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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抚养费
征收
原因
对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及对策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及对策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它对于有效控制方案外生育,确保人口方案顺利实现和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较低,已成为当今计生工作的一个难点。现就我区方案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现状及原因作一分析,并提出建议性对策。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表现及原因
(一)办证难,导致“外来女〞违法生育多。外来女与本地山区大龄男青年结合后,存在着“结婚证〞办理难的问题。一是外来女情况复杂。其中有些是被拐来的;有些是女方父母坚决不同意婚事的;有些是未满法定婚龄的;甚至还有是原籍已婚的。二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需材料不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消了原先需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但还保存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两大证件。大局部外来女都没有随身携带这两大证件,必须与原籍地取得联系才能补全。三是娶“外来女〞为妻的山区大龄青年受自身文化水平和办事能力所限,往往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仍无法取得办理结婚证时所需女方的证明材料。这些农村大龄青年往往还不在本乡镇范围内居住,都与“外来女〞一起在外打工,他们又不愿将情况告诉当地计生部门。这些不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外来女〞,一旦生育便成了方案外,而且生育后他们几年不回家,造成历年补报方案外生育对象增多。去年全区共上报方案外生育110人,其中历年补报就有66人,占整个比例的60%,甚至出现1人外出几年后多人回家的现象,所有这些都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带来了难度。
(二)“外来女〞家庭经济贫困,使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娶“外来女〞的绝大多数是山区大龄男青年,“外来女〞违法生育案件发生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常常难以到位。一是山区大龄男青年往往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有许多人为了娶“外来女〞,已向中介人或女方娘家支付了高额的费用,确实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山区大龄男青年与“外来女〞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大都按农村风俗办过婚宴,这又消耗了他们很大一局部的财力,他们的违法生育行为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同情。“他们都三四十岁了,花了那么多钱,好不容易讨了个老婆,生了个儿女,政府怎能够为难他呢。〞从而使计生工作人员陷入两难:违法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返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又难以到位,而且那些大龄男青年也确实让人同情。这就进入一个恶性循环:“外来女〞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使更多的“外来女〞出现违法生育,甚至有些原本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然后合法生育的“外来女〞也放弃了努力,历史问题越积越多,这又增加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难度。
(三)城市空挂户多,人户别离现象严重,造成方案外生育多。新的形势给计生工作带来新的问题,随着旧城改造任务的加重,大面积的房屋拆迁,造成空挂户多,人户别离现象严重,计生漏管现象普遍存在,这些人由于多年无人管理,也无法管理,又无单位约束,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误意识,即:“多生一个又无人管〞,因此,往往造成方案外生育。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存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现象。由于双方无固定收入,又无可执行的固定资产,甚至有些吃饭都成问题,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更不用谈了。近几年来,这种对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四)群众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意识不强。受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等因素的影响,群众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不强,很少有人把交纳社会抚养费当作一种义务。他们有些并不是没有能力交纳,而是对违法生育要向国家交纳社会抚养费认识不够,甚至有的群众对交纳社会抚养费有误解。不少群众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生部门的私自规定,是一种罚款,所以误以为可交可不交。
(五)少数干部征收不标准,法制观念淡薄。少数计生工作人员习惯于过去那种“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作法,特别是有个别计生工作人员急功近利,不愿花时间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为依据,少数基层征收人员没有依法征收,而是沿用传统的“旧方法〞,没有真正做到五个合法:征收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行为合法、文书合法,方法比较简单,随意性较大,导致群众不服气,有怨气,影响了交纳情绪,造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
(六)综合征收机制不完善。方案生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特别是公安、工商、税务、劳动、卫生、交通等部门,他们对方案生育工作的支持程度直接关系到方案生育的工作水平和效率。而当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综合机制,XX县区也不例外,只靠计生部门“唱独角戏〞,其它相关部门当“观众〞。但计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不少群众不配合计生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甚至是编理由、提条件、讲价钱,有意拖欠,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到最后虽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时,被执行方的资金状况难掌握,房屋家具难变卖。再加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办理一些程序,这个时间差容易使一些违法生育者趁机转移财产,强制执行难以收效。
二、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对策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已成为当今方案生育工作的拦路虎,它直接影响到方案生育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动摇了这一国策的实现,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针对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建议性对策。
(一)大力宣传,营造气氛。要彻底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方案外出生,使广阔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方案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等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等特点,积极面向广阔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其次,对方案外出生的对象,计生干部要做仔细的思想工作,使群众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不是行政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种国家行为,计生部门只是在履行职责;使群众明白设置社会抚养费是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到达标准生育行为的目的,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有方案开发、利用社会资源,最终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开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的压力,真正实现可持续开展;使群众明白国家现行生育政策没有变,党和国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没有变,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奖励优待没有变,对方案外生育的征收力度没有变,澄清一些群众只要交钱就可以多生孩子的错误认识。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对有能力但拒不交纳者,发现一例,曝光一例,就案讲法,教育一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参与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主要特点,没有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明确的责任,就不能顺利完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务。要把征收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计生、法院等相关部门都要有明确任务分工。人口与方案生育法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也都明确了法院等相关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要把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放在突出位置。要成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宣传、计生等部门参加的征收领导小组,密切合作,对方案生育案件快立、快查、快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三)严格要求,依法征收。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厚此薄彼,不但不能遏制方案外生育,而且会损害计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在征收中必须坚持做到“七个〞严格,依法征收、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征收主体。征收前首先对征收主体“验明证身〞,明确规定征收的主体是县(市)区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计生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征收,征收者要持证上岗,挂牌征收。二是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必须严格执行“方案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坚决杜绝非法关押和不经法定程序以群众财物抵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发生。四是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征收决定、制作征收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进行。五是严格征收标准。必须按照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或自增收费工程。六是严(下转第32页)(上接第34页)格落实党政纪处分。对违反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理决不手软,在落实经济处分的同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七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征收别离,所征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计生部门不和社会抚养费“见面〞,坚决杜绝挪用、贪占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强化“七严〞,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另外,对于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征收部门应当与其签订缓交合同,并按合同及时征交。
(四)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掌握清楚大龄男青年有关婚育情况,千方百计为他们办理可以办的证件,防止出现因办证难而导致的违法生育的发生。二是落实必要经费,为征收活动提供保障。三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区、乡镇(街道)、村(居)要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超生对象、违法征收的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四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要把征收情况分别记入到各乡镇(街道)的年终成绩,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否那么批评教育或“黄牌警告〞。五是一手抓罚,一手抓奖,奖罚并重。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大奖励力度。要严格按照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计生奖励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对方案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向引导少生,从处分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向转化,使方案生育工作逐步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适应和谐社会开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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