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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共
机构
能源消耗
总计
方案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计方案
为标准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明确各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做好公共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促进全区公共机构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根底。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我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二、能耗统计责任分工
(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我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汇总、上报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负责制定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二)区属各公共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1.在区政府机关大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2.在区政府中街子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大楼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3.各街道和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等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根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4.所有单独办公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根底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三、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根底表及台帐
根底表包括公共机构根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根底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根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帐是各公共机构分类聚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必须逐月填写。
(二)综合表
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二级所属单位的公共机构使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区属各公共机构使用,汇总本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四、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根本信息采集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会同统计、编办等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我区公共机构的数量,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须如实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其中,用能人数指单位全部用能人员。如:学校用能人数含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学校临时工;医院含医院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住院病人数以及医院临时工。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公安、民政等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gb/t4754-2022)要求,将所属单位全部列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不得不报、漏报下属单位。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标准的能源资源统计台帐,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提供效劳。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量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由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局部。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或逐户采取调查各用户和公用水耗,然后累计获得整个单位的水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3.煤耗数据
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
一是对天然气和集中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采取诸户调查各用户能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二是对分户购置的灌装气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
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共用油数据
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表。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五、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人(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式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对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本制度规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半年(每季度)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会同统计部门应定期对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各公共机构每月须填写根底表和台帐,每季度向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报送季报表。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每半年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同数据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下半年统计汇总数据、全年汇总数据和全年数据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二)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要求将其所有公共机构列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中,不得漏报、少报。有所属二级机构的应汇总填报。如:教育系统除包括局机关外,还包括各街道范围内所有的中小学、村小学以及公立幼儿园等;卫生系统除外包括局机关外,还包括区属医院、防疫中心、各街道社区卫生效劳站等。
八、数据平安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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