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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赔偿
申请书
写法
以及
国家赔偿申请书的写法以及申请书的范文
文章:最后还要加上此致: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国家赔偿申请书必须包括本人的名字、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要需要法定代表或者是负责任的名字和职务然后然后还要写赔偿的请求以及事由。最后还要加上此致: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归还是恢复原状。
政策,应为有效。但四至界限不清,双方应完善合同内容,保持现状,继续履行各自义务,沙金苏木赔偿杨玉林机井损失、开垦地费用2023500元。1998年12月25日我不服,以自己承包的地已被侵占应恢复原状为由,向巴盟中级法院上诉。巴盟中级法院于1999年4月27日裁定,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发回重审。1999年5月18日,XX县区法院重审后裁定,因所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和性质有争议,需确认后再行审理,裁定中止。原因是1998年3月12日XX县区土地局给沙金苏木土地管理站站长杨五办理了磴国用(1998)字第a142023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认为,根据土地登记规那么第20条规定,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不发土地证书。XX县区土地局给杨五办理磴国用(1998)字第a142023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错误和违法的。这里边不排除土地局向土地局工作人员杨五徇私的可能。
3、在铁的事实面前,XX县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5日以XX县区人民政府文件磴政字(2022)159号作出了关于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团结)嘎查额尔特地区的土地重新确权决定,再次将争议土地认定为团结嘎查集体所有。
我由于对磴口政府2022年6月28日作出的磴政地权字(2022)第1号土地权属文件做出了关于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团结)嘎查额尔特地区的土地确权决定不服,先后向巴盟行署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向XX县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维持;又向巴盟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维持;我又于2022年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申诉状。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3日以(2022)内行监字第41号行政判决书,认定XX县区政府确实权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了临河法院(2022)法行字第12号行政判决,撤销了XX县区政府地权字(2022)第1号土地确权决定,并判决由XX县区政府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但XX县区政府对高院判决书中提出的司法建议,一直不予理会,迟迟不作出新的行政行为。直至我向巴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XX县区人民政府才于2022年11月15日以XX县区人民政府文件磴政字(2022)159号作出了关于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团结)嘎查额尔特地区的土地重新确权决定。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XX县区人民政府竟然仅以XX省高院行政判决书作为确权的法律依据,就再次作出了该片土地仍为团结嘎查集体所有确实权决定。
综上所述,XX县区人民政府在我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逃避责任,屡次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徇私舞弊,给我造成极大的损害,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XX县区政府对此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我要求XX县区人民政府对我的损失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工程及金额附后)。
致
xx县人民政府
赔偿请求人:xx
篇二:
赔偿请求人孙某,男,汉族,
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县区
。
联系 。
。
赔偿义务机关XX县区人民法院,住所地XX县区石桥管理区军民路步行街内,法定代表人
,院长。
请求事项
依法赔偿赔偿请求人房屋被撤除直接经济损失及因依法维权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2023年11月
日,XX县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大政补决字【2023】
第
号征收补偿决定,在XX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签约期限内,赔偿请求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未能就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5月2023日,XX县区人民政府向XX县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大行执字第
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后2023年月日赔偿请求人的房屋被强制撤除。赔偿请求人不服,依法提出申诉,2023年5月2023日XX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
行再
号行政裁定,依法撤销(2023)大行执字第
号行政裁定书。
XX县区人民法院错误的作出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并实施司法撤除的行为,致使请求人面积为㎡的房屋被撤除,给请求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请求人的财产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之规定,请求人作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据该法第七条,XX县区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现请求人向贵院申请国家赔偿,请贵院依法作出处理。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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