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2023年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平安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根底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本方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平安效劳等工作的单位。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平安生产的要求,依法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应急标准体系。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行平安生产失信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第八条有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为从业单位提供有关平安生产信息、培训等效劳,发挥行业自律第2页共42页作用,促进从业单位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从业单位运用科技和信息化等手段对存在重大平安风险的施工部位加强监控。第十条在改善工程平安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平安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奖励。第二章平安生产条件第十一条从业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平安生产条件。第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法经审批前方可使用。第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当载明工程平安管理目标、平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