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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公立
医疗机构
远程
医疗
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天道酬勤
XX县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效劳工程实施方案
XX县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效劳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远程医疗效劳实现长效运营,提高远程医疗各方积极性,保障远程医疗真正效劳到患者,进一步标准和推动远程医疗效劳。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X省远程医疗效劳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试行〕>的通知〔X卫计发〔2023〕XX号〕和州开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XX州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效劳工程价格方案>的通知〔X发改发〔2023〕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效劳机构 1.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远程医疗中心〔室、点〕作为管理部门,明确分管领导。
2.县级远程医疗中心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明确远程医疗效劳收费标准和利益分配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X省远程医疗效劳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试行〕>的通知(X卫计发〔2023〕XX号〕和州开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XX州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效劳工程价格方案>的通知〔X发改发〔2023〕XX 号〕文件有关要求,签订远程医疗效劳协议,确定本单位的远程医疗效劳实际执行价格,严格抓好落实,远程医疗效劳发起远程医疗会诊的基层医疗机构为邀请方,开展远程指导的医疗机构为受邀方,远程医疗效劳费用由邀请方统一收取和结算按以下原那么分配。
1.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诊断类工程,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2:8的比例分配。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工程,邀请方、受邀方按照3:7比例分配。
3.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诊断类工程,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7:3的比例分配。
4.远程医学教育内工程由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远程效劳协议分配。
三、费用收取和结算 〔一〕严格财务管理 远程医疗效劳费用由邀请方医院向患者统一收取、负责结算,并建立远程医疗财务专账;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受诊患者远程医疗效劳费用结算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假会诊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方式套取其他方远程医疗效劳资金。
〔二〕及时费用结算 1.远程医疗效劳费用结算。由邀请方医院于次月5日前和受邀方医院进行对账,并于次月10日前按分配比例将远程医疗效劳费支付给受邀方医院,受邀方医院开具相应额度的发票。
2.远程培训教育费用结算。远程医学讲座和远程医学专题教学的费用由邀请方按协议规定支付给受邀方,受邀方医院开具相应额度的发票,具体结算标准以与邀请方和受邀方协议为准。
四、加强管理、强化鼓励措施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远程医疗效劳制度〔含鼓励奖惩机制、邀请方医疗机构专家库选聘制度、病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制度等〕和流程, 2.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专家库,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推送专家信息。认真组织开展远程会诊工作。
3.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远程医疗相关效劳人员制定鼓励政策,将远程医疗效劳纳入绩效分配方案,确保其工作积极性,原那么上远程医疗效劳所获得的收入不低于50%用于补助会诊相关业务人员,不低于25%用于补助远程医疗部门的运行和开展。
五、督导考核 县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效劳宣传,使广阔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了解省委、省政府远程医疗效劳全省覆盖重大决策惠及民生、利于基层的重要意义,扩大远程医疗的影响,推动远程医疗的广泛使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及时研讨出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各远程医疗效劳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通过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方式实行价格公示;并按照分配机制落实本机构费用清算及补贴制度,确保远程医疗效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