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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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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应急 管理局 开展 煤矿 一通 专项 监管 执法检查 通知
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通风瓦斯事故,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平安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22年度煤矿平安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开江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领导小组〞,下同)。 组长:廖奎华 副组长:梁江河刘小强 成员:熊陈刘训胡杨王知之牛晓伟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此次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情况、人员组织、执法检查、总结、宣传、编发信息、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等工作。 二、专项执法检查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 三、专项执法检查对象 全县已启动隐患整改或系统维护的煤矿企业。 四、专项执法检查原那么 (一)坚持“查大风险、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那么,促进矿井瓦斯、矿井火灾的重大风险研判和管控,加快系统调整优化进展,提高灾害治理效果,为实现“瓦斯零事故、瓦斯零超限〞目标夯实根底。 (二)坚持企业自查自改的原那么。对煤矿企业排查并上报隐患直报系统正在实施整改的平安隐患可免除处分,对不查、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依法予以严查重处。 (三)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做到风险不化解、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四)通过最严密的平安监管、最严格的执法检查、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我县煤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总要求,全面按照开江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防灭火、煤尘防治、平安监控系统、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部位、环节存在的问题、风险和隐患,并依法查处。 六、政策标准标准依据 将煤矿平安规程(2022版)、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等多个政策标准标准作为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依据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主要依据。 七、工作步骤 此次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改、县专项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和复查验收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平安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92号)要求的时间节点、检查内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列出清单,逐条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八定〞规定和“五落实〞原那么实施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报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备案,严禁以一般隐患整改代替本次对标整治。 (二)专项执法检查。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已启动隐患整改或系统维护的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三)落实整改、复查验收。煤矿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限期内全面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及时向县专项执法检查组申请复查验收,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针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复查验收,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生产平安事故的惨痛教训,彻底认清当前煤矿平安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检查,仔细查找煤矿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平安监控等管理中的缺陷和现场平安隐患,并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催促煤矿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按照“八定〞规定和“五落实〞原那么实施整改。 (二)强化平安监管,严格秉公执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 对发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分; 对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情况的和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通风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对于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冒险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专项检查发现重大平安隐患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依法处理,并对重大平安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煤矿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治理,消除隐患。 (三)仔细分析,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自查自改和专项检查的情况,并结合县专项执法检查组提出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平安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平安生产根底管理工作,切实整治平安隐患,抓好专项治理,改善平安生产环境,提升平安生产条件,严防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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