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鼓励[]股权鼓励是一种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创新的薪酬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体制内无鼓励外无约束的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状况还不能完全满足股权鼓励的开展要求。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目前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鼓励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完善股权鼓励实施的制度环境。[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股权鼓励;高管人员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在积极进行相关改革的过程中,高管人员的薪酬改革却相对滞后了。长期以来,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无法与市场化的开展要求相适应,表现在以固定收入为主,与公司未来开展相关的长期鼓励比例不够,很难鼓励高管人员为长期持续提高公司价值而努力工作。这使得国有上市公司经营短期化的时机主义行为较为普遍,既不利于公司自身的开展,也不利于保护广阔股东的权益和投资积极性,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开展。2023年9月8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国资委明确表示,对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探索实施管理层股权鼓励。实际上,在前两批股改试点公司中,已有7家公司方案中提出股权鼓励方案。2023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方法,这意味着酝酿了六年的股权鼓励将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逐步推进。一、股权鼓励的概念和理论根底(一)股权鼓励的概念股权鼓励是指上市公司将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或者其他股权性权益授予公司高管人员,以产权为约束,借以促进高管人员个人收益同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进而改善公司治理并推动公司长远开展的利益驱动机制,也是现代公司制度与公司高管人员鼓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形式。公司授予高管人员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行权期),按照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购置公司股票或者赠予其他股权性权益(行权),并有权在持有一定时期后可以将购入的股票在高于行权价时在市场上出售获利,或者能够完成事先约定的业绩指标获利,而是否获益和获益多少,那么完全取决于高管人员能否努力工作所带来的公司业绩的改善和公司股票价值的上升。股权鼓励作为一种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创新的薪酬模式,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开展起来的,旨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在经营者与所有者或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基于股权为根底的鼓励约束机制,经营者通过其持有的股权与公司形成以产权为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