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doc
下载文档

ID:897610

大小:25.50KB

页数:20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1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国家 市场监管 总局 三定 方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平安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标准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老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 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标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效劳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开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开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根底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平安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平安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平安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平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平安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平安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平安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平安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标准、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标准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开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根底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鼓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效劳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开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别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立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平安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分、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平安、工业产品质量安 全、特种设备平安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效劳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效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效劳,积极效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群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公安部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平安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蓄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平安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平安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平安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平安风险监测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平安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平安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平安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平安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平安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防止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装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分,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平安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平安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督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平安隐患的进口商品, 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装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装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装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分,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分。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分,以及化装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分。 6.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品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平安、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司。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三)法规司。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标准性文件以及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标准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稽查局。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案大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开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司,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 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反垄断局。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