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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重大
动物
疫情
应急
预案
范文
2022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1、编制目的
加强和标准重大疫情应急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动物疫病对我镇畜牧业和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本镇畜牧业持续稳定的开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应急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以及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健康的动物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4、工作原那么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疫情发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响机制和应急处理制度,提高我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理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储藏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速反响、依法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的组建及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组〕,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镇应急工作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动防副镇长和分管环保、卫生的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本镇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主要包括:各村联系班子成员、驻村干部、镇农办、林业站、镇属相关部门、各村党支部书记。
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检测、疫病诊断和疫源追踪。
〔2〕负责提出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负责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及易感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负责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藏库,储藏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诊断试剂、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无害化处理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小组。
〔10〕参与开展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三、重大疫情的监督与报告
1、监测
镇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督、报告网络体系。各行政村、动防办加强对动物疫情工作监督和管理。
2、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a、镇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b、各行政村;
c、饲养、运输、经营单位,动物产品经营单位。
动物防疫人员;隔离、饲养、运输、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2〕报告形式
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 或者书面形式报告动物疫情。
〔3〕报告时限与程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必须立即向所在村报告。村接到报告后,要在十分钟内向镇应急工作组报告。镇应急工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验。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及时将情况逐级向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汇报。
〔4〕报告内容
a、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b、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病症、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c、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d、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e、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与终止
1、镇人民政府职责
〔1〕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镇应急工作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组织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评估;负责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和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各类应急队伍、人员以及处理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3〕在本行政区内限制或停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活动,扑杀染疫动物和相关动物。
〔4〕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并对运载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社会效果。
〔6〕组织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安全防护
〔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
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的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开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社会发动
重大动物疫情后,镇应急工作组立即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
4、重大动物疫情的终止
重大动物疫情的终止符合的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按规定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
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协调畜牧兽医、卫生、财政、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相应应急预案。
〔3〕个人防护知识。
〔4〕治安与环境保护。
〔5〕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镇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利用播送、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重大动物疫情。同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宣传和普及动物防疫知识、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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