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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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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统计局 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 意见
2023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3篇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深刻生疏“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精确     把握“主体责任〞的根本内涵,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生疏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性和源头性举措,把落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各股室要依据局党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开工作任务落实。催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以及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峻 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觉察、早教育、早订正。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切实订正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订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源头预防腐败。认真落实中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5.支持查办案件。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准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1.切实加强争辩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支配。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争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准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围绕简洁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争辩,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2.精确     把握廉政状况。准时全面把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3.大力支持纪委工作。乐观协调协作纪委办案,准时排解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4.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学习党章,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带头为机关党员讲廉政党课,带头参与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支持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开展。 5.带头开展检查考核。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具体要求。 6.做好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准时提示,并催促整改。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主动争辩部署。挂念协作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和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争辩、同落实、同检查。 2.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准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准时查处。 3.加强催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催促整改,并准时制定防控措施和方法。 4.参与检查考核。坚持平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乐观参与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准时提示,并催促整改。 三、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局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单位、股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2.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状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局党委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本年度落实主体责任状况,并向党员干部进行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12月中旬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状况。 3.制定统计局贯彻落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分解到各股室。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对系统干部进行廉政提示和谈话。建立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各班子成员每年在本单位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监督。将落实主体责任状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嘉奖惩罚的重要依据。 4.局党委以及班子成员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发挥示范作用,大力订正为官不为等现象,抓好履职问责,带头开展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的活动。 其次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和习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心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局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责任,夯实监督主责,提高监督力量,进一步推动局纪委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聚焦主业,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监督对象 包括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其他成员。 三、监督内容 (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状况 1、防止消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重点监督党委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的状况,建立并实施无任用实名推举干部制度、推举干部问责制度的状况。 2、订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方面。重点监督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整治状况,职能部门行业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状况,订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状况,以及相关违纪线索调查处理状况。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重点监督党务(政务)公开状况,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选购工作试点开展状况,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轮岗沟通制度落实状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监察室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建立并落实党委听取重大案件查办状况汇报制度,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方面。重点监督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开展状况;领导、支持局纪检组监察室查办案件职责履行状况;“一岗双责〞要求和“五个一〞制度落实状况;廉洁从政表率状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状况 对局属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确定的状况,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确定、命令的状况进行监督,严峻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三)作风建设状况 重点监督局各股室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订正“四风〞状况。重点查处公款请客送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状况 落实“两个为主〞的状况,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状况 对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婚丧嫁娶,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的报告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反映的进行重点核查。 四、监督方式 (一)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参与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小组,定期对本级以及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状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对觉察的问题准时进行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进一步增加责任制的威慑力。 (二)明查暗访 实行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情节严峻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三)确定重点跟踪监督 针对觉察的或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准时跟进,对在监督中觉察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线索准时进行处置。 (五)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置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觉察、早提示、早订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峻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广泛收集反映领导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的线索,准时审查,分类处置,并留意从中觉察其所在单位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催促进行整改。 五、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范围 纪检监察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1、对党委支配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 2、对上级纪委交办的监督事项担忧排部署、不催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订正、不报告的; 4、对本系统觉察的严峻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干扰、阻碍案件查办或者责任追究的; 6、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执纪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 7、不落实“一案双查〞要求的; 8、对群众投诉举报不准时处置或处置不力的; 9、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消逝严峻违纪违法问题的; 10、其他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 (二)责任追究对象 追究监督责任,既要追究纪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成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真正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接受的,不担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确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程序 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有任免权和管理权的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启动并实施。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23年,我局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依据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上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执之以恒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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