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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调课
停课
制度
调课、停课制度
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加强教师调、停课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教学方案一经确定,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2.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必须经教务主任同意,请本学科教师代课。无法代课的方能办理手续予以调、停课。
3.同一班级在一周内不得同时有两门调、停课。调、停课后的补课,同一课程在一周内不得超过4学时。
4.教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课、停课。
(1)经由学校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及各类培训、讲课活动(须出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或文件);
(2)因病无法上课(须出具病历、病假单);(3)受学校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上课;(4)直系亲属的丧假;
(5)参加师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及个人自学考试或函授学习(须出具准考证);
(6)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
5.教师调课、停课均应预先办理审批手续。由任课教师填写好二十三团中学教师调课申请表,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调课、停课原因,经教务处同意,由教师本人及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及调课班级。借调课、停课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6.教师确实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调课、停课之前办理手续的,必须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班级和任课教师,教师应在紧急情况结束后一天以内补办调课、停课手续,否那么按缺课处理。
7.调课、停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批准的调课、补课拟定时间授课、补课,否那么按擅自缺课处理。
8.教师任课期间的产假,应在上个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妥善安排好,并在教师分工表具体说明。婚假、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安排在假期。
9.学校实行“先教学,后会议〞的原那么,学校各部门不能因为会议影响上课,如有冲突,教师先上课后再参加会议或由会议召开部门传达会议精神。
2023.教师在任课期间,应尽量减少安排会议等外出任务,教研室要注意把关。
1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否那么按缺课处理。
第二篇:调课、停课、排课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课、调课、代课、补课、停课的暂行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使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现对排课、调课、代课、补课、停课等做如下规定:
一、排课
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1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向各教学单位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
2.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第14周根据审核后的教学任务书,落实任课教师和各种相关的教学条件后报教务处,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必须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写清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要求,按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人事安排表空表格式填写好本院(部)人事安排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的现有条件尽量满足任课教师的合理要求。
3.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6周开始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学人事安排表进行全院课表的编排。
4.每学期最后一周各教学单位上网核查下学期的课表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5.各教学单位应在开学前两天将本单位的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发放到相应的班级、教师及相关人员手中。
6.开学后课表试运行一周,一周后为正式课表,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二、调课
1、教师必须按课表进行授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
2、具有以下情况者,经过审批可准予调课。(1)学院决定的临时性全校活动与课表有冲突。(2)任课教师因病因公因事等意外原因无法按课表上课。(3)因临时停电或其他事故无法正常进行的实验、上机、实习等。(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一学期不超过2次)。
3、调课程序
(1)调课教师一般应提前两天填写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调课通知单,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四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送督导室,一份送对应的调课班级,教学单位自留一份。如果调课涉及到使用多媒体教室,那么需填写多媒体教室、公共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经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科具体办理。
(2)调课审核依据。因病申请调课教师须出示病情诊断书,因公出差调课者须出示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批的批示或会议通知等,否那么不予办理。
(3)由于意外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课,且不能亲自办理调课手续的教师,一般应在上课前一天,最迟在上课前30分钟通知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并由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课前通知学生,然后在当日补办调课手续。
(4)教师本人、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得私自调课。
三、代课
1、主讲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在6学时以上,一个月内不能上课者,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超过一个月者,将更换任课教师。
2、一周以内的临时性代课,事先由任课教师填写调课通知单,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督导室备案,一周以上者须经教务处长批准。代课教师原那么上安排相应职称的教师。
3、课表制定并下发后,一般不得更换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例如教师上课效果差、学生意见很大等,确需要更换时,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核准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更换任课教师。
四、补课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需补课。(1)因调课造成的缺课。(2)因大型活动造成的缺课。
(3)因节假日、运动会或其他原因连续耽误学时太多,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2、需要补课的,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由教学单位安排补课。
五、停课
1、学校严格控制停课。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课的,须经主管院长或院长办公室会议决定。
2、因停课影响的主要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师在其它时间补上。
3、停课通知由教务科负责下到达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作具体停课安排,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并做好记录。
五、附那么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停课、调课、代课申请表
课程名称班级人数及所在院、部停课调课审批意见
任课教师停、调、代课时间、教室
理
由
代课
代课人被代课人
备
注
理
由补课时间、地点
理
由补课时间、地点
教学单位
教务处
注。课表排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代课者需要在2天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三篇:关于停课,代课和调课的规定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停课、代课和调课的规定
为了保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停课、代课和调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系部、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系、部、教研室要组织教师认真按照教务处排定的课程表按时到指定教室上课,任课教师一律不得自行停课、代课和调课。
3.全院性的停课、代课和调课由要求调动部门报经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教师因故需要临时调课,必须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一般应提前三天由教师本人填写调课申请单,写明调课理由,拟出调课方案,征得有关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同意,经系、部主任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2次课(4节)以内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下发调课通知;超过2次课须经教务处长批准,并由教务处下发调课通知;凡超过2023学时(含2023学时)或教师需调整一周及以上授课时间,必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并由教务处下发调课通知。
5.教师因病及特殊情况不能上课时,应通知系、部、教研室代办停课、代课和调课手续。
6.需要调整课表或更换授课教师时,应由教研室提出方案,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交教务处办理。
7.教师调课一般要安排代课教师或互换课程,不得采取集中补课方式,特殊情况空课时,必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否那么不予调课。
8.所有停课、代课和调课等课堂教学以及排定的自习时间的变动,都必须由教务处下达调动通知,其他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2022年6月
第四篇:关于停课、调课的规定关于停课、调课的规定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对停课、调课作出如下规定:
一、每个学期根据教学方案编制的各年级、各班的课程教学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
二、任何系(部)、教研室、学生班级或教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凡需停课、调课都必须填写停、串、调课申请单,待系(部)和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因重大活动需要某一学科或全院性停课、调课的,应由系(部)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各系(部)因公需要停课或调课的,在系(部)批准的根底上,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在以上三天以内的须报教务处长批准;四天以上由教务处转报主管院长批准。
五、教师因出公差、因病或因急事必须请假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事先通过系(部)办公室通知所任教的班级。需要调课或补课或请人代课的,二节课之内由系(部)主任批准、作出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到六节课由教务处批准并作出安排。所缺课一定要补上,凡需要事后补课的,具体补课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协商解决,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协商后停课、调课、补课。
六、公共课、选修课教师因故必须停课、调课的,应通过教务处批准并统筹安排解决补课事宜。
七、在课程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抽调学生参加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确因特殊需要,必须通过教务处批准。
八、对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的,按照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五篇:关于教师调课、临时停课和补课的规定关于教师调课、临时停课和补课的规定
(华航院字[2022]20233号,2022年9月16日印发)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方案和课程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各项教学活动。未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停课、调课或为学生安排补课,不能任意改变教学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对于确需停课、调课、补课的必须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教师要求调课必须有充分理由。病假须有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证明,私事一般不允许调课,特殊情况要先按有关规定办理事假手续。教师有课期间一般不应安排外出活动。
二、教师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首先填写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在本系(部)任课的经系部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送教务处核实备案并予以办理。跨系部任课的须由申请调课教师和学生所在系部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送教务处核实备案并予以办理。有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先办理手续时,应通过 等方式至少在上课前一小时向系部领导或教学秘书提出并由其负责与教务处协调办理,事后再由教师本人补办正式手续。
三、经批准调课的,由教务处负责及时通知有关班级学生。
四、任课教师之间相互调课的,由双方协商提出具体方案并由主动提出调课的一方填写调课申请表,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所在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并由调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