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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环境
综合治理
保护
实施方案
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水功能区达标率〞全面到达绩效考核目标的要求,根据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境保护局关于落实省绩效考核指标“水功能区达标率〞的函(水函()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广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水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企业监管、严格排污审批、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为抓手,深入做好全区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及水功能区达标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工作,成立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同志任组,区政府副调研员、区城管局局、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环保局局、区农林水局书记任副组,区委宣传部、环科园、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和各涉河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周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跃辉、汤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加强工作联络和调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召集,根据工作部署适时召开。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围绕-2023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绩效考核目标,推动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在排污企业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环境修复方面做到思想上有飞跃、能力上有提升、机制上有创新,使我区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确保我区范围内浏阳河圭塘河口-三角洲排污控制区水质稳定到达iv类功能区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为保障浏阳河、圭塘河(以下简称“两河〞)水质稳步提升,确保到达功能区标准,工作重点如下:
(一)加强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管理台帐,增加巡查及监测频率,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和依法查处。
(二)加强重点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加大对花桥和新开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治污设施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强化对新开铺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
(三)开展“五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区“五小〞企业(小食品、小洗涤、小塑料、小建材、小加工)主要集中在黎托街道的城郊结合部,这些企业根本无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放到沟渠、再入“两河〞,严重污染了水体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通过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治理一批的方式减少污染,对新建的涉水污染型企业通过限制审批的方式,杜绝污染隐患。
(四)加快畜禽养殖退出。按照市区-2023年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多管齐下、攻坚克难,务必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区畜禽养殖业的退出任务,彻底消除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
(五)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对“两河〞河道内的水上餐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于无证、无照、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水上餐饮严厉打击,及时取缔。
(六)建立重点河段、重点水域水质通报制度。定期对“两河〞流域重点河段、重点水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给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以便各级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制定应对措施。
(七)集中整治“两河〞沿岸私搭乱建、倾倒垃圾及河道种菜行为。
1.对“两河〞沿岸的违章建筑及河道种菜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要求相关责任人自行撤除违章建筑和非法菜田,对于拒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部门和街道依法强制撤除。
2.集中清理“两河〞沿岸的积存垃圾,加强日常管理,消除垃圾渗滤液等对河水的污染。
(八)切实做好圭塘河各河段分期整治工作。
1.加强对圭塘河湘府路—香樟路段重金属污染治理及水体修复工程的推进和监督,确保到达预期效果。
2.尽快启动圭塘河天华段河道整治工程,杜绝河道两岸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私搭乱建、河道种菜的现象,彻底消除该河段的污染源头。
(九)采取应急措施,启动新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圭塘河上游企业(含环科园局部企业)及黎托街道内的污水仍通过17个排污口超标直排圭塘河、浏阳河,而我区花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只有1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现已超负荷运行(日均处理量到达了20万吨),为消除两岸污水对“两河〞的污染,沿线各街道和环科园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降低入河污水浓度,严控新建涉水工程,同时要积极向市政府申请,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推动花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同升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尽快启动建设。
五、工作部署
(一)摸底调查阶段(年11月)
对“两河〞沿线的涉水企业、水上餐饮、排渍、排污口、违章建筑、河道菜田、积存垃圾等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重点河段、重点水域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如出现超标现象,由区环保局联合区农水局一同调查超标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2023年1月)
根据摸底调查的结果,对违法排污企业和水上餐饮依法进行限期治理、关停和取缔,对违章建筑、河道菜田、积存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遇到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清理到位。对超标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采取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全力确保绩效考核目标河段水质达标。
(三)分期整治阶段(2023年2月-2023年12月)
一是分期对重要河段进行底泥清淤、护坡休整、补种绿化;
二是在主要的排渍、排污口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在“两河〞沿岸建设标准化垃圾站,并由环卫部门全线作业清运;
四是推动圭塘河重金属污染治理及水体修复工程、畜禽养殖业退出、花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同升片区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工程的建设。
六、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导工作。
环科园。负责对入园工程进行协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工程准入关,不得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监管,整治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全程监察,查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会同区环保局对严重违法的单位或工程实行挂牌督办;负责公布举报 ,接受群众举报。
区发改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催促检查全区范围内执行产业政策情况,对工程立项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把关,建设工程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批准的,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区财政局。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的经费保障。
区环保局。负责重点企业、水上餐饮、排污口的排查与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开展“五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开展全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定期对重点河段、水域进行采样监测并向相关各方通报监测结果。
区农林水局。负责配合环保局对“两河〞沿岸的排污口、河道水环境进行监管;负责撤除河道两岸及河道内的违章建筑、去除非法菜田;定期通报区畜禽养殖存栏和新增情况,协助开展执法行动。
区城管局。负责“两河〞两岸的拆违控违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负责“两河〞两岸相关单位的爱卫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严防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单位报请政府关停。
区工务局。负责推进涉及“两河〞流域环境治理的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区环卫局。负责对“两河〞沿岸及农村的垃圾池、站进行建设和维护,并将其纳入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各类整治行动的正常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区工商分局。负责审查涉水排污企业是否依程序办理了工商执照,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企业,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已发放执照的要予以撤消和取缔;对无证经营的要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
区质监分局。负责对涉水排污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执法行动。
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撤除“两河〞两岸及河道内的违章建筑、去除非法菜田;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整治执法行动。
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维护整治行动的正常秩序。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各类整治行动,使辖区内水质到达功能区标准。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协同处理环境违法案件,凡涉及相关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省对市、市对区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更关系到与广阔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保障,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二)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水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确保打击违法排污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内容总结
(1)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水功能区达标率〞全面到达绩效考核目标的要求,根据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境保护局关于落实省绩效考核指标“水功能区达标率〞的函(水函()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负责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全程监察,查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
(3)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