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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监察局
反腐倡廉
学习
材料
范文
监察局反腐倡廉学习材料
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特点出现了新变化。
从发案的部位和指向来看,更多地由政治经济领域腐败扩散为社会领域腐败。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共品需求的快速增长与政府提供公共品缺乏及公共品分配不公的矛盾日益突显,社会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发生在房地产、证券投资、环保等领域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从违纪违法的内容来看,更多地由收钱敛物的“硬腐败〞开展为接受各种效劳、出国旅游等“好处〞的“软腐败〞。从违纪违法的主体来看,更多地由一人出事的“个体腐败〞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群体腐败〞。腐败群体不再以个人行为为主体,而是遵循“利益均沾〞规那么,形成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腐败链条,“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从作案手段和时间跨度来看,更多地由权钱交易的“即时腐败〞转化为日后兑现的“期权腐败〞。一些腐败分子不再攫取即期利益,而是转向远期兑现的期权交易。有的利用职权为企业经营提供优惠政策条件,或为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等,以此作为条件暗中交易,安排其亲属子女到企业任职甚至占有干股,或辞职、退休到该企业任职并领取高薪。
从腐败资金的转移方式来看,更多地由就地销赃洗钱的“内陆型腐败〞演变为携款外逃的“涉外型腐败〞一些腐败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将在内地收受的赃款转移至港澳或国外,一俟案发,即潜逃出境〔国〕。
〔二〕防治腐败更多地面临制度和文化的瓶颈制约。
体制性问题引发的腐败现象依然比拟突出。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极易滋生权力寻租空间。改革中因制度设计不合理或配套不完善,致使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对经济开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诸多隐患。如广东省某百货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梁某在公司改制中利用政策制度的空档,大量购置公司内部股份,其因受贿事发被判刑坐牢后,每年仍然享受着股份红利。
不良风气新旧问题交织共生,“潜规那么〞在一些领域大行其道。当前铺张浪费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违规修建豪华楼堂馆所、摆阔气讲排场、公务消费相互攀比、行政本钱逐年提高的问题十分突出。礼金、礼券、礼卡把戏翻新,披上了礼尚往来的面纱,极易导致权钱交易。“亲情〞、“友情〞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被不断放大,法规和原那么成为随意欲逾越的摆设,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起到了催生作用。办事讲关系讲好处,盛行“潜规那么〞。如保费的高额提成、银行吸储揽存的“运销费用〞、公务学习考察中的回扣、商贸领域中的“进场费〞等等,严重腐蚀着权力运行和社会运转的肌体。
人民群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不断提高。一是认为腐败与己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碰到腐败既不抗争拒绝,也不举报反映。三是“臭豆腐〞心理作祟,闻着臭、吃着香,一旦有了时机,那么贪婪腐败,不计后果。这些根深蒂固的思想文化糟粕已成为腐败公开化的社会土壤。
〔三〕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在工作理念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符合改革创新的观念障碍。主要有:一是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认识缺乏。一些地方和部门错误认为经济社会开展是硬指标,反腐倡廉工作是软指标,甚至认为反腐败影响经济社会开展。有的对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认识不到位,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强调预防而放松了惩治这一手,导致案件大量下滑。有的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考虑,搞地方保护,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严,处理过宽。二是科学开展理念不牢固。有的地方和单位把握科学开展观的深刻内涵和根本要求不够全面准确,不善于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对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缺乏预见性,防范和治理的措施不力。三是大局意识不强。对反腐败必须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开展缺乏远见,习惯于站在局部看全局,“一叶障目〞,把经济社会开展和纪检监察工作割裂开来,就业务抓业务,就纪检抓纪检。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利于改革创新的路径依赖。突出表现在:过分依赖于同级党委的领导,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任务和职责不全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过分依赖于传统教育路数,存在重警示、轻示范,重灌输、轻自主,重说教、轻方法,重形式、轻实效等倾向,教育效果不理想。过分依赖于传统的监督模式,过多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督,无视同级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发挥党员监督主体作用不够。过分依赖于“两规〞、“两指〞措施办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收集证据的方法不多,在非“两规〞条件下突破案件的能力不强。
在工作机制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制约改革创新的制度瓶颈。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破的多,立的少,多年来反腐倡廉在“破〞这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经验,但是用制度的形式将这些成果定型化、标准化的意识不够;惩戒性制度多,预防性措施少,存在重应急、轻预防,重当前,轻长远的倾向,前瞻性不够强,预防性措施不够多,如住房制度、统一公务员津贴制度等改革,由于预见不够、配套缺乏,未能有效确保共享改革开展成果,保护鼓励广阔干群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对政治、经济领域关注多,对文化、社会领域关注少,如当前环保、教育、卫生等领域违纪违法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研究不够、着力不多;对领导干部要求多,对其他人员限制少,如对少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情人、不法商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少数基层非党员村干部、社区干部等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偏少,监管上存在明显漏洞;对法制的健全强调多,对制度的执行着力少,比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腐败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致使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大行其道,从源头防治腐败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队伍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
从组织建设情况来看,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纪委的实际地位下降、职能弱化,制约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在调研中大家反映,纪委的地位一直不明确,不算同级党政机关的领导班子,长期被当作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来看待。纪检监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规格和人员的职级一直未理顺,影响工作效能的发挥。同时,换届后纪委书记由原来的副书记担任变为由常委担任,尤其是乡镇〔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在副乡镇长〔副局长〕之后,不利于纪委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能,不利于促进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从作风建设情况看,“疲〞、“油〞、“懒〞、“散〞现象在一些地方相当普遍地存在。有的思想松懈,激情减退;有的上下应付,得过且过;有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还有的以管人者自居,不愿接受监督。尤其是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执纪办案权谋私枉法,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彭晋镛、曾锦春之流执纪违纪、贪赃枉法对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造成的硬伤在一定程度上讲是灾难性的。广东的情况虽不严重,但也存在类似现象及苗头。因此,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免疫力〞,显得尤为迫切。
从能力建设情况来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理论素质不高,政策业务水平偏低,年龄偏大,专业构成不合理,制约这支队伍能力整体的提升。此外,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进步、交流任用困难的瓶颈始终难以突破。调研中大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往上开展的通道不宽,向外交流出口不畅,内部循环余地不大的问题突出。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用面向世界的眼光全面认识反腐败工作,用效劳全局的意识全面谋划反腐败工作,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一〕推进反腐倡廉思想观念创新。要营造创新气氛,以宽松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以宽厚的心态理解干事创业者,以宽容的精神善待干事创业者,引导大家从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中解脱出来,以改革的方法、创新的思路寻求制约反腐倡廉开展的治本之策。要树立市场意识,努力破除方案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些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传统观念,坚持用市场机制来标准和制约权力的运行、用市场的方法来公平公正地配置社会资源,同时要强化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开展。要树立开放意识,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渠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加强反腐败斗争的舆论宣传,跳出封闭运作的传统思维和工作模式,使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社会,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要树立科技意识,主动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开展的新趋势,以信息技术设施建设为根底,以增强对权力监控的有效性为重点,以提高防范腐败能力为目标,以网上信访、审批、审计、监督为载体,以效能、透明、廉洁为原那么,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促进反腐败工作向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开展。
〔二〕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标准管理的治本之策。推进制度建设,要区分情况,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等突出问题。一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要建立利益回避制度,在立法过程中,由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动议,专门机构负责起草法律。纪检监察机关要提前介入法律制定和制度设计,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进行廉政审查。要加强根底制度建设,目前特别要重点完善民主集中制、干部选任制度、信用信息公开制度等带根本性的根底制度建设,真正发挥好制度对人的行为的引导、调整和标准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二要提升制度的系统性。建议尽快制定国民收入分配法、财政预算法、惩办集体贪污法、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等,同时相应提高对资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作为配套,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三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气氛。要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综合考评方法,完善责任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违反和破坏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在宏观层面,要注重系统推进。要用系统科学与战略思维谋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内在的、有机的联系和整体作用,并通过多个工作要素的不同搭配和组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动创新和开展。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开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推进人的全面解放的进程相适应,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要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
在中观层面,要注重点面结合。坚持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相结合,使各项工作有步骤、有方案地推进,特别要注意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做出的工作部署要年年抓,持之以恒,不断推进,力求实效。要坚持专群结合,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又要发挥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既要全党动手一起反腐败,又要引导广阔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与自下而上的推动相结合,加强对下级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加强政策指导,为下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把中央的反腐倡廉战略部署与地方的实际紧密结合,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对经实践检验确实能够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标准和推广。
在微观层面,要注重突出重点。在坚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可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将反腐倡廉教育向全体公民延伸,努力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