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资金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别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维护医院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标准和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以下统称“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管理1、根据国家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1〕按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各种奖金、福利等;〔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4〕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5〕因工作需要领用的备用金;〔6〕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另外,按国家规定,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局部,由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支付。因此,我院给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等,原那么上都以银行卡的形式支付,不得到银行大额提取现金。2、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别离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权限:〔1〕非财务人员不得收取现金,财务人员收取现金时,必须出具收费收据,否那么,按私收现金论处。〔2〕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及特殊授权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主要指出纳、收费人员、授权经办货币资金业务的采购人员等〕,要有方案地进行岗位轮换。原那么上二至三年轮换一次。〔3〕现金经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严密现金的收支手续,如实反映现金收支及结存情况;当日收入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以“白条顶库〞;不准私自向单位和个人出借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将私人财物存入单位保险柜。〔4〕为保障安全,现金经管人员存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时,必须由保安人员陪同;有大量现金收支时,必须由保卫科派专人护送。〔5〕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规定,严禁办理无审批的款项支付。3、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假设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二〕支票管理1、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各种银行单据的购置,并设立购置登记本,分类进行详细登记,并妥善做好空白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