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鼓励
扶持
企业
上市
挂牌
实施
意见
2023年鼓舞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抓住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要窗口期,鼓舞引导企业挂牌上市,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力量,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促进高质量进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3)45号)和市产业进展引导资金(金融专项)管理方法(金融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特制定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鼓舞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学习贯彻对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进展理念,坚持效劳于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进展要求,努力打造一个标准、透亮 、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鼓舞企业抢抓机遇,加快股改挂牌上市步伐,壮大企业挂牌上市“板块〞,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进展资本市场工作,跑出企业上市加速度,培育壮大高质量进展主力军。
(二)工作目标。力争至“十四五〞末全区累计培育IPO上市企业1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15家以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40家以上。
(三)适用范围和条件
1.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地在区,拟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实现首发股票上市(IPO)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以及直接或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2.凡享受我区挂牌上市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具有1年以上经营记录;
(2)企业董事会已通过了企业上市的决议和制定了上市的具体规划,并与具有保荐资质的券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3)中介机构已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出具了企业上市分析的尽职调查报告;
(4)企业挂牌上市后主要经营地、销售开票地、纳税地须均在区,募集资金主要投资在区。
3.企业挂牌上市筹备状况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供应上述(2)(3)项涉及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4.企业享受区挂牌上市扶持政策的,应在区连续经营不少于5年(从企业获得最终一笔挂牌上市奖补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否那么须退回已享受的奖补资金及各项减免费用。
5.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优待政策
(一)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
1.对列入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的企业,申请在A股首发上市的,分阶段奖补50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赐予50万元经费补助;首次向省证监局申报辅导材料(以省证监局受理通知为准),赐予50万元经费补助;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文件(以中国证监会受理函为准),赐予100万元经费补助;企业成功上市后,再赐予300万元经费补助。
2.区内企业“借壳〞上市、异地收购并控股上市公司,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纳税地迁至区的,一次性嘉奖200万元。
3.区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区且在区内纳税,并形成实质性生产经营的,一次性嘉奖200万元。
4.企业上市之日起3年内(含3年)且在本意见实施期间,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包括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对在境内外IPO上市的企业,依据企业所募集资金投资在我区实际额度赐予2‰的一次性嘉奖,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嘉奖不超过500万元。
5.区内企业直接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向地区项目,一次性嘉奖2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挂牌培育
6.支持企业到“新三板〞及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每家嘉奖不超过150万元,其中在根底层挂牌的嘉奖80万元,首次进入创新层的再嘉奖20万元,首次进入精选层的再嘉奖50万元。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的嘉奖50万元。
7.符合条件实现转板上市(挂牌)的,或挂牌后在境内或境外上市的,按上市(挂牌)后的同档奖补标准补足差额。
8.企业挂牌之日起3年内(含3年)且在本意见实施期间,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包括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对“新三板〞挂牌企业,依据企业所募集资金投资在我区实际额度赐予1%嘉奖,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嘉奖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支持拟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待企业通过证监会预审会或交易所审核后,由受益财政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并购重组而产生的相关支出,依据其对地方财政奉献度的80%赐予奖补,作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
10.拟上市企业在股改前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产生所得税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将分期缴纳规划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意后,可以在不超过5个年度内按比例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11.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获得证监局备案辅导通知书当年起最长2年内,由受益财政每年对净利润增加局部依据4%嘉奖,最高补助150万元,自企业上市年度起,不再奖补。
三、组织领导与协调效劳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区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沟通。联席会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原那么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开拓“绿色通道〞。拟在境内外IPO上市或在“新三板〞及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企业,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全部权办理变更登记和未完成的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的,相关部门要开拓快速绿色通道或准时反响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部门,简化办事环节或赐予挂念。企业实现在境内外IPO上市、“新三板〞和省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后,因扩大投资规模而增加合理的工业用地需求,资规部门赐予优先保证。
(三)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对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标准指导,跟踪效劳,协调解决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关心企业合理确定上市路径和时间,疏通上市渠道,提高企业报会通过率和上市成功率,提升直接融资力量率。准时兑现企业上市嘉奖政策,对符合嘉奖条件的企业申请随报随办。优先关心对接各类金融资源,创新融资渠道方式。
四、预算支配与资金管理
(一)奖补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依据常年受理申请、分批拨付的原那么进行管理。享受奖补政策的企业,应在到达奖补条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申报,并供应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挂牌上市证明或融资到账证明等材料)。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奖补意见,报请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支配拨付。假设当年资金申请总额超过年度预算的,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财政局结合奖补实际状况,按法定程序报批后赐予追加。
(二)本意见涉及的各类资本市场固定奖补资金由区财政担当,涉及融资嘉奖和政策扶持资金由受益乡镇(街道)、园区担当。其中,本意见涉及的区级奖补资金包含市级奖补资金中区财政配套局部。
五、其他事宜
(一)本意见所确定的奖补政策与我区鼓舞企业转型进展、招商引资等政策重复的局部,依据“就高不就低,不叠加享受〞的原那么兑现奖补资金。
(二)对于弄虚作假、骗取上市奖补资金的企业,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财政局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作出撤销项目补助、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请各类财政奖补资金资格、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等处理措施,并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其推送区信用办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国家、省、市政策如有变化,本意见作相应调整。本意见由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出台的区相关文件政策一律停止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