“普法下乡,效劳农民〞的宣传活动。我们向广阔过往群众发放普法传单,向他们介绍相关根本法律常识,同时我们还开展了有关法律常识的问卷调查。通过此次活动,我们发现,两峪的广阔群众很是尊重法律,甚至是畏惧法律,然而,他们中的许多人却不了解法律,有的甚至是对法律常识一无所知。通过与他们的交谈,我们了解到,法律在农村中几乎没有市场,人们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不会是法律,“打官司〞在他们意识中是一件丢人的事。通过我们几天来的详细讲解和交流,我们发现当地农民对法律常识的接受程度还是比拟高的,并且他们很希望以后这样的宣传能够多一些。
②关于普法问题的问卷调查。在普法的同时,我们还做了一些问卷调查。我们共向群众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09份,回收率90.833%。我们的问卷共有10道题,其中9道是选择题,1道问答题。9道选择题中3道有固定的答案,6道答案不定。
③调查结果。在回收的109份问卷中,我们抽取其中的有效问卷98份。我们对这些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针对其中的三个问题〕。问题如下〔可多项选择〕1〕您认为维护农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是:a道德b良好风俗c法律
2〕当您遇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会通过什么途径加以解决。a.与侵害者协商私了b.求助于政府c.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您认为以下哪些属于法律。a.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级政府公布的条令b.村规民约c.人们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良好风俗
调查结果如下:第一题:约52%的人认为维护农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是道德,约有43%的人认为应该是良好风俗,只有24%的人明确表示是法律。
第二题。约27%的人认为与侵害者私了,约有61%的人认为应求助于政府,只有约35%的人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题有47%的人认为村规民约就是法律,有61%的人认为是政府条令,有34%的人认为是良好风俗。
④调查分析:我国目前有9亿左右的农民,这就意味着我们还有约3/4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因此,农村的稳定对于我国的开展异常重要,而稳定是要法律来做保障的。一直以来,农村的经济开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生活水平与素质也普遍不高,有些政策传到达农村时也已经成了强弩之末,相对于被制度与法律时刻关注的城市而言,农村在其看似平静的外表下有着太多的隐患。在今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开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也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在这个新时期,特别是在党中央竭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今天,农村的各项工作都在热火朝天的开展,而同时农村原先所隐藏着的各种问题也开始不断暴露出来,农村基层干部强行征地、干群矛盾激化等报道时常见诸报端,农村法律现状令人担忧可见一斑。从笔者的调查问卷数据上可以看到,在两峪乡有约40%的农民对法律表示陌生,约25%的认为法律不可信,20%的认为在走投无路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只有15%的农民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对法律的陌生使他们对身边的制度产生了迷惑,有47%的农民认为村规民约就是法律,仅有43%的认为不是,且不说村规民约是否完全表达了缔约者的真实意思,但这组数据却真实的说明:农民对“法〞的产生程序是陌生的。因为陌生,所以心存畏惧,所以难以接受。综合笔者半个月来的社会调查和所见所闻所感,并结合个人所学知识,“窥一斑而知全豹〞,我认为法律在农村到达普及还有一定的距离:
1、法律与传统道德之间存在着裂缝。我国自古以来以礼立国,几千年的封建道德沉淀影响着很多国人,尤其是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农民。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局部“传统道德〞在农村依然大有市场,封建礼教、宗族观念等依然还是广阔农民判断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在农村,由于缺乏“法治〞的经济根底,法律进入农村和在农村的传播更多地表现为蛮横的移植和强制的灌输。这样被传播的法律势必是无法与农村实际完美结合,结果,“法律〞不仅没有给农村秩序和稳定,反而破坏了原有秩序,打破了原有平静,带来了人心惶惶。由于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在意识上、表现上等与农民的素质水平、农村的现实环境相符合,农民反而更愿意接受传统道德、风俗习惯的管理约束,而不习惯于服从法律。从本次调查的数据上看,约52%的农民认为维护农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是道德,约有43%的农民认为应该是良好风俗,只有24%的农民明确表示是法律。
2、法律与经济开展水平之间存在着脱节。相对于城市而言,当前农村的经济开展滞后。经济上,整体贫困;精神上,整体贫乏。农民的生活节奏缓慢,思想上与外界接触较少,而作为现代文明的法律那么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环境才能大展拳脚,落后的农业经济决定了法律所倡导的法治观念与人权观念在农村将被抵抗,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前大多农民只是单纯的注重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而无视乃至漠视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农民依然习惯着对权力的绝对服从,这些都是因为贫困落后的经济。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一定的经济根底才能铸就相应的健全完善的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法律不能脱离经济根底而取得开展,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开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同时多年的农村建设现实也让我们看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与重视,由此可想而知作为高层次精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