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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法制
推进
依法行政
实施方案
法制办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本市的依法行政,根据xx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结合本市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1)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根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根本方略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积极实施xx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坚持人民政府为人民效劳的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促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建设。
(2)从现在起到20xx年,本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程序逐步完善,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水平有新的提高;行政监督制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程序建设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进一步法定化、标准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根本要求
(3)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是表达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作用的重要方面。依法行政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方案、有步骤地推进。要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中央权威的高度,自觉遵守宪法,实施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要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把市委对改革、开展、稳定的决策,通过政府工作予以贯彻落实。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行政权力的运用,应当充分表达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都要坚持和贯彻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并以此作为衡量行政工作的标准。
(5)坚持效劳和服从于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和保障改革;要转变政府职能,标准政府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开展。要通过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健全地方法律标准,调整好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改革的力度、开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6)坚持法制统一的原那么。要把法制统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原那么,认真贯彻执行。要维护宪法的权威,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制定政府规章,要与法律、法规相一致,保持政府规章之间的协调;制定标准性文件,要与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
三、认真实施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7)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从稳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自觉守法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遵守法定程序的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带头依法行政,领导本地区、本部门严格依法办事。
(8)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法制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开展。要把掌握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和条件。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公务员要熟悉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人员要熟悉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标准、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
(9)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那么,按照中央部署进行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与经济利益脱钩,行政机关要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中介机构脱钩。加强行政管理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职能、编制的法制化。加强行政协调和沟通,建立和完善不同行政职能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10)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法定的程序,科学合理地作出行政决策。对于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讨论,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11)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收费以及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各级政府应当健全、完善政务督查制度,确保政令落实,讲求实效。
(12)依法制定标准性文件。要健全和完善标准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标准性文件的合法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实施性的标准性文件,并注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或者废止相关的标准性文件。
(1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认真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大薄弱环节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促进专业管理与综合执法有机结合。要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保障执法所必需的人力、经费和装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职责交叉、重叠等矛盾的分级协调机制。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XX县区“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区、县及街道、乡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作用。
(14)标准行政执法行为。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标准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处分听证、罚缴别离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
(15)加强公务员管理。在行政机关内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管理体制。严格把住公务员录用关,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那么,择优录用。根据职位分类的要求,有方案地对公务员进行初任、任职资格、专业和更新知识的培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标准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鼓励作用和惩戒作用,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16)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凡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社会效劳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定组织,要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标准、具体、统一和有效。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要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行政机关应当检查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发生变化的事项,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并严格实施,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7)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和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行政机关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评议考核制。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根底上,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在标准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四、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18)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眼于实现xx可持续开展的目标,按照xx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的要求,在推动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开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地方法律标准。
(19)做好地方性法规议案的起草工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职权。要按照本市五年立法规划的安排,根据需要和可能,突出重点,有方案、有步骤地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努力提高地方性法规议案的质量。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沟通和工作衔接。
(20)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对与实施法律、法规相配套和补充的规章,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或者授权制定的规章,要及时组织制定,保证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对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标准,而实践又迫切需要加以标准的事项,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制定政府规章,以将相关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1)政府立法工作与改革、开展、稳定的决策紧密结合。要把深化改革、促进开展、维护稳定而需要用法律标准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重点。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为进一步改革留下余地,使政府立法工作的进程与改革、开展的进程相适应。要使政府立法充分表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规律,并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
(22)坚持政府立法的公正性。政府立法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要从严把握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
(23)实行“立、改、废〞相结合。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改革、开展、稳定的实际要求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保证政府规章的合法、有效。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要适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24)加强政府立法的调研、论证和协调工作。深入实际开展立法前的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地了解、掌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时,需要设定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管理程序的,应当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要使法律标准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便于遵守、执行和监督。对法律标准施行后需要投入的管理本钱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要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分歧意见要认真组织协调,尽可能形成统一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应当提请行政决策。
(25)逐步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相结合,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注意吸收合理、可行的建议;在实践中探索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机制和程序。
(26)探索建立政府规章的评估制度。开展对政府规章施行后的跟踪、反响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研究建立对政府规章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指标体系,以对其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促进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从严治政,强化行政监督
(27)自觉接受各个方面对政府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各级政府应当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政协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按照法律规定,将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8)加强行政系统的层级监督。完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层级监督机制。强化对下级政府和所属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29)认真实施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一项重要监督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职责。行政复议工作必须坚持有错必纠和便民的原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