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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征地
拆迁
改造
方案
征地拆迁改造方案
雪华村凌坝自然庄拆迁工作是龙子湖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开展、推动xx新跨越的重点工程,也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的工程,对优化全市开展环境,提高城市品位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尽快完成雪华村凌坝自然庄拆迁工作,确保龙子湖公园改造顺利进行,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以市政府公布的征地规划红线为准,龙湖桥头公园涉及雪华村1、2、3、4组。
二、补偿依据
征地拆迁补偿依据蚌政办[2022]53号文件、xx市人民政府[2023]第12号令和[202223]第144号令、蚌政办[2022]85号文件、蚌政办[2022]68号文件规定,并参照相关文件及政策精神执行。
三、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
1、征用集体农用地,按每亩28200元(土地补偿费96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元、青苗补偿费600元)的标准补偿。
2、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按每亩27600元(土地补偿费96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元)的标准补偿。
3、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按原用途、剩余年限的评估价补偿。
4、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按现行征用耕地的征地本钱价(征地报批税费加征地补偿费)补偿。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
1、个人住房的拆迁,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法及市政府[2023]第12号令和[202223]第144号令执行。
2、单位房屋的拆迁,本着"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那么,按评估价补偿。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
1、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实行产权调换(集中复原、补齐差价)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集中复原到雪华新村。
2、按"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160㎡的原那么,其容积率在1.2以内的合法房屋,按蚌政办[2022]53号文规定标准加适当奖励补偿;其容积率在1.2以外的合法房屋,按蚌政办[2022]53号文规定标准补偿。
3、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和建房执照,按20230%标准补偿;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而无合法建房执照的,按90%标准补偿;持有合法房产证而无合法土地使用证的,按80%标准补偿;XX年1月1日以后至农民宅基地普查公揭发布前建的房屋证照不全的,按一户一宅的原那么适当补偿,宅基地普查后建的房屋不予补偿。
4、农转非村民每户按20平方米/人执行蚌政办[2022]85号文件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按区域级别确定),超出局部按蚌政办[2022]53号文件标准执行。
如"农转非"居民不愿意货币补偿,也可按农民住房拆迁政策予以补偿和复原安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二者不能重复计算,政策不能交叉使用。
5、按城市拆迁标准补偿的房屋不予复原,所在的宅基地不予补偿。
6、城镇居民购置集体土地建房和直接购置农民住宅,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执照的,按参照蚌政[2022]8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标准执行;经规划部门批准已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并获得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蚌政[2022]6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标准执行。XX年1月1日后,城镇居民购置集体土地建房和未经批准购置农民住宅的,无条件撤除,不予补偿。外来户只予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7、外乡迁入人员(挂户)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按照蚌政办[2022]53号文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以奖代补的形式确定,不予产权调换。
8、拆迁涉及农民住宅改为生产经营用房的,坚持"一户一宅"及有效产权建筑面积(每户最多不得超过容积率1.2)的原那么,按照蚌政办[2022]85号文标准执行;已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各项证照齐全的企业厂房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9、复原安置建筑面积最小户型为70平方米,复原房采取按照建设本钱价进行产权调换(建设本钱价以市物价部门核定为准)。遵循"拆一还一"的原那么,就近靠档,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因户型设计原因超出或少于复原面积的,按建设本钱价结算。被拆迁户要求扩大面积的按商品房价格(待定)结算。
2023、为鼓励被拆迁户积极动迁,在动迁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被拆迁户在七日内签定拆迁协议并交出房屋的,最高按每户3000元标准奖励,后每推迟一天奖励标准减少200元。超过公告规定期限的,依法予以强拆并由被拆迁户承担强拆费用。依照先拆先选的原那么,被拆迁户依次选择复原安置房。
11、搬迁补助费标准按2023元/平方米、货币补偿的按一次发放,复原安置的按两次发放,过渡费标准按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按6个月发放,复原安置的按18个月执行。
12、XX年6月25日宅基地普查后所建房屋一律作违法建筑处理,原那么上不予补偿。但在自拆期间积极配合自拆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自拆奖励,在拆迁阶段主动配合自拆的给予每平方150元的自拆奖励,对违法建筑予以自拆的被拆迁户,在同等条件下,在复原时优先安置。对于不配合拆迁工作的予以强拆,不予奖励。
四、其它规定
1、对于要求分户的被拆迁户,原那么按公安部门的分户要求确定。考虑到农村实际,对已婚的和未婚但到达晚婚结婚年龄的经审查符合分户条件的可视为自然分户。
2、对于房屋、土地有效证照与实际房屋坐落不符的,按无证处理。
3、对于一处住宅分多户的,按照各户实际使用的房屋面积计算,不得以总面积分割计算。
4、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对于一户一宅外的其它住房,均按无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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