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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
系统
打非
行动
实施方案
交通系统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省、市、县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保交通生产平安、保水陆畅通〞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平安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标准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催促、检查等方面工作,杨海生兼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要求
重点范围。道路运输、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施工和水上交通运输平安以及各单位结合实际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速、超载、超员),以及对危及交通运输行业平安生产的违法行为;
3、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
4、抗拒交通运输平安监管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
5、未依法进行平安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
6、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
7、其他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水路交通运输
(1)非法营运和超载、超速以及站外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2)不按核定营运线路行驶、乱班乱线以及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
(3)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平安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长途客运车辆不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以及不按规定停车休息;
(4)无营运许可违法参加道路、水路客货运输;
(5)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客;
(6)不符合平安行驶要求的运输车船参加客货运输;
(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
2、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工程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平安监督手续)、躲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设活动;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预施工单位工程管理;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平安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设活动;
(4)工程工程平安防护措不到位。
时间要求。5月底至9月底,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重点范围涉及的内容集中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平安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根底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行为,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7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检查。要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严防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分;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各单位催促检查的根底上,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稳固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平安生产规律,查找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并将专项行动总结于9月2023日前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催促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检,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效将作为年终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之一。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平安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实际确定打击和治理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平安隐患。要加大对专项行开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平安生产的舆论气氛,要引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这次行动中来,切实增强他们抓好平安平安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突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交通根底建设施工这几个重点行业,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根底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摆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平安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平安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平安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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