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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创建
服务
政府
探索
关于创立效劳型政府的探索
摘 要
经过了改革开放的大变革和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我国的经济处于全面腾飞的阶段。基于市场经济开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政府的职能有了全新的定位,由此促进了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政府改革,并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开展。
目前国内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效劳型政府职能本身的研究和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上。本文认为,关于效劳型政府行政职能的实现,以及条件的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文章将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构建效劳型政府的实际情况,以及行政主体和环境的研究,来表达政府职能的实现。
关键词:效劳型政府 政府职能 职能重构
Abstract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the great changes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tid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China's economic boom in the overall.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for the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had brand-new positioning, thus promoting the 90's of last century and continues until now the government reform and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Now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of the domestic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service-type governmental functions of itself change of government function to study and research. Based on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service-typ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functions, and the conditions of safeguard etc problems need further discussion. This will be through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building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as well as the administrative subject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 to reflect the functions of government.
Keyword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s; the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Functional reconstruction目录
一 前言 4
二 问题中看政府职能转变 5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滞后 5
(二)行政组织法律的缺失 5
(三)资源的整合与配置存在问题 6
三 目前效劳型政府建设现状与缺乏分析 8
(一)政府制度有待改进,提供效劳缺乏 8
(二)没能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公共产品供给缺乏 8
(三)政府缺乏保护自然环境和共有资源的意识 9
(四)政府在维护市场稳定,实现经济调控方面努力缺乏 9
四 对于政府职能转变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10
(一)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在制度上的创新 10
(二)要通过有效合理的手段实现政府决策职能的创新 11
(三)明确效劳型政府的行政伦理职责 12
五 信息化对于效劳型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以上海电子政务的建设为例 14
(一)信息透明化,维护公众的知情权,构建阳光政府 14
(二)大力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打造高效能的政府机构 15
六 结语 16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一 引言
现如今,我国政府正处于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型期,目标定位是通过合理的政府职能变革建立起公共效劳型政府,希望能够通过改革促进公共效劳市场化的改革,并推动政府公共效劳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即政府组织的职责和功能,在法制国家里,是指政府依法应当行使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对于一个政府而言,其根本属性规定了其根本的职能,并且,政府作为国家的象征,其真实的属性又取决于国家的性质。
对于一个专制的国家体制而言,政府被普遍认为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政府的职能也自然被定型为统治型政府;在一个民主政体的国度里,统治那么被理解为统一治理,即政府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对社会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在现代民主制国家中,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开展,民众对政府管理的社会性诉求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职能得到了不断的开展与强化,而政府职能中的强制管理意识正在逐渐弱化。在这个逐步弱化“管理〞思维而强化“效劳〞意识的过程中,政府自身开展也沿着“统治——管理——效劳〞的方向不断演进。
二 问题中看政府职能转变
构建效劳型政府的概念,最早是在1998年的行政改革中首先提出来的,经过近年的讨论试行,在2022年中共中央党校的一次会议上由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由于在我国,效劳型政府尚属于新生事物,存在时间较短,尽管取得了较显著的成就,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级政府的效劳型职能建设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具体总结如下: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滞后
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
目前,就政府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来看,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效劳的职能还不到位。首先表现在政府职能的“越位〞。目前,某些政府仍在主导着市场经济,大力干预招商引资过程。认为对于私人产品领域的投资见效快,GDP增长明显,政绩好看,而对于公共产品的投资见效慢,因此不愿意干。二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在发挥提供公共效劳这个核心职能方面做的还是不够到位,对于公共效劳的投入缺乏,局部职工未能完全享受社会保险,市区便民公共设施的建立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行政组织法律的缺失
为构建效劳型政府,各地普遍采取了设立行政效劳中心的方法。就目前情况下我国各地行政效劳中心的设立,普遍是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无序状态下进行的,这样的管理组织形式违背了行政组织法定原那么这一法治国家行政组织说应当遵循的根本原那么。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26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了行政效劳中心这一行政组织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致使各地对于行政效劳中心本身的性质界定出现混乱。有的地方将行政效劳中心定性为派出机构,有的那么定性为事业单位,甚至对于某些地方而言,行政效劳中心还是一个临时机构。其次,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均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的,缺乏统一的制度。结果导致,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的业务范围、功能、设立行政效劳中心的政府层级以及行政效劳中心的主体等方面均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三)资源的整合与配置存在问题
对于目前情况下我国的行政效劳中心整个体系而言,从纵向上可以分为省、市、区(县)、乡镇这样四个等级,横向上又可以分为综合性的行政效劳中心、政府部门的分中心如房产交易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等。可是,全面观察整个体系的纵向结构来看,“当前各地的行政效劳中心都是仅限在市和区县两级设立的,是在‘条块分割’的现有管理体制之下从中间突破了一个机构,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省、市、县(区)、乡(镇)的整体衔接、对口。〞就真实情况而言,我国的行政效劳中心还未能够真正的实现权利下移,致使在行政效劳中心内部的纵向资源流通不畅,信息阻塞严重。对于区(县)、乡镇中的行政效劳中心大多只能够起到代办的作用,很多复杂效劳工程的办理仍需要在区(县)级以上的行政效劳中心才能办理。由此明显可见,行政效劳中心保存了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从上而下〞的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与行政效劳中心“自下而上〞的产生开展以及行政效劳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效劳模式恰恰相悖从而造成了本钱的上升与资源的浪费。
对于政府管理内部的横向体系,也因为同样的信息沟通不畅原因导致联合办理并不能真正的实现。对于政府构建的行政管理中心而言,联合办理是其工作的核心理念。而联合办理作为行政效劳中心的运行机制之一是以各个职能部门和部门之间信息的及时沟通与有效协作为前提的,同时以跨部门的流程再造为工具。尽管在各地的性质效劳中心都在寻求并联审批的组织方式,但是政府联动的机制并没能有效的建立起来。因此,如何能够实现整合资源实现最正确的配置又成为困扰各地行政效劳中心建设的又一突出问题。
三 目前效劳型政府建设现状与缺乏分析
(一)政府制度有待改进,提供效劳缺乏
政府是作为秩序化统治的机构而得以存在的。作为秩序化代表的政府,必须能够为人们和社会提供社会秩序的制度供给,也就是要能够为社会制定出一个权威的人人能够接受且必须遵守的制度框架或者制度模式。人们需要政府的目的,首先就是期望政府能够提供给人们一个合理且有序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确实立那么完全依赖于政府能够提供良好的制度。
还应该根据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推进制度的创新。首先,在政府转型过程中,行政权力划分不合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政府不是直接对人民负责而是对党负责。其次,目前各政府还是存在责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现在政府越位、缺位、错位以及不到位的现象已经深深的影响了政府的威望,对于一个效劳型政府应该能够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怎样的后果,有效的责任机制的建立使责任明确到人,明确到岗,在制度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最后,现在政府绩效考评制度不够健全,评估的方法缺乏科学性。下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和升迁、任免还都是由上级部门决定的,影响到了考核的公正性,目前的现状是各领导对上级负责,而不是对人民负责,违背了民主的本意。
(二)没能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公共产品供给缺乏
从理论层面上讲,对于公共产品,往往是投资规模较大、投资的周期长、收效慢,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产品无利可图;对于个人而言,其庞大的投资规模往往无力承担,加上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就注定了公共产品不可能由市场来进行提供,此时,政府的职能就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在目前各政府的工作中,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在郊区地带表现尤其明显。主要表现在对于社会保险方面投入缺乏,农民工治病、子女上学没有保障的还比较多;平困户小病不求医,大病医不起;乡村文化生活单调,体育活动很少,缺乏相应的健身设施等。这些问题虽然不是很普遍,但是都是贫困阶层最难的大事,是建设效劳型政府的重要职责和重要的环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三)政府缺乏保护自然环境和共有资源的意识
政府在效劳于人民的同时,要将眼光放长远,注意保护共有的资源和自然资源。共有资源是指那些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物品,由于共有资源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特点,使其容易遭受掠夺性的获取,即导致所谓的“公用地灾难〞。政府在保护共有资源的环节中就起到了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