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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6
基层
防汛
体系
建设
实施方案
(可加)16XX县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9负责人任副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具体情况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镇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须正式发文公告,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镇级防指应依法挂牌成立日常办事机构——防汛办(可与农办、城管等相关部门合署办公),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主任(副乡镇长)或其他分管领导担任防汛办主任,并配备2—4名懂业务、素质高的专(兼)职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防汛日常管理、预案管理、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和防汛信息化管理等防汛防台工作;落实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气象协理员,1名水利员为防汛信息员。
2、村级应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书记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村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分别负责防汛防台预案管理、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信息收集与报送等防汛防台工作;落实一名熟悉并常住本村的人员或大学生村官为防汛联络员。
3、由镇级负责组织村级划定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库山塘、堤防海塘、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防汛防台责任区网络,各责任区应明确假设干责任人。
4、镇级主要领导应分片负责各防汛防台责任区及其相应工作,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在责任区或辖区内公告。
(二)责任体系。基层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镇级防指主要职责。
-21(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足额储藏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镇级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年度工作方案、总结;(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人员转移避险、船只避风保安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催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平安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平安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藏、管理和调度;(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利工程的平安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本级防指和区水利部门。
(7)镇级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催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报告本级防指和区国土资源部门。
(8)镇级渔船平安管理员(联络员)。负责防台风预警信息传递至村级渔船保安联络员,直至每艘船,督导渔船做好防台避风工作;负责了解、统计渔船及船上人员动态,并及时报告本级防指和区海洋渔业部门;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遇险船只救援工作。
(9)镇级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镇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5、村级防汛防台组织主要职责。
(1)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2)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25(1)自然村(城镇居民区、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联络员: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到达户到人;当发现本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范围内出现洪涝台灾害前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发动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平安场所,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镇级防指;当本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出现洪涝台灾害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镇级防指,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水库山塘巡查员。按规定开展水库山塘的日常巡查监测,汛期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强降雨或高水位时,须每天24小时驻库巡查;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巡查监测资料;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水库山塘有关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水库平安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水利工程平安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堤防海塘巡查员:按规定开展堤防海塘的日常巡查监测,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重要堤防高水位时,须实施拉网式巡查;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巡查监测资料;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堤防海塘有关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
-27人员动态,并及时上报;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遇险船只救援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船只防台风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公路危险区巡查员。负责强降雨期间和之后一段时间辖区内公路平安巡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在临近危险区域处,实施交通管制或疏导;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平安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9)避灾场所管理员(联络员)。负责避灾场所日常管理和避灾人员根本生活必需品的储藏;接到洪涝台灾害预警,及时做好接纳避灾人员准备;做好避灾人员登记和物品发放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有食物供应、有休息地方、伤病能及时治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掌握避灾人员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避灾场所平安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上述责任人职责由镇级防指根据当地实际补充完善,并印发给每位责任人。
镇级、村级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包括联络员、巡查员、监测员、预警员、协理员等)的根本信息按规定格式填写(见附件1),在每年汛前逐级上报;各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及其所有责任人的职责,工作制度须在相应场合公布,接收监督。
(三)预案体系。按照省防指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体系的意见(浙防汛(2023)106号)和省防指办关于做好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浙防汛(2023)106号)的要求,
-29练制度化,基层组织每年至少演练1次。
(四)预警及响应体系。镇级应利用现有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建立和完善防汛远程会商系统和防汛短信预警平台,要确定信息员或水利员、系统指定维养员等专人负责,确保会商系统和预警信息群发系统能正常运行。当区防指进行会商时,镇级应及时开启互动,并及时将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发布的风情、水情、雨情及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群发系统等平台发至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及各网格责任人,通知村级及时开启村视频系统;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各网络责任人要将相关预警信息立即传递到人,不留死角。建立完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机制,并逐步到达“乡(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要求。
1、当预报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或上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发出洪涝、台风预警时,镇级防指按预案及时作出部署,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有关责任人发出预警;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各网格责任人上岗履行职责。
2、当巡查员、监测员、预警员等网格责任人发现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致灾洪涝、险情等时,应立即向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人和镇级防指报告;镇级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应及时处置,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向区防指报告。
3、当出现洪涝台灾害征兆或出现险情、灾情时,镇级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应按照预案和“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要求,及
-31资。在公共场所张贴防汛防台知识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等。
3、根据实际需要,镇级和村级要为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照明、通讯、雨具等设备器材。
(二)技术保障。
1、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做到“会商系统到乡(镇)、视频到村〞,区信息中心对镇级会商系统、村级视频系统进行技术指导,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加强技术指导。在区防指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组织防汛防台技术指导根底上,镇级应加强对村级及网格责任人的防汛防台知识宣传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相关人员防汛防台业务素质。
(三)经费保障。
要多渠道筹集落实防汛防台经费,镇级财政应适当安排基层组织必要的防汛防台经费。基层组织要与各网格责任人特别是被聘为巡查、监测、预警等岗位的人员签订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落实误工报酬和因预警、报讯、报灾等发生的通讯费用,为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和从事危险性的监测预警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保险。区级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的补助资金,支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
(四)制度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汛防台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标准基层组织防汛防台工作。镇级防指及防指办应制定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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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机构及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设施设备等;
2、责任制: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避灾场所、避风港等平安管理责任制,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雨情、水情、风情、险情等预警责任制,人员转移避险责任制,船只避风保安责任制等;
3、监测预警:预警体系,预警设施设备,预警人员等;
4、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种类、内容,预案修编、报批、发布等;
5、危险区、警戒区的划分;
6、避灾设施:设置的避灾场所平安度及数量,避灾场所生活设施及装备,避灾场所及转移线路等标志;
7、物资储藏:储藏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管理与调配;
8、抢险队伍:抢险队伍数量、人员素质及装备;
9、指挥系统:水雨情信息系统,视频系统,预警系统等;
10、宣传教育。防汛防台知识讲座、培训,宣传画、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等。
考核验收按省防指制定的标准验收。
附件:
1、基层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人根本信息表式
2、XX县区防汛防台监测预警网络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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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结
(1)(可加)16XX县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9负责人任副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具体情况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和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