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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机关
公务
接待
制度
范本
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范本十篇
(篇一)
1、县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2、财务支出实行预先报批制。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大项办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方案交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经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置;300元以下的急需、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批准购置,而后报主席审批;看望、慰问、接待等所需食品、日用品等由办公室主任批条统一到指定地点记账购置,每月结算一次,向主席报告。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经主席(党组)会研究决定。
3、购置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原那么上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公用品购入后,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实行专人保管、发放。
4、财务支出核销实行逐级把关审签制。对所有财务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再由常务副主席审核,最后由主席签字方可核销。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核销。
5、实行周清月结制。本周发生的经济账目,当周履行审签手续,财务人员每月集中核销一次。
6、财务支出单笔开支2022元以上的,原那么上要转账结算,2022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转账结算,也可以现金结算。
7、财务现金严禁外借挪用。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确需借款的,要报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结束后一周内报结手续。
8、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保证财务管理有序进行。每月财务报表分别报送主席阅存。
9、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1、实行定点接待。县政协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由办公室从县纪委指定的定点接待饭店中选定。
2、严格接待标准。接待用餐原那么上安排自助餐,每人每餐定额30元之内;机关干部加班就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严禁工作日午间在公务接待中备酒饮酒。
3、严控陪餐人数。接待客人实行工作业务对口接待,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委室负责人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
4、、严格接待审批。县政协机关所有接待有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尽量压缩公务接待,确需公务接待,一次接待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500元以上需报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批准,800元以上须经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按照标准安排。机关同志因加班工作用餐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统一安排。
5、做到日清月结。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薄,专人负责接待日期、对象、费用等情况的记录,当日接待当日登记,每月与有关单位结算一次账目,做到接待费用日清月结。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核销。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近日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标准公务接待管理,适应财政集中支付的要求,压缩机关开支,建立节约型机关,确保不超过市纪委批复的执行额度,结合沧水字(xx)46号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原那么
1、从严从简,勤俭节约,降低本钱。
2、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
3、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5、依据国家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新规定,及时改进接待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二、接待范围
1、水务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受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的各种会议餐宿;省以上单位、外省市单位来局公务人员。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来局从事各种公务,原那么上不安排就餐,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报局长、主管局长、纪检组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
3、各县、市、区水务部门来沧,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原那么上在机关食堂用餐,陪同人员照常刷卡。
三、接待方法
1、根据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准在定点招待单位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开工程、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2、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接待对象原那么上实行自助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须是工作相关人员。接待对象在2023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2023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一律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3、公务接待活动中的出行应尽量集中乘车,不得清道封路。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不得铺设迎宾地毯、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收受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4、我局机关领导干部到县、市从事公务活动,不得组织迎送活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两人,一律吃工作餐,不得安排烟酒。
四、审批程序
1、凡会议接待或上级领导接待,由经办科室提前将来宾情况、公函及日程安排书面报主管接待的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主管局长并及时和办公室沟通联系,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大型、综合性的会议报局长审批。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和支出预算安排会议地点。专业性的会议由办公室给定点招待单位开具XX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待费用使用审批卡,主办科室按照审批内容安排会议。
2、严格审批程序。公务用餐必须填写XX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待费用使用审批卡(简称“审批卡〞),严格执行经办人、财务主管局长、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单位“一把手〞五方会签,“审批卡〞(附公函和消费清单)要素不全的,局财务科不予办理结算。
五、有关要求
1、上级领导来我局调研工作,凡由实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办公室需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平级单位(外地)来我局交流工作,陪同人员一般安排对口陪同。
3、经办人员原那么使用公务卡结算,如实填写审批卡,回执在接待完毕后及时交回办公室。如遇领导因事外出等情况,可在三日内补签,完善审批手续,否那么不予结算。
六、结账方法
公务用餐费用实行财务单独核算,严禁开具其他支出票据或变相转移支付。财务科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发票、公务接待申请单、审批卡、公函,按照有关财务审批程序结账。主办科室凡超出审批规定之外的不再办理结账手续。
七、本卷须知
1、严格接待程序,绝不允许先招待后补卡现象发生,凡违反规定自行办理的,办公室不再办理补卡手续。
2、审批卡一式两份,由经办人持卡到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处所签字后,留一份底联,另一联交由办公室存档。
3、办公室统一采购会议及来客招待所需用品。要做到账目清楚,建立台账,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我局原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篇四)
1、实行定点接待。县政协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由办公室从县纪委指定的定点接待饭店中选定。
2、严格接待标准。接待用餐原那么上安排自助餐,每人每餐定额30元之内;机关干部加班就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严禁工作日午间在公务接待中备酒饮酒。
3、严控陪餐人数。接待客人实行工作业务对口接待,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委室负责人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
4、、严格接待审批。县政协机关所有接待有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尽量压缩公务接待,确需公务接待,一次接待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500元以上需报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批准,800元以上须经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按照标准安排。机关同志因加班工作用餐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统一安排。
5、做到日清月结。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薄,专人负责接待日期、对象、费用等情况的记录,当日接待当日登记,每月与有关单位结算一次账目,做到接待费用日清月结。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核销。
(篇五)
第一条为了标准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市城管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本方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那么。
第四条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协调市城管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第五条公务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接待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工作人员公务外出,应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单位应加强公务外出方案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学习考察,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接待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八条接待部门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在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九条接待部门应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开工程、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公务接待应简化礼仪,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打电子屏幕标语,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开工程和活动方式,应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十一条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协助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公务活动接待场所,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者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当地陪同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安排住宿。
第十二条接待对象应按