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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金融
改革
困境
出路
农村金融改革的困境与出路2篇
第一篇
一、导语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探索并初步形成的。在这个由政府为主导来构建的正规农村金融系统里,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业开展银行和邮政储蓄只是发挥着辅助作用。对此,学者们普遍认为“农村金融存在着严重的非均衡现象〞[1]随着国家促进中原经济区政策的出台,促进“三农〞开展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难题都对河南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已经取得成效的根底上,重新审视河南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困境,探索促进河南农村金融改革的出路,是当前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河南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
(一)形成了多元立体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
2022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三农〞领域的金融政策,带动了河南金融机构的建设步伐。尤其是2023年国务院明确提出“为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要研究设立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之后,河南更是在建设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尤其是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获得了长足的开展。资料显示,仅2023年上半年,河南新成立7家村镇银行,至6月底村镇银行网点总数已达21个;新增设金融机构网点160家,至6月底金融机构网点总数已达532023个;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1家县域小额贷款公司、16家县域融资性担保公司。[2]这说明,河南已经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为主导、政策性金融为辅助、新型金融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促进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金融后盾。
(二)创新了灵活便利的农村金融效劳方式
河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传统的农村信贷效劳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中原经济背景下河南农村经济快速开展的需求。近几年来,河南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在摸索灵活便利的产品和效劳。一方面,为积极促进河南中原经济区农业快速开展,通过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灾害损失、政策性住房保险等方式,河南农村金融机构为全省三农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为了促进河南“农业龙头企业代基地、基地带农户〞产业化、市场化农业开展进程,河南很多地市尝试创造了“公司+基地+农户〞信贷新模式。
(三)营造了良性循环的农村金融开展环境
XX省政府加大了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支持力度,逐步制定并积极落实了各涉农金融机构的奖励机制。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223年以来,全省用于奖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数量奖励的基金达5.41亿元,先后获此类专项奖励的县域金融机构约有400多家。[3]在XX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河南“三农〞开展的积极性得到大幅度提高,为农村金融开展营造了可持续开展的良好气氛。
三、河南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困境
(一)国有金融结构数量有限,民间借贷普遍存在
自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以来,目前河南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河南中原经济区快速开展的需求。一方面,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效劳农村的功能受限。比方,在县级城市虽然仍设有商业性的中国农业银行网点,但其效劳的重心是倾向于城市而非农村,一般农户和乡村小型企业无法从其获得生产开展和生活消费所需的资金;又如,邮政储蓄银行虽然在农村普遍存在,但其只吸收农村存款却不对外贷款的运作机制,不仅没有发挥为农村融资的“造血〞功能,反而成了农村资金的“抽血机〞;再如,政策性的农业开展银行贷款范围仅限于粮棉油领域,导致其扶助农村的金融功能受限。另一方面,新创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如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所供资金有限,不能填补涉农资金的巨大缺口。这样,在国有商业金融结构效劳缺位的情况下,对涉农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河南中原经济区就出现了大量的民间借贷现象。其中,处于地缘和亲缘关系网络核心位置的亲朋好友之间民间借贷行为最为普遍。在河南,民间借贷资金中的45%都是在亲朋之间进行的,同时,高利贷借贷现象也时有发生。虽然民间借贷以其灵活便利满足了河南广阔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但由于其容易导致纠纷、风险较大,不利于河南中原经济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加以引导和标准。
(二)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农户贷款增速不明显
虽然目前河南农村金融网点数量呈上升趋势,但却不能抑制大量农业资金外流的现象发生。XX省统计年鉴(2023)显示:自国家商业性银行撤并以来,XX省县域贷款资金总数在全省贷款资金总数中的比例呈现出逐年下滑的不良趋向,从1998年的62.7%竟然下降至2023年底的28.5%;不仅如此,XX省县域存款资金总数在全省存款资金总数中的比例同样呈现出大量减小的势头,从1998年74%快速下跌至2023年末的48%。[4]河XX县区域涉农资金的大量外流现象,说明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与农村资金外流现象同时并存的还有农户贷款增速不明显。
(三)涉农金融产品单一,涉农金融机制落后
目前,在河南的城市地区普遍应用的汇兑、租赁、投资理财、网上银行等方便快捷的中间业务,尚未在河南农村开通,河南农村金融结构所提供主要金融产品仅有储蓄、小额借贷、结算、借贷等。河南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效劳品种有限、贷款金额不大、还贷时间紧迫等特点,和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对农业贷款期限要求也长的情况完全不相适应,很难为需要中长期投资的农业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不仅如此,河南农村金融改革还存在着金融机制滞后的问题。具体表达在两个方面:一是河南农村金融组织其主要作用为单一的银行信用,无法和证券、保险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二是河南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申请程序复杂、耗时长、费用高,和涉农资金的需求点面广、灵活机动等特点不相吻合。
四、破解河南农村金融改革难题的路径选择
(一)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的效劳“三农〞的能力
虽然近今年来河南农村创新了一些非正规金融组织,并且这些非国有金融机构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国有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因此,进一步增强国有金融组织效劳“三农〞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首先要纠正农业银行偏离效劳“三农〞倾向,使其回归扎根“三农〞的本质;其次,改变农业开展银行仅对粮棉油三个有限领域发放贷款的现状,拓宽其效劳“三农〞的业务范围,增强其支持“三农〞的工作职能;最后,大力发挥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支农能力。
(二)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标准和引导
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的数量有限及其支持“三农〞开展的功能受到影响,导致了河南农村民间借贷和大量涉农资金外流现象的发生。因此,正确引导和及时标准民间金融活动显得十分重要。要认识到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相对于政府的正规金融活动而言,是有益的必要补充,是有助于河南中原经济区“三农〞开展的,对于民间的正常金融活动应加以正确引导和标准,使其能更趋于合理性。
(三)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机制的创新
针对河南农村金融改革中存在的涉农金融产品单一、涉农金融机制落后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为河南“三农〞开展提供多元化效劳。具体说来,一是要在金融效劳方式上加大推陈出新,比方可以在河南农村推行存款、贷款、结算、投资融资等一条龙、全方位效劳。[5]二是在河南农村的贷款管理机制上尝试创新,比方放宽涉农贷款的范围、适当扩大涉农贷款的额度等。总之,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决定了金融问题的特殊性,河南中原经济区背景下的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篇
一、市场化:农村金融改革30余年的根本经验
(一)农村金融的改革历程就是对市场化不懈追求的过程
回忆中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历程,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的30余年间,其改革开展之路就是一个对市场化不懈追求的过程。其根本模式就是从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入手,以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造为切入点,主要通过股份制改革的方式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经营改革。这种内部市场化改革模式的目标,就是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农村商业性金融①机构打造成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金融企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农业银行作为执行政府农村信贷政策的专业银行,是农村金融资源供应的绝对主体。这种状况在20世纪90年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银行进行了“一分一脱〞的市场化改革:1994年,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开展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开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中分立出来,成为承担国家粮棉油储藏和农村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的独立政策性银行;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农村信用社脱离与中国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独立性显著增强。此次改革奠定了目前农村金融“三分天下〞的局面,堪称农村金融的“第一次改革〞。经过此次改革,农业银行也真正成为“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商业银行,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平安性、流动性、效益性〞成为其根本经营原那么。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农村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野,农村商业性金融成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力量;市场化运作成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根本开展路径,市场机制成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主导方式。之后所进行的系列改革以及当前所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新的一轮改革、农村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的上市都是在市场化经营改革思路指引下所进行的。
(二)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
首先,实施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是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所决定的,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经验总结。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根本方向,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是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根本路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农村金融的改革唯有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建设现代金融制度的目标。另外,回忆中国农村金融30多年来的改革开展历程,就是顺应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要求逐步由方案向市场转轨的30多年。农村信贷资金从国家方案供应到按市场原那么优化配置是其重要成就之一,而农村金融改革开展必须坚持市场化主导方向那么是30多年农村金融改革开展的根本经验(蒋定之,202223)。其次,实施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是由中国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而就农村金融的现实情况而言,农村金融现处困境并非是已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之过,而恰恰是因为市场化改革不彻底、不全面,使得市场机制作用的环境缺失,进而导致“市场机制抑制〞状况的出现。农村金融改革绝非仅限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而应是全方位的、系统性的。其中,农村金融市场化环境的培育是一个关键点。解决农村金融现存问题,摆脱现处困境,亟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培育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环境。
二、农村金融市场化环境的缺失及其影响
(一)农村金融市场化环境的缺失
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市场经济被认为是目前最为成功的经济模式,而市场机制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农村金融进行市场化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改革不应限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还应包括金融环境的市场化改革。其原因在于,“市场化的主体,只有在市场化的环境下,才能得到生存与开展〞。但从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恰恰缺失这种市场化的金融环境,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平安性〞金融环境缺失。“确保平安〞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首要原那么。中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以平安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那么〞。然而,目前农村恰恰缺失相应的“平安性〞经营环境,这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信用根底薄弱、农村征信体制残缺,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转借、冒名贷款、严重拖欠银行本息、悬空和逃废金融债务仍时有发生。二是农地、农房抵押受限,造成农民缺乏获得金融资源的有效担保物。现行法律对农地(使用权)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