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定稿]一、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1999年4月20日国家计委)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农网改造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农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农网改造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投资必须全部用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挤占。第三条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国家电力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下达的农网改造资金方案,积极协调财政专项资金和农行贷款的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第四条农网改造工程工程法人必须加强对农网改造投资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第二章投资管理第五条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投资规模必须控制在国家计委已经批复的总投资规模之内,投资规模的变化必须由工程法人提出,经各省计委(计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计委批准。第六条农网改造工程投资的20%由财政债券安排解决,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其余80%投资由农网改造工程工程法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第七条各省(区、市)必须合理安排农网改造内容,重点放在中低压农网改造上,各地改造投资的60%以上要用于1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电网。第八条国家计委根据农网工程进展情况下达各省(区、市)投资方案,各省(区、市)计委要据此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及单项工程投资方案。农网改造工程工程法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方案向财政和银行办理借贷款手续,签订借贷合同;根据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分解下达的投资方案,编制资金配置方案,第2页共3页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资金,严禁截留和滞留金。第九条农网改造资金不得与生产、经营等其它资金混存混用各工程法人要严格按照财务准那么的要求对农网工程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第十条低压电网和供电台区的改造要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工程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数额等要有明细账。第十一条农网改造工程法人必须建立农网改造财务分析制度按季编制农网资金拨付和支付情况表。35千伏及以上工程要按工程概算进行分析;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以县为单位进行分析。第三章概算管理第十二条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由农网改造工程工程法人负责组织编制,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工程法人共同审定。第十三条农网改造工程的工程管理费等行政性费用应由工程法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