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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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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计生 出生 人口 性别 治理 方案
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 近年来,我区在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正常值,且处于高位波动状态。尤其是局部镇、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优化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平安,构建和谐,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召开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发动会议。6月30日前,由区卫生局牵头,召开辖区驻周医疗单位及方案生育效劳机构会议,与参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标准和职业道德,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都要与b超操作人员、内科、妇科医生签订承诺书,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禁止对育龄妇女进行孕前调理。 (二)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7月1日-15日,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监察局、区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参加,对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依据政办发号关于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的意见,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检查的内容: 1、对b超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b超配备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操作人员是否有执业证,是否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在b超室门前是否设置“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识,是否建立登记制度,是否有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现象。 2、对实施流引产手术情况的检查。是否建立登记制度,对方案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孕妇,查看是否查验区计生部门出具的实施引流产手术鉴定证明;对方案外怀孕和政策内怀孕三个月以下需终止妊娠的孕妇,是否有其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同意手术证明;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手术情况。 3、对开展孕期保健情况的检查。对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效劳时,是否查验并登记孕妇的身份证、一孩方案生育效劳手册或二孩生育证。 4、对取环手术情况的检查。对育龄妇女实施取环手术的,是否索要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同意手术的证明,不允许私自取环,不允许超范围开展取环手术。 5、出生医学证明出具情况检查。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是否查验方案生育效劳手册或生育证。 6、对孕前调配的检查。医疗系统的相关科室,是否对育龄妇女提供孕前选择性别的调理配方及医疗咨询。 7、对药店、药房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在零售经营。 (三)对镇、街道孕情随访效劳进行全面检查。7月1日-20日,由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对各镇、街道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 1、孕期随访效劳制度是否落实。孕情摸底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准确,走访育龄妇女,调查孕前和孕期是否进行中药调理及b超性别检查。 2、对政策内实施流引产的是否落实审批同意制度。对近2年来实施方案内流引产情况进行调查,是否落实审批同意制度。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不经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和非医学需要进行引产的,是否取消生育指标。 3、方案生育流引产合同签定情况。对安排生育方案的是否签订了方案生育管理流引产合同,对已实施了流引产手术的妇女,村居是否掌握情况,有无漏报手术和私自流引产现象。 4、对重点单位落实监控制度。对全区每月性别比变动情况实施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分析汇报。对局部性别比持续较高的村居单位,对每一例孕情异常的夫妇,都要进行跟踪调查,实行严密监控。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强对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由解翠红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艾书贵、区卫生局局长牛东升、区人口计生局局长王军玮、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于宗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王国臣任组长,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区妇保院院长毕立刚任副组长;第二组由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郭存亿任组长,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王强任副组长,具体组织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区宣传部门和播送、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对这次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出专门安排,积极配合治理活动。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对全区所有的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效劳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综合治理气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广阔群众起到教育作用,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做好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处理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一是对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系统内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案件要给予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对私自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引流产的育龄群众取消其二孩生育指标。二是对非法行医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人员,要进行公开的处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处分、责任追究。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健全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尤其要加强系统内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实名上报制度,住院分娩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实名制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提供决策依据。三是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对持生育证件的育龄妇女建立孕情全程优质效劳责任制,定期上门随访效劳,寓管理于效劳之中。四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新机制。五是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四)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估工作。要改进、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考核评估工作,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方法,将性别比治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作为人口和方案生育“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严格考核评估的根底上,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对问题特别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内容总结 (1)计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方案 近年来,我区在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7月1日-20日,由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对各镇、街道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 1、孕期随访效劳制度是否落实 (3)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王国臣任组长,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区妇保院院长毕立刚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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