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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口
性别
综合治理
工作
意见
范文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强化标准管理,以查处“两非〞案件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源头监管、标准管理等整治“两非〞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通过综合治理,使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逐步消除“两非〞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治理重点
治理的对象是各级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无证B超窝点和各种“两非〞行为等,活动的主体以各乡镇及公安、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为主,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
〔一〕强化宣传
1.设置有关禁止“两非〞内容的固定标语,各单位要在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等显眼位置刷写标语2条以上,每个村〔居〕要在主要路口刷写2条以上。每一个医疗保健单位、计生技术效劳机构的每一期宣传专栏必须有禁止“两非〞内容。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库〕、妇科、产房等工作场所,统一设置有关禁止“两非〞的醒目标志。
2.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可采取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踩街游行等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营造浓厚气氛。
3.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开通“两非〞举报 :,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线索。各乡镇也要开通举报 ,设置举报箱。对举报属实的个人给予1万元奖励。
4.进一步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给予农村纯女计生户更大的优惠,让他们政治有地位,经济得实惠,生活有保障。要通过利益导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出生人口性别结构问题的良好气氛。
〔二〕加强管理
1.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各医疗单位在为产妇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产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储存产妇信息,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保存好存根联、分娩接生登记簿、出生证发放登记等有关资料。
二是终止妊娠手术实名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区方案生育效劳站在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储存孕妇信息,有两名医护人员在场施术并签字,并保存好登记簿、储存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是孕妇超声波检查实名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对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进行超声波检查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储存孕妇信息后,方可实行超声波检查。在场两名医护人员、孕妇必须共同签字或盖手印确认,并保存好储存信息及登记簿等有关资料。
2.严格标准B超使用管理制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效劳机构必须制定B超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并定岗定责。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应当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公布本单位和公安、卫生、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的举报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义诊活开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并严格按照超声检查的管理制度进行超声诊断。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行为。
3.严格落实防疫、接生登记信息共享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统计、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要按照?省病历书写标准?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认真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预防接种等登记表,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预防接种管理标准?要求认真记录接种对象的接种卡、接种证等相关资料。记录项目要真实、完整,成心漏、错项,造假、谎报和瞒报,视为出具虚假证明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月10日之前向计生部门通报上个月接生登记信息;要严格遵守信息通报工作制度,适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孕妇B超实名登记情况。开展助产技术以及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单位,要及时收集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区人口方案生育局。
4.严格落实手术报批制度。
一是对孕14周以上出现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胎儿患严重缺陷、或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查验并保存受术者由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妇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方可施行。
二是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实施手术,或由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三名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签署的“确需终止妊娠〞医学诊断结果后,经科主任、分管院长同意前方可实施,并在手术后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人口和方案生育局报告。
三是对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已婚者必须查验并收取其由人口和方案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并由乡镇级方案生育机构的人员陪同,陪同人员需出示计生办证明,同时在手术单上签字负责〕,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前方可实施;未婚者必须查验能证明其未婚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和未婚证明等〕并收取复印前方可实施。
四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对特殊情况医学需要住院分娩、终止妊娠、B超的,必须报告院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科室主任确认签字前方可施行,并于24小时内通报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同时报送B超检查〔急诊〕、住院分娩、人工终止妊娠孕妇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情况登记表至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本单位医务科备案备查。
5.加强孕情跟踪管理。
一是各乡镇要组织计生专干、计生管理员对近三年持?生育效劳证?对象生育情况全面清理登记,重点排查孕情非正常消失对象。
二是对持二孩生育效劳证的对象,实行全程跟踪访视,凡“双查〞发现有孕的,指定包组村干部为孕情效劳跟踪责任人。凡发现持证怀孕对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或发现擅自引产,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计生局〕,并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三是村计生管理员及时做好登记,每月5日之前汇总上报上一月孕情跟踪效劳落实情况,乡镇计生办每月10日之前汇总上报区计生局。
四是对主体合法未领证人员怀孕14周以上的,不予终止妊娠,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生育效劳证?;发现持证对象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效劳证;对持证育妇超过预产期一个月未申报出生的和孕情检查结果与实际相差2个月以上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
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专项治理的主要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落实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工作局面。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支持配合全区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出积极奉献。
1.计生部门
一是要扩大宣传。加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组织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工作人员加强对?规定?的学习,要做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工作相关的?规定?内容和条款。要加大打击“两非〞案件的对外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压力;同时,加大宣传倡导,改变生男好的观念。
二是要强化协调。人口计生部门虽然不是打击“两非〞工作的主体单位,但是做为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协调联合工作,应当主动做好乡镇及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牵头联系和工作信息的沟通工作。
三是要落实保障。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给予农村纯女计生户更大的优惠,让他们政治有地位,经济得实惠,生活有保障。要通过利益导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出生人口性别结构问题的良好气氛。
2.卫生部门
一是要大力宣传?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均要悬挂?规定?的全文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警示牌,且要做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工作相关的?规定?内容和条款。
二是要加强B超市场整治工作。首先要对所有购置、使用B超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技术效劳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是各级医院、个体诊所。其次要对所有从事B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逐个登记审核,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对所有B超从业人员实行严格资质审定和持证上岗,签订岗位责任书。严格落实实名制,对所有使用过的B超进行病历检查,实行全程监控。最后要严格技术准入,建立健全对利用超声、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审批鉴定制度。
三是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那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个体诊所从事方案生育手术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施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催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执业资格认证?、?B超使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定点人工终止妊娠和审查登记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定点孕情管理效劳制度?、?定点住院分娩制度?、?出生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制度上墙、警示牌制度?等制度,标准执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健全打击“两非〞的工作长效机制。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集中开展方案生育药品和器械清理整顿活动。调查清理终止妊娠药品量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商家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终止妊娠手术资历格的机构和个人。
4.公安部门
在打击“两非〞工作中,公安部门要起牵头主导作用,要牵头组织会同乡镇、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两非〞联合检查执法工作,负责“两非〞案件的侦破;采取有力措施,对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严厉打击。
5.检察院
要及时协助公安部门对“两非〞案件当事人进行审查,主动配合人口、卫生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6.法院
要加强执行力度,及时对“两非〞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对非法行医者坚决进行严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例会制度
为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时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整治“两非〞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别是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重点场所、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工作全面推进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兑现奖惩
1.对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工作、查案办案能力突出且成效明显的个人,在组织考察人选时给予优先推荐。
根据工作实绩并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测评,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的,设立“奉献奖〞、“落实责任奖〞给予奖励;每完成撤消医师执照1例或完成案件侦破做出刑事处分1例的部门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专案组查处“两非〞案件到达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