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国发[x]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加强我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的原那么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充分落实企业财务自主权,确保企业依法开展财务活动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受干扰;严肃财经纪律,标准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维护国有权益,防止国家资产流失;企业外部财务监督与企业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催促企业用好财务自主权。二、企业财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家出资额所占比例超过50%或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财务监督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包括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对企业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督,控制消费性支出。企业应本着先生产、后消费的原那么,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支出。企业建造职工活动中心、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应编制工程概算,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根本建设程序立项,限额以上的工程报政府方案主管部门审批;限额以下的工程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批。企业购置小轿车,应考虑企业规模和盈利水平,并严格按控购有关规定执行。亏损企业和欠发职工工资的企业不得购置小轿车、不得建造职工活动中心、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企业购建职工住宅,不得挤占生产经营资金,不得用公款为职工装修住房。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应在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内据实列支,年初编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对超支局部,由企业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当年作纳税调整。企业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工资总额,列入本钱费用。企业的各项工资性支出应统一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发放工资必第2页共6页须凭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到银行支取;发放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劳动行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方案。企业人均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要相应扣减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比例或工资总额方案。企业应付福利费必须严格按规定支出。企业不得在工资总额外发放现金、实物。对违反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二)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监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足额安排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在此根底上购建固定资产。企业帐面固定资产净值占上年末总资产的比例,工业生产企业到达50%,流通企业到达20%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须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