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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
执法
清查
实施方案
土地执法清查实施方案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驾驶土地市场整顿成果,坚决惩罚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土地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国土资文()570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区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国土资源部电视 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土资源局“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闲置土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总体要求是: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严肃查处纠正,依法严办案件;切实抓好整改,严格标准管理。通过这次行动,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省、市两级重要决策的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躲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工程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各镇办,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国土资源局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标准开发区用地行为,稳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清理和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清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工程,在查清事实的根底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开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年底前,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四)清理和整治闲置土地的行为。重点清查批而未用和闲置撂荒土地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批而未用或批后仍由村民继续耕种的土地要限期开发使用;对批后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原那么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单位或企业闲置费,并责令单位或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批后闲置撂荒土地满两年的,要坚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组织重新出让;对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年底前完成清退和恢复耕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要根据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组织部署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和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问题后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于10月8日前上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0日)。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标准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和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做好迎接省、部检查的准备。
(三)督察整改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并对一些疑难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发动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牛瑞华任组长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同时以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为主体,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开展执法工作。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性问题。
(三)依法查处,催促整改。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分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积极宣传,营造气氛。最近一个时期,区国土资源局、区广电中心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通报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媒体曝光不少于3起有影响且性质恶劣的案件,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气氛。
(五)建章立制,标准管理。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标准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10月10日、11月20日、12月20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内容总结
(1)土地执法清查实施方案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驾驶土地市场整顿成果,坚决惩罚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土地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国土资文()570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区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