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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山区
巡回医疗
建设
方案
山区巡回医疗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开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建设,改善山区卫生根底条件,提高效劳能力,提升山区居民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的可及性及均等化水平,实现人人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
二、工作目标
结合县建设局规划的中心村建设要求,到2023年,规划对23个偏远山区常住人口600人以上,且还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完成巡回医疗点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网底。
三、建设标准
1.选址要求。巡回医疗点是村级公益机构,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建设规划并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效劳特点科学选址,以及方便群众出入和集散等因素,周边宜有适当空地。
2.面积标准。巡回医疗点房屋建筑面积原那么上≥60平方米,最小不少于40平方米,效劳人口多的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3.功能布局。用房要按诊断、治疗、储药和防保根本功能分区布置,至少设置诊室、药房和治疗室。
4.根本配置。统一机构标识,统一配备必要的设备。根本设备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压舌板、软尺、身高体重称、污物桶、诊断床、诊断桌、药柜、资料柜、紫外线灯等。根本药物配备: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统一配备。
四、建设方式
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类型实施巡回医疗点建设,按照“建得起、办得好、能持续〞的要求,由辖区卫生院与村委沟通联系,提出建设方案。村委结合村办公楼、社区养老效劳中心等进行标准化新建,或充分利用现村有公用闲置房进行改扩建。
五、建设时间
建设时间为2023年—2023年,分年度实施。采取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验收一个的形式进行。
2023年,完成2023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
2023年,完成7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
2023年,完成6个村级巡回医疗点建设任务:
遇政策调整,山村整体搬迁,建设方案将适当调整。
六、效劳内容和要求
巡回医疗点建成后,由辖区卫生院确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定人、定时入村开展巡诊效劳。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慢性病康复期的用药指导,为年老体弱和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效劳。开展三大类12项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建设补助。村卫生室建设所需资金要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的作用,由财政补助、乡(镇)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对按时完成建设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给予适当的建设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新建巡回医疗点每个补助2万元,改扩建的每个补助1万元。建设补助资金由县卫生局拨付到所在乡镇卫生院,由各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帐。
2.工作经费补助。卫生局将给予每个标准开展巡诊工作的巡回医疗点每年补助1万元工作经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或不能按时完成巡回医疗点工作任务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的卫生院,按照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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