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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林
动物
疫病
监测
方案
农林局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一、目的
为稳固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掌握动物疫病潜在威胁,增强预警预报能力,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医发48号)和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农林12号),结合我区的实际,坚持“四个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即春秋防集中监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定期例行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市级监测与区级监测相结合、血清学监测与病原学监测相结合,特制定此方案。
二、职责分工
1、区农林水利局主管全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年度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实施方案。
2、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疫控办)负责起草年度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工作。
3、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承担具体监测工作,包括区级监测及相关数据反响报告,负责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点的管理及监测结果跟踪。
4、各镇(街、场)负责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的抽送样工作。
三、抽样时间要求及检测结果报告
1、各镇(街、场)于每月9日前完成抽样送样任务。
2、区动物防疫监督所负责挂钩示范场季度抽样工作,各场应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9日前完成抽样送样任务。
3、区疫控办于每月20日之前,将本月份的区级监测结果上报市农产品质量平安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检测中心)并向各镇(街、场)反响检测结果;同时,将上月的区级监测情况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控中心。在7月和l2月分别向市检测中心报送上、下半年区级监测分析报告。
四、监测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密集区、候岛密集活动区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免疫抗体监测时间为年月至12月,每月一次。5月份和11月份配合省市级进行春防、秋防集中监测,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级监测数据。
病原监测时间为年月至12月,每月一次,按规定时间抽送样。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各镇(街、场)按以下数量要求抽送样:
禽血清样品。共计120份样品,用于区级监测。
棉拭子样品。屠宰场猪棉拭子10份,农贸市场禽棉拭子10份,猪棉拭子25份,禽棉拭子20份,禽棉拭子20份,共计85份样品,送至市检测中心用于市级监测。
4、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判定。灭活疫苗,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此项为市级监测范围。
5、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对阳性禽及其同群禽进行隔离,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2)对经确诊为阳性的禽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禽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交易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扑杀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二)口蹄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年月至12月,每月一次。5月份和11月份配合省市级进行春防、秋防集中监测,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级监测数据。挂钩示范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3、监测数量
每次监测至少采集3个存栏50-300头的饲养场户(血清样品各10头份)、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10头份,淋巴结10头份)以及2个村散养户的牛、羊血清样品(血清样品各5头份),数量缺乏的应全采,要求血清样品总数不少于60份。挂钩示范场每场每季度10头份。
4、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牛检测o型、亚洲i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羊检测o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5、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方法。o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l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亚洲i型和a型口蹄疫采用液相阻断elisa。
——判定: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为市级监测范围
6、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1、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别离鉴定。
(2)扑杀阳性畜,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理。
2、未使用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的牛,检出抗体阳性的,需进一步做病原学检测。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年至l2月,每月一次。5月份和11月份配合省市级进行春防、秋防集中监测,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级监测数据。挂钩示范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3、监测数量
每次监测至少采集3个商品猪场户(血清样品各10头份)、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10头份,猪扁桃体或肺脏10头份),要求血清样品总数不少于40份。挂钩示范场每场每季度10头份。
4、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方法:elisa.
——判定。活(灭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8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此项为市级监测范围。
5、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群或猪场,要结合猪群免疫背景、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并按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猪瘟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年1月至12月,每月一次。5月份和11月份配合省市级进行春防、秋防集中监测,并于每月日前上报区级监测数据。挂钩示范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3、监测数量
每次监测至少采集3个商品猪场户(血清样品各10头份)、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10头份,猪扁桃体或肺脏10头份),要求血清样品总数不少于40份。挂钩示范场每场每季度10头份。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方法。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抗体阻断elisa。
——判定。使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此项为市级监测范围。
5、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阳性场采取净化措施,对阳性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鸡、鸭、鹅、火鸡、鸽和鹌鹑等。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每半年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和ll月(5月份和11月份为春防、秋防集中监测)完成。
3、监测数量
新城疫采样可与当月禽流感监测采样相结合。
4、监测方法
此项为市级监测范围。
5、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阳性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六)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牛羊及种用牛羊(包括犊牛、羔羊)。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它易感动物进行抽检。
2、监测时间和数量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监测,具体监测时间为5月份和11月份,布病采样可以与牛羊口蹄疫样品相结合。
3、检测方法
此项为市级监测范围。
4、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对没有免疫的或免疫6个月后经检测为阳性的动物,应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五、监测要求
1、以上为日常例行抽检、春秋防集中抽检、定点抽检,而监督抽检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重点监测活禽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具体时间和抽检数量另行通知。监督抽检由市农业与林业局牵头,市检测中心与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各镇(街、场)配合。
2、抗体监测全年需覆盖全区所有的镇街,而病原监测需充分发挥各镇(街、场)各区监测点的作用,全年监测,保证监测工作的持续性、代表性。
内容总结
(1)四、监测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
(2)(二)口蹄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猪、牛、羊
(3)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4)(五)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鸡、鸭、鹅、火鸡、鸽和鹌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