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推广税实施方案根据吉市地税发(2023)30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吉市地税发(2023)93号文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全区推广应用税控机具(含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以下统称“税控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围绕效劳地方经济开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征管创新,强化税源控管,不断提高征管质效,降低纳税本钱,方便纳税申报。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行选购、积极稳妥〞的根本原那么,做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面推广。二、推广范围但凡属于我区营业税征税范围并且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含网络在线开票、专用开票系统开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下同),均为本次推广使用税控机的范围,结合我区地税实际,今年推广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和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从2023年起,逐步扩大推广使用范围。三、推广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发动阶段。3月下旬召开全区税控机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局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广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推广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广泛宣传。区局将印制推广税控机具开票知识问答宣传单,发放至全区所有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管理的发票的纳税人。同时,通过有效的宣传途径,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和办税效劳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取得当地政府、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气氛。(二)培训准备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操作培训。3月下旬,区局负责完成全局税收管理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税控后台管理系统的操作(包括税控卡、用户卡的初始化、相关参数的设置等)、税控发票方案的报送、领购和缴销,常见问题的处理等。纳税人的培训工作由售后效劳商负责。2.税控发票的发放。区局依据市局统一时间安排,将税控发票及时发放到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并保证实物票和电子票的一致,原领购的老版定额票可继续使用到完为止,原领购的老版手工票一律缴销。3.读卡器和u盘隔离器的安装。读卡器和u盘隔离器由市局向省局统一负责领购。办税效劳厅依据市局统一时间安排,及时将以上设备安装到位。(三)推广应用阶段(2023年4月1日起)各管理分局结合属地实际,可选择规模较大的餐饮、住宿、娱乐、广告等行业的纳税人先行使用,待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