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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票决制改革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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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票 改革 思考
票决制改革思考 xx年底,我区经中组部、省组部批准、同意,并在中组部、省组部的直接指导下试行了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改革,取消了常委会设置,党的领导工作由委员会负责,一般由13-15名委员组成。在新的领导体制下,为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我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制度,迄今已坚持施行了13年。实行这项制度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落实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标准了干部任免决策机制。今年6月份,我区被中组部列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组部要求改革试点工作实行重点突破,要求在干部工作制度系统标准的根底上,进行新的完善、新的探索,要求为全面推开提供标准性的干部工作制度而进行试点。这项改革试点要求比较高,我们确实感到压力较大。我们按照中组部提出的目标要求,在省、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认真总结13年施行票决制的实践经验,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强了对票决制改革试点的探索深化,并以此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启动票决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组部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要有法规性成果、理论性成果和经验性成果,根据这个要求,我们加强了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保证这项工作取得成效。区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抽调人员组成一个专门的班子,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我们根据票决制改革试点探索深化的需要,切实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一是专题汇报,听取指导性意见。在启动过程中,我们向市委党群书记、组织部长等市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专程到省委组织部听取调研室、干部监督室等领导的指导性意见,在省、市有关领导的指导下,确定了深化内涵、标准程序、综合配套、改进方法、扩大成果的改革思路及探索深化的内容。二是组织专家审议,进行法理标准。邀请市委党校从事理论研究以及熟悉法律、法规的有关专家对票决制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审议,对一些具体探索内容逐条推敲修改,从法规化的角度标准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深入调研,加强理论研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请时代先锋杂志社来椒就票决制作专题调研,组织有关同志到四川眉山考察学习,并以参加中组部在深圳和绵阳召开的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借鉴其它试点单位的好的做法。此外,还深入到乡镇专题调研,为在乡镇施行票决制提供了客观依据。在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的前提下,对票决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理性思考,对一些探索内容的可行性、必要性作了全面的分析研究,从而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完善以票决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任免决策机制 我区坚持13年施行票决制,其根本做法符合了条例等有关规定,但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的要求来看,这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区根据改革试点的目标要求,从开展党内民主、标准议事决策程序入手,继续坚持原来一些好的做法,在酝酿、讨论、表决等关键环节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使这项制度在推进干部任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上发挥更加明显的积极作用。 (一)从标准工作制度入手,完善票决制的运行机制。为增强票决制的可操作性和标准性,我区制订出台了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的规定(试行),对这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根本要求等都作了新的明确。一是在适用范围上。明确区委会讨论决定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包括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推荐市管后备干部的建议人选,以及需提请依法选举或任命的人选,均须实行集体投票表决。二是在根本程序上。明确须按照推荐、考察、酝酿的工作程序,确定提交讨论表决的拟任免人选。在讨论决定的程序上,必须坚持“议决别离、先议后决〞的原那么,区委会对干部任免方案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根本形成共识后再进行表决。明确规定讨论干部任免只能缓议,不能临时变换职位或临时提出人选。缓议对象不列入投票表决方案。三是在表决方式上。安装一套电子表决系统,对拟任免人选逐个实行电子表决,每位委员只需按一下同意、不同意、弃权的相关按钮,就在显示屏上当场显示表决结果,以得票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1/2为获得通过。四是在纪律要求上。明确规定酝酿、讨论干部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违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二)从发扬党内民主入手,提高讨论决策质量。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票决任免干部对组织部门如何改进介绍干部情况的方法,在酝酿、讨论中如何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我们着眼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拟采取以下四项新的措施完善干部任免的讨论环节。一是实行区委会预告,扩大知情面。在区委会讨论任免干部之前,将拟提拔任用对象的考察材料送达每个委员,使区委委员有充分的时间来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二是实行声像化介绍情况,增强感性认识。制作拟提拔对象的多媒体信息,在区委会介绍情况时同步播放,以增进区委委员对拟提拔对象的直观了解。今年7月份开始,我们已经着手制作区管后备干部的多媒体信息光盘,同时还结合今年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核,着手制作乡镇领导干部的多媒体信息光盘。三是开展充分讨论,慎重确定投票表决方案。讨论酝酿过程中,与会成员逐个对干部任免方案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明确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免人选,经提议得到与会多数委员同意后形成缓议决定。重视干部任免讨论中少数人、知情人的意见,反映拟任免人选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表决。四是规定讨论人数,提高决策质量。明确规定除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等特殊情况外,区委会每次研究新提拔干部的人数,一般不应超过50人,从而保证讨论酝酿的效果。 (三)从扩大运用范围入手,提高实施效果。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针对一些乡镇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书记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工作及讨论干部任免征求意见欠广泛等程序不够标准的问题,指导乡镇试行了票决制,在东山、洪家两个镇开展了试点工作,讨论股级干部、村(居)党支部成员任免及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等有关事项时采用了票决制,促进了乡镇干部人事工作标准化建设。东山镇党委在讨论决定区管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工作中,在民主推荐的根底上,实行了党委差额票决,这种选人方式比较准确,较好地综合了群众和组织的意图,到达了好中选优的目的。我区在乡镇试行票决制,充分发挥了其积极的导向作用,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以党内民主推进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 任何一项干部制度改革都不能孤立的进行,需要与其它工作制度相衔接、相配套,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我们以票决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党内民主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进一步标准了推荐、考察考核等工作,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从整体上提高了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从而也保证了票决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完善了推荐和考察工作,把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落到实处。票决任免干部,对干部任免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干部调整选配中较好地贯彻群众公认原那么,把自上而下的选拔主导机制与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了推荐和考察工作,为科学拟定干部任免方案创造条件。一是将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开展拟任职位定向民主推荐活动,并充分运用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推荐结果,把群众信任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今年以来,我们在海门街道、供电局等单位开展了拟任职位定向民主推荐活动,并在乡镇届末考核中进行了领导班子适宜岗位的全额民主推荐,不断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二是推行了考察预告制和8小时外考察制。在考核考察之前,将有关安排情况采用网上预告和发布公告相结合的方法告知有关单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我们对领导班子考核实行了考核预告,考核组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20235人次,为有针对性的考核谈话提供了信息,拓宽了考核考察的视野。实行了8小时之外考察制,试行考核考察进社区,延伸考察范围,在注重考察干部“工作圈〞的同时,加大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力度。三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对一些推荐票数分散、缺乏一致意见的人选或两个人选根本条件大体相当的情况下,确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考察人选,择优确定任职人选。通过在选人环节扩大民主,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选人识人的各项根底工作,为票决制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二)推进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把群众的参与权落到实处。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促进干部发奋工作、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出台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待岗制度的意见,加快了干部任用方式的改革,营造了“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我们积极探索竞争上岗的新举措,总结形成了全员竞争、缺位竞争的根本程序和做法。对区人民医院实施了全员竞争上岗,原班子成员与其他参与者一起进行“零起点〞竞争,1名原班子成员因相形见拙而落岗。今年以来,我区共有62名一般干部通过竞争而上岗,28名干部在竞争中落岗,有271名干部通过双向选择而交流轮岗,对3名干部实施了待岗,辞退了2023名干部。此外,我区在今年4月份对局部区管领导干部实行了公开选拔,有目的地加大了对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公开选拔优胜者平均年龄29岁,妇女和党外干部各有3名。同时,我们还结合公开选拔,组织对经民主推荐产生的330名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了根本理论测试,为后备干部好中选优创造了条件。 (三)标准了公示制、试用期制和征询意见制,把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通过拓宽民主的沟通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监督,使干部任免决策及时得到检验、纠正。一是实行任前公示制。票决之后,对拟提拔对象实行社会公示,由群众来监督干部的任免决策。我区已公示干部20236名,有1名干部被取消了任职资格。二是实行了试用期制。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依靠实践来检验干部的岗位胜任度。我区共对43名干部实行了上岗试用,其中1名在试用期内被免职。三是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征询意见制。按照定期征询、汇总分析、及时反响的程序,每年2次向党代表发放“征询意见书〞,由党代表在各自范围内征集广阔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使区委及时了解群众意见、民意动向,以便有针对性作好处理。如一次征询意见反映1名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经核实后,区委对这名干部予以了免职处理。 四、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票决制的积极作用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把开展党内民主摆到了十分突出重要的位置,并提出了要“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十五届六中全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指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我区在13年坚持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的根底上,对这项制度进行探索完善,贯彻落实了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对于标准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落实“五个坚持、五个不准〞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以好的作风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比较明显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较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票决任免干部,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委重要问题的决策上实现制度性民主,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特别在当前一些地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有流于形式的倾向,有的主要领导权力过分集中,把民主与集中变成依附和顺从,造成领导成员即使有意见也不愿或不敢公开发表,使集体研究徒有形式。而票决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较好地保障了领导成员的民主权利,实现了党委集体决策的实质性民主,较好地解决了干部任免决策工作中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贯彻不力的问题。 (二)有利于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干部任免决策的科学化。票决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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