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教育
公共
事件
处置
方案
教育公共事件处置方案
1总那么
1.1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开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反响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平安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处置区教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开展。
1.2工作原那么
(1)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标准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响及时的处置方式。
(2)以人为本,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以防为主,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4)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分级负责,上下结合,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依法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5)整合全区教育系统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体系;必要时迅速请求区政府应急委调度全区的应急资源,以满足本系统处置突发事件时的需要。
1.3编制依据
(1)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4根本情况
区有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200多所,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约10万人,学校和幼儿园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难度大,容易造成严重后果。许多学校地理位置特殊:有的紧靠公路,有的濒临河道,有的地处偏僻,这给学生的平安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学校里的实验室、食堂、计算机房、学生宿舍等都是事故易发场所,而相应的平安设施还没有完全到位,因此,加强事故防范尤为重要。
地处东南沿海,夏季容易发生台风、暴雨、雷击等气象灾害,这些都是造成突发事故的潜在因素。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区应由教育体育局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按照国家分类方法,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汛情台风、地震灾害、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平安生产事故、校舍平安及建设工程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火险事故、爆炸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平安;
(4)社会平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校园网络有害信息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
2.1组织体系
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本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由局党委、局行政有关领导、局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兼任,分管平安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协调制定本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
(2)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一般和较重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调查和处理一般和较重责任事故;协调配合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处置在教育系统发生的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
(3)监督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生产秩序。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负责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3)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催促和落实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批示。
(4)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宣传培训工作。
(5)做好对本系统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评比的具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原那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1)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专项应急工作小组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开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相应的根底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科室、部门和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本系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受理和先期处置工作。对于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相关单位。涉及较重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上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
(4)预测将有较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开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开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各相关科室、部门,并建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启动专家参谋组。
3.2预警预防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区教育体育局及其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开展,并根据预警级别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实行日夜值班,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开展势态,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由区、市应急委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2)区教育系统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应急办领导小组。由区教育体育局应急办统一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和对外发布。
(3)区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突发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区教育体育局应急办,局应急办半小时内口头报告区应急办,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应急办,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情况、求援要求、报告人、联系 。立即启动教育系统相应应急预案,各级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有关信息报经区应急办批准后对外通报和发布。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1)由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部门、学校提供必要的根底数据。
(2)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开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采集,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4.3通讯
(1)区教育体育局建立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应急期间,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科室、部门、学校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需要区教育体育局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有关科室、部门、学校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及时掌握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协调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各方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工作,组织发动师生员工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那么,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开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地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根底设施,为师生员工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育委员会报告情况。
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区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学校,应在现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4.5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科室、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调动救援力量,确保应急处置行动的有效进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抢修被损坏的设施,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4.6应急人员的平安保护
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平安防护设备。各有关科室、部门、学校应认真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救援程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确保人员平安。
4.7群众的平安保护
(1)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全力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平安。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
(2)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开展趋势,确定撤离方式、程序、范围、路线。
(3)处置重大、特大公共事件时,在突发事件单位周围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师生员工提供疏散、临时生活的平安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内设置必需的生活设施和卫生防疫设施。
4.8社会力量发动与参与
(1)当发生较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区应急办和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救援。社会力量发动由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发动方案,经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专项应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组织突发事件单位周边群众的撤离应做到决策果断、措施得力、撤离及时。
(2)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如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等,向遭受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